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及产业准入标准
-1-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及产业准入标准海关监管及税收管理优惠政策:(一)境外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进出综合保税区免验许可证,免出口配额管理。综合保税区内货物存储无期限限制。(二)对境外运入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境外运入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三)综合保税区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综合保税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四)国内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视同出口,可办理退税。(五)区内企业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六)综合保税区企业可以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专用账户;企业外商投资者的利润、股息、红利可以汇出境外。(七)实行“提前报备,货到放行”,对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企业以电子报备单的形式向海关申报,不需生成报关单。海关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港退税”的原则对入区货物只备案不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对入区货物只检疫不检验。-2-产业准入标准:综合保税区产业准入方面的管理体现了国家最新的产业导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明确规定禁止区内从事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以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本文标题: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及产业准入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190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