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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律师助理协办案件诉讼策略一、诉讼准备的信念与责任(一)“准备就是一切”的信念(二)主办律师、协办律师的诉讼准备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一)收案审查(二)研究与诉讼有关的期限、管辖问题(三)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四)制作工作安排表,建立网上共享文档(五)了解事实、起草《大事记》(六)研究法律依据,检索参考案例(七)按照主办律师的意见,联系当事人补充证据(八)起草案情分析报告(九)制作诉讼图表(十)起草有关诉讼材料(十一)开庭前准备工作(十二)模拟庭审(十三)全程填写《案件进度表》三、庭审中的协助工作(一)记录庭审内容(二)提交相关材料(三)协助主办律师及时查找相关资料2/9(四)阅读核实庭审笔录四、庭审后的协助工作(一)起草庭审报告(二)起草代理意见(三)整理卷宗材料【正文】一、诉讼准备信念与责任(一)“准备就是一切”的信念“我不知道我的智商如何,我想它不很高。但是我可以说,无论我作为起诉人或是辩护律师,假如给我一个黄皮本,一支笔,给我一二百个小时的时间,我不在乎我的对手如何聪明,不在乎他是《哈佛法律评论》的总编,也不在乎他是全美模拟法庭竞赛的获胜者,倘若他在办理一个复杂的案件时在其辩论上只投入了少量的准备,尽管我并非一个赌徒,我也十有八九要在最后裁决上赢他。很明显,你同样能做到。”美国著名律师布格里奥西如是说。充分的准备给人底气和信心。(二)主办律师、协办律师的诉讼准备1.主办律师对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指导协办律师完成开庭前后的各项诉讼代理辅助工作。2.协办律师应按照本指引的操作规程,在主办律师的指导下,协助主办律师完成诉讼准备工作,承担各项辅助工作,并向主办律师负责。3.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分工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主办律师负责法律观点和应诉方案的确定,最终的诉讼文件定稿及出庭应诉;协办律师负责各项法律文件的草稿准备,法律论证分析以及各项程序性准备工作。4.协办律师的定位:在工作安排上,协办律师应及时与主办律师沟通、请示,按照主办律师的工作节奏,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在案件准备过程中,应以“自己就是主办律师”的心态,全局性、细致性、主动性开展案件准备工作,避免出现完全等待主办律师工作指示的“一步一动”的方式;对于案件观点与主办3/9律师不统一时,应直接表达自己观点,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按照主办律师确定的意见执行。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一)收案审查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2.利益冲突的查询。(二)研究与诉讼有关的期限、管辖问题1.研究与诉讼有关的期限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期限以及诉讼所涉程序的举证期限等事项,具体详见本所《一审原、被告诉讼代理业务指引》)。2.研究管辖问题详见本所《一审原、被告诉讼代理业务指引》。(三)办理委托代理手续1.根据主办律师的意见,准备《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所函》。2.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意事项:对于需要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手续,应当专门列明具体的份数、盖章件等要求。3.根据案件争议标的计算诉讼(仲裁)受理费、保全费用(如需)及律师代理费等。(四)制作工作安排表,建立网上共享文档1.按照《工作安排表》,逐项填写需完成的工作、已完成的工作,并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更新。2.使用有关网络云协作等软件,建立线上文档共享。(五)了解事实并起草《大事记》4/91.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其他材料后,向主办律师汇报基本案情,并根据与主办律师沟通的意见起草《联系函》,列明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对的事实或需说明的情况等事项。2.查阅、复制法院卷宗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尽快到法院查阅并复印、复制、摘抄已有案卷材料,并重点查阅以下事项:(1)诉讼文件,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等;(2)案件证据及各方的质证意见,如有鉴定事项,要复制包括鉴定申请、鉴定委托书、鉴定报告、各方的异议、鉴定机构答复意见、庭审质询笔录等;(3)法庭笔录,包括庭审笔录、调查笔录、询问笔录等;(4)已有判决书、裁定书等;(5)其他卷宗材料。3.起草《大事记》按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依次排列案件主要事实,便于主办律师了解案件事实,便于庭审时应对法官关于事实的提问。(六)研究法律依据,检索参考案例1.初步了解事实后,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进行法律依据、法律观点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从书籍、网络、本所法律资源库中等查找相关资料。根据检索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及时与主办律师沟通意见。2.研究过程中搜集的材料要单设一个电子文件夹分类保存(规定、案例、文章),并将重点内容归纳成文后与原文一并提交给主办律师。(1)查找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含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回复意见、会议精神、答记者问等),经济发达地区省级高院的规定,与5/9该案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当地省市级法院相关案件审判业务指导、会议纪要等。