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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保险发展初探一、网络保险的内涵和意义1.网络保险的内涵网络保险是指保险企业和投保人利用现代电子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或赔偿全过程的商业活动。具体来讲,客户通过进入保险公司开设的专业保险服务网站(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ePICC服务平台),在网上选择该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如有意愿投保某一险种,则在网上填写投保单,提出投保要约,经保险公司核保后,作出同意承保或拒绝承保的回复,由投保人在网上或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向其寄发保险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即可享受保险公司的服务了。它通过建立_种全社会的“网络计算环境”或“数字化神经系统”,在网上建立一个保险系统的网上动态数据系统供保险企业及用户使用,以实现保险信息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大众生活中的全方位传播.网络保险还包括保险公司通过网络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和员工的培训,与公司股东,代理人、保险监督机构等相关人员和机构进行多向信息交流,以网络为主要渠道来支持企业的﹁切活动。2.开展网络保险的意义(1)开展网络保险可以提高保险公司信息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网络进行业务资料收集和统计分析,对公司员工和代理人进行培训以及加强与客户的信息沟通。公司内部网络化,一方面可以使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物品申购实现电子化,使“无纸化办公”、“网络电视会议”等成为现实,从而达到节约交易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商品具有契约属性,不存在物流的瓶颈的制约,因而在所有适合网上交易的商品中它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2)开展网络保险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大力发展新保户。互联网具有超越时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的特点,可以使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空间进行营销。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球性营销服务,深入到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群,接触到那些保险代理人不易联系的人群(因为许多市民对陌生访客有戒备心理,许多单位不让推销人员进入)。开展网络保险有利于克服这一障碍,实现更加灵活方便地推销。此外,中国上网人数已达7900多万人,多数网络用户的个人收入是中等以上,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崇尚快节奏高效率的生活,在传统保险方式下,虽然他们的投保意识也很强,但由于时间缺乏而又不喜欢经常被陌生人打扰,他们接触或参与保险的机会并不多。如果保险公司在网上开展保险业务,他们将很可能成为新保户。(3)开展网络保险可以大大降低保险的经营成本费用。一方面,它可以减少保险推销的中间环节,省去保险代理人、经纪人等中介环节;另一方面,网站的后期维护成本较低,与开设营业点相比,其销售成本和广告费用都将大幅度降低。据计算,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4)开展网络保险可以快速地为客户提供完备的信息和多功能服务。利用网络,保险公司可以方便快捷地为客户提供其背景、险种及费率等几乎所有信息;同时,客户也可以通过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和报价,方便快捷地选取一个最适合的险种。保险公司也可通过网络与客户进行双向交流,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甚至为客户设计保单,提供个性化服务等等。(5)保攫投保人隐私—降低投保人风险。旧的传统的投保方式,不可避免地在中介环节上知悉或有意无意地侵犯投保人地隐私。网络保险可以排除中介环节知悉投保人隐私,使投保人感到方便。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同时由于网上投保透明度高,投保人可以通过网络比较险种,自行计算保费,从而减少中介环节因利益驱动给投保人带来的风险。二、网络保险的发展现状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近几年来网络保险逐渐被人们接受。美国由于网络用户数量、普及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成为发展网络保险的先驱者,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单,营业仅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的保单,现在美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上网经营。1998年美国有86%的保险公司在网上发布产品资料信息,有6196的保险站点提供代理商地址咨询,43%的保险公司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服务内容上提供信息咨询、询价谈判、交易、解决争议、赔付等等;在网络的服务品种上,包括健康,医疗、人寿、汽车、财险等。同时互联网还被用于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利用互联网进行收集资料、统计分析和业务培训等。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势头也相当可观,如英国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一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今后10年内,在世界保险业务中,将有31%的商业险种交易和37%的个人险种交易将通过全球互联网进行。我国保险业内部网络化建设近几年有一定的发展,网络硬件条件不错,软件开发的也比较完善:但是由于大多数公司经营管理的标准化程度不高,随意性较大+使得应用效率偏低。少数公司网络化建设和应用得比较好,如平安保险公司在1998年就利用局域网开展业务,目前已实行业务的内部网络运行,包括核保。理赔等业务,但以上仅仅限于公司内部业务的处理上。中国网络保险的应用可以追溯到1997年11月28日中国保险信息网的开通,该网涉及保险业的培训,咨询。销售投诉等内容,同时在这一天,中国内地第一份由网络促成的保单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诞生。随后各商业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网站。目前网上投保交易刚刚开始,仅限于少数公司。如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国内率先推出了网上保险营销服务,即“网险”业务,实现了网上投保,实时核保、在线支付,并伴有单到付款及汇款等形式,所有经保险人签发后的保单将由专门人员送到投保人手中。三、网络保险运作模式及其特点分1.