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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456第五条办学地点: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邮编:250002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邮编:250014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邮编:250220明水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邮编:250202莱芜校区: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财大街5号邮编:2711992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第七条办学类型:教育部、财政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公办重点财经类大学。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学校2011年由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是财政部、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共有5个校区,占地3942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25.0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49.29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9876人,研究生1615人。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教授、副教授900余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6人,博士生导师46人。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共有各类实验室145个,各类实践教学基地85个。有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山东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389万册,中文现刊2786种,外文现刊420种,电子图书171万册,数据库31个,自建特色数据库6个,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比较齐全。第九条学科专业学校现有21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7个。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5个学科方向;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3个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31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互相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第十条办学成就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7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1项、省部级项目885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153项;被SCI、SSCI、EI和ISTP等检索收录论文793篇;获得科研经费17324.4万元,年均科研经费3464.8万元。学生在全国、全省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术论文竞赛、CCTV英语演讲比赛等各类比赛中屡获嘉奖,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纪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第十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普通高考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三条学校2016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4第十四条山东财经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专题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录取条件及录取规则第十五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第十六条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第十七条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高考实考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第十八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内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同时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安排;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第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校企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认可省美术统考成绩,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出现专业成绩同分考生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5第二十一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定向生招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若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二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学校录取的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校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对报考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第二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二十六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详见《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入学后体检发现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影响正常完成学业的疾病,学校有权将考生退回生源地。第六章学费收取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第二十七条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鲁价费函【2015】50号);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中加合作经济学本科专业18750元∕年,中新合作会计学本科专业18750元∕年,校企合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软件外包方向)8800元∕年,校企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金融信息化方向)8800元∕年。新生报到时,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新标准执行。新生注册入学后,学6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还为学生提供新生入学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奖助项目。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将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奖励办法》、《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临时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第七章证书颁发第二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条具有学籍的普通本科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盖“山东财经大学”印章。第三十一条招生时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规定名称发放。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96191。传真:0531-81793555。招生专题网站:。招生监督电话:0531-88596235。第三十三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7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该章程已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5月4日8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2016年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简介第二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学…发布时间:2016/05/23阅读:5887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2016年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简介第二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5。第三条学校概况: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山东省省属重点高校,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建校60多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湖校区两个校区,设有25个学院、84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全日制学生35559人,其中研究生5127人、留学生174人,另有
本文标题:山东财经大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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