查找到的规定,应按颁布机关的层级由高至低列明,所列事项包括规定的名称、颁布时间、主要内容等。防止在各法律文件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2)查找文章对于需作为案件代理意见依据的学术文章,应选用该领域知名学者、权威或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的法官、庭长撰写的文章。(3)查找生效裁判充分利用已公开的裁判文书资源,对类似案件的裁判观点进行归纳,对己方有利或不利的观点均需向主办律师汇报、沟通。(七)按照主办律师的意见,联系当事人补充证据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后,如需进一步了解事实或需补充证据的,应予再次起草《联系函》,列明需当事人说明的情况或提供的材料。对于当事人不能提供的证据,经与主办律师沟通后,应及时到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调取,需申请法院调取的,申请书应及时递交法院。(八)起草案情分析报告根据案件主办律师确定的观点、意见和要求,起草《案情分析报告》。该报告分为本所内部报告和提交委托人的报告,不同的报告其内容、重点不同。向委托人出具《案情分析报告》,侧重于根据证据材料及案件情况,从法律层面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应对方案、胜诉率推测等进行分析、判断;内部案情分析重点应从对方当事人的立场、角度提出问题和预案,供主办律师作进一步的庭审准备使用。(九)制作诉讼图表6/9利用思维导图、Excel、PPT、Visio等软件,根据案件需要,制作时间轴图、法律关系图、重要法律事实结构图、交易流程图等。制图前,应画草图并与主办律师充分沟通意见。(十)起草有关诉讼材料1.补充《大事记》根据进一步了解的事实和材料,补充《大事记》。2.起草有关文书起草《起诉状》《反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初步)代理词》等诉讼文书。3.证据分析对于当事人已搜集的全部材料,从证据的角度进行分析其适用性,起草《证据分析意见》,包括两部分:(1)本方证据分析拟采用的证据列明其证明目的,拟不采用的证据列明其存在的问题,对于部分内容对本方当事人有利但恐存在瑕疵的证据,也应列明有利和不利之处。(2)对方证据分析对于对方提供的证据,对其进行质证性质的分析,包括对方证据的证明目的分析、反驳意见、反驳证据准备等。4.准备《证据目录》(1)对拟提交证据进行审查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形成和制作,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内容和形式,证明的事实及其与本案的关联性,证据间的关系,证据提供者与本案或本案当事人的关系,证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证据的证明力大小。(2)整理证据及编制证据目录7/9整理证据材料,并按分组、分类要求编制证据目录。如根据诉讼策略,证据拟分次分批提交的,应当按证据目录顺序统一编号,即后续提交的证据编号应自此前已提交证据编号后继续排序。证据目录或清单应当编制页码,并编制证据序号。证据目录应当列明组号、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形成时间、证据内容、证明事项、页码等。证据目录应当制作三版,第一版为提供给法官的书式证据目录,应以表格方式(详见本所法律资源库参考文本);第二版为自用版本,需预留用于庭审记录对方质证意见的空白位置;第三版为文字版,用于将电子版提供给法庭书记员直接拷贝为庭审笔录。二审证据目录,还需单列一列用于说明该证据是新证据还是一审证据,如系一审证据,还应注明一审的提供方及对应的一审证据序号,方便二审法官了解证据提供情况。(3)申请证人出庭注意事项如需申请证人出庭的,应注意证人出庭申请书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法院。5.起草《质证意见》针对对方当事人已提供或可能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大小等进行分析,并结合双方的证据材料及案件事实情况进行阐明观点。6.起草《庭审准备》需充分考虑庭审过程中对方代理人及法官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据此拟定答复意见。(十一)开庭前准备工作1.与当事人核对证据原件;2.与法官沟通确认证据交付,对方是否提供了新证据,是否有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等情况;8/93.提醒开庭时间;4.诉讼材料的分装。(十二)模拟庭审(十三)全程填写《案件进度表》列明案件自当事人提供诉讼材料之后的各节点的事件及时间信息,包括会见当事人时间、收到诉讼文件及补充证据材料的时间、举证期限、开庭日期、主审法官、电话等信息。三、庭审中的协助工作(一)记录庭审内容1.合议庭成员、书记员。2.对方代理人及单位。3.各方诉讼主张,包括诉讼请求、答辩意见、质证意见、辩论观点等。其中特别需要记明的事项:(1)对方针对我方证据的真实性质证意见;(2)法庭要求我方补充的材料;(3)法庭要求的相关时间期限。(二)提交相关材料可根据庭审的情况,由协办律师向对方出示证据,向法官提交材料等。(三)协助主办律师及时查找相关资料协办律师应当熟悉文件的分类、分装情况,在庭审过程中,当主办律师需要使用某项材料时,协办律师应当做到能立即提供给主办律师。(四)阅读核实庭审笔录庭审结束后,协办律师应当负责核实庭审笔录,无误后提示主办律师可予签字。9/9四、庭审后的协助工作(一)起草庭审报告(二)起草代理意见根据庭审情况,在主办律师的指导下,联系当事人补充证据、起草代理意见。原则上应当在庭审结束后三日内完成代理意见。内容重点是需围绕庭审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论述,而不是对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等已有诉讼文件中观点及内容的重复,代理词应有论点、论据,阐明事实、说明依据。(三)整理卷宗材料包括案件诉讼过程中及结案后,均须及时进行卷宗整理,具体按照本所《诉讼业务档案归档要求》执行。
本文标题:律师助理协办案件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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