网络保险运作模式(1)传统的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嫁接的形式。这种模式指一些传统的保险公司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传统保险产业进行改造,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实现了保险行业传统服务模式的重大变革。它主要侧重于改进公司服务内容和形式,以此支持保险营销队伍,开拓出除代理人和员工之外的新的销售方式。此类网站拥有明确的业务和客户资源,有母公司的强有力的支持,但目前的业务还是要依赖传统部门完成。这种模式为传统保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整合内部和外部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第三方保险商务平台。这类网站既不是网上保险公司,也不是网上保险经纪人,它们的定位是保险行业的技术服务提供者,是一个开放性保险商务专业平台。它们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及相关机构或个人所公用,可容纳大多数的保险企业开设门店及网上交易和清算。他们通过再互联网上建立交易平台,内容平台等,介绍行业内的信息和资讯.进行不同保险公司业务的比较,并给出建议和投资组合分析,让广大的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公司中“货比三家”。(3)虚拟的保险网站。这种模式下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它没有可以依托的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公司,而是纯粹虚拟的网上保险网站。它可以直接在网上经营保险业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既有很高的灵活性。但这种形式在国内尚未出现。2.网络保险运作特点(1)营销模式——网络化。网络时代的保险公司将是智能化。重创新的保险公司,不仅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公司与保户的关系发生改变,而且会改变保险服务的传递方式,产品的推销方式和交易处理等_系列营销方式。充分利用网络与客户进行交互式沟通,从而使传统上的以产品为导向转为真正意义上以客户为导向,能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推出具有鲜明个性的产品,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需要。同时,网络时代的市场竞争,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国内与国外,网上与网下,金融业与非金融业之间界限将更加模糊,提供风险保障功能的保险公司也将转变为一个投资理财中。(2)运作模式——扁平化。网络时代的保险公司运作更趋向于虚拟化,智能化。﹁方面不需要在各地区设置分支机构等实体机构,而只需一个Internet接口。即可将业务伸到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另一方面,网络保险公司不再主要借助传统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向客户提供服务,而是主要借助网络智能资本,靠少数的智力劳动者。网络将使传统的保险公司走向无形化。企业组织形式将发生变化,工业时代所造就的传统的金字塔状的科层制的管理体系,将演变成某种扁平组织,管理层中的中间层级将减少乃至消失,中层管理干部的数量大幅减少,下级向上级负责将改为人人为顾客负责。保险公司人员——特别是作为信息传输功能的传统行政管理人员将大幅减少。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中,信息技术人员占总雇员的30%,相信不远的将来会超过60%。(S)服务模式——人性化。网络时代的保险公司业已突破了传统的经营和服务模式,变成以客户为中心的全功能的、个性化。网络化、超越时空的“AAA”式服务,即服务可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任何方式(Anyhow)目的条件下提供。客户服务将变得更经济、更方便、全天候、多功能,更安全(减少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网络时代的保险客户服务,将更加能够贴切地满足客户个性化、人性化的需要。是一种个性化的服务。四、网络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1.存在的基本问题(㈠目前我国的社会信息化水平还处在起步阶段,上网的机构、人数、网络的建设、网络的安全、网络的监管等等远远未达到网络保险的要求。据调查,在我国现有的7900多万网民中。大部分为销售能力一般的个人,这与网络保险所要求的环境尚有很大差距。国内银行业实施的“金网”工程,考虑到安全、监管等要求,整个“金网”还只局限在银行业内部。金融网络不联入互联网络,电子商务所要求的网上支付也就无法满足,保费网上支付也无法完成,同时,国内居民对于电子货币。网上支付的认识仍有待提高。目前,国内完全不存在个人信用记录,任何一个机构也无法弄清个人客户信用状况。网上使用匿名,更加剧了网上的信用问题。虽然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已开始挂牌营业,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这一问题的存在,对近期网上交易的安全有很大影响,成为制约网络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2)现阶段网络保险很难实现规模经济。美国友邦保险新加坡网站在开业半年的时间里,只做出了三笔生意。在金融业高度发达的新加坡尚且如此,网络保险在我国的境遇便可想而知了。就网络保险自身而言,在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方面,目前我国实行着分业经营,而且保监会禁止异地出单,这样网络保险便无法发展成为跨地域的网上金融超市;在价格竞争方面,由于我国的金融业仍未放开竞争,网络保险无法以优惠的费率来吸引消费者在线购买网络保险产品。由于网络保险自身无法提供较传统保险更大的吸引力。网络保险公司需要在媒体上做大量的广告以推介其产品,推广费用极其高昂,以至于“在线保险几乎成了最昂贵的一种保险销售方式”。网络保险的初期投入巨大,需要一个迅速扩大的市场以实现规模经济,收回投资,否则在巨大的投入面前,网络保险将难以为继。(3)网络保险的外部环境建设还有所欠缺。在产业依托方面,由于我国的传统保险还很不发达,使得以传统保险为依托的网络保险无法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在硬件设施方面,我国的网络建设水平还很低,社会信息化指数落后美国40年,电脑普及率是美国的1/55,国民经济信息化投入相当于美国的1/45,网络普及率是美国的1/25,而且在网络安全问题上也存在着隐忧。在法制环境方面,对于新兴的网络保险,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使得保险公司在网上开展业务无法可依。(4)就网上保险经纪人模式而言,很难把报价转换为可直接比较的统一报价。保险公司各自的营运系统和保单评级系统有所不同,各自的保险产品也有很大的区别。很难把报价转换为可直接比较的统一报价。这种商务模式的生存基础在于通过提供巨大的客户访问量来吸引保险公司的合作。一旦保险公司建成自己的网上销售系统,就有可能解除合作,使经纪网站遭受重大打击。例如,造成Insweb股价大跌的原因之一就是它的最大客户StateFarm宣布将不与其续签新的合作协议,停止在Insweb上出售车险、定期寿险、房主或房客责任险。(5)就全程网上交易模式而言,在核保,电子保单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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