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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于2004年4月14日经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新修订的《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是我省地方性法规进行的第3次修订,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3、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4、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5、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6、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关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和权限,对客运经营者申请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8、客运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合格,并取得营运驾驶员相应的从业资格证。9、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营运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10、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11、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者途经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车辆、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12、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客货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13、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道路运输机构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机主管部门实施资格管理。1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经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考试合格,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证上岗。15、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在外省登记的车辆在我省境内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满1个月以上的,应当到驻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缴纳规费。16、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营运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运输方式。17、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18、客运经营者违章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19、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动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20、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保管费用。21、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规定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22、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有关的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23、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24、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中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25、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至8年。26、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27、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届满前60日重新提出申请。28、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从事客运经营的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9、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30、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需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31、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32、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货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33、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3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35、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测的车辆出站。36、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37、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38、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的收取费用。39、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40、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后,经维修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41、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4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43、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业户,应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相关材料。4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使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员不仅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而且要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营运知识、运输法规知识等。45、。同434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47、对于违法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除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追究其行政责任外,接受培训者也可以依据培训合同以消费者的身份追究其民事责任,对于不按规定培训的可以报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机构进行处罚。4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49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50、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发生费用结算区分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51、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经营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和修理。5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指为使机动车驾驶员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所需要的驾驶技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专门培训。53、道路班车客运按运行区域可以分为跨省、跨地市(州)、跨县(市)、县(市)内、农村客运等五类。54、包车客运是指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的一种运输方式。55、旅游包车是指以运送旅客观光为目的的旅客运输方式。56、二类班车客运,是指运距在400~800公里的班车客运。57、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伤亡,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赔偿责任。58、客运站管理的“三优三化”是指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质量标准化。59、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分为一类(大修)、二类(二级维护)和三类(专项修理)。60、道路运输管理对象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相关的汽车维修、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等活动的经营者。《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道路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经营者),均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包括机动车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和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客运机动车租赁、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道路运输站场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站、点(以下简称客运站点)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61、运政执法主要以源头检查为主,路面检查为辅。62、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63、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64、汽车驾驶学校必须执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按核定的教学培训人员,保证教学质量。?65、从事800公里以上线路、高速公路直达、旅游客车、的营运车辆以及出租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第二十三条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者途经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货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者途经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的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6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标准的要求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6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或公众的投诉应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判断题(20分)1、《道路运输条例》所称的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2、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自动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3、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可以)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4、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5、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三年内(必须没有发生)交通责任事故。(×)6、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7、无有效公路规费收讫标志的,公路稽征机关可以暂扣车辆。(√)8、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不能)收取工本费。(×)9、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10、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11、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涉及路政处罚的,不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应分别进行处理(×)12、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13、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14、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可以暂扣车辆。(√)1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16、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2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1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对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客运车辆实施(暂扣)。(×)18、《道路运输条例》所指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综合性能检测站)。(×)19、交通行政处罚实行分级自由裁量制,即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个裁量等级。(√)20、拖欠公路规费超过2年的,稽征机构不应再追缴。(×)21、公路客运附加费向营业性客运车辆征收。(√)22、对偷逃公路规费的,稽征机构可以直接暂扣当事人的车辆。(√)23、车辆挂
本文标题:执法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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