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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阳市雁江区烟花爆竹生产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区安监局万贤忠2010年7月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烟花爆竹的历史我国是烟花爆竹发源地,制作、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燃放烟花爆竹,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寄托着人们对欢乐祥和的追求。宋代诗人王安石在《元日》中写到:“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在发展变化的历史长河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烟花爆竹产业不断注入了新的活力,燃放烟花爆竹更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是传统文化的一朵奇葩,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作为中国传统工艺品的烟花爆竹,它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烧竹期、硝磺期和烟火期三个阶段。一、烧竹期所谓“烧竹期”,就是用火烧竹节,发出爆炸响声的时期期。二、硝磺期随着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黑火药的问世,烟花爆竹的历史进入“硝磺期”。黑火药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之一。是木炭粉、硫磺粉和硝酸钾粉末的混合物,在混合物中,三种成分的质量分数大约为:硝酸钾75%,木炭15%,硫磺10%。燃烧时发生的主要反应为:S+2KNO3+3C==K2S+N2+3CO2在反应方程式中,三种反应物的系数(按国家标准规定应叫做化学计量数)之比1:2:3,为便利于记忆可称为“一硫二硝三木炭”。由于点燃时,三种物质剧烈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放出大量热。在有限的空间里,气体受热迅速膨胀引起爆炸。在爆炸时,固体生成物的微粒分散在气体里,所以产生大量的烟。在军事上,黑火药广泛地用作点火药和传火药。在民用方面用于制造节日用的焰火和爆竹,还用于采石、伐木和矿山的爆破。三、烟火期烟火也称为“焰火”、“烟花”或“礼花”,是烟火药燃烧发出的烟与炎的总称。烟火一般都是纸质的包扎品,内烟火药剂,点燃后升空或在地面上喷射五彩缤纷的火花,形成各种造型。什么是烟火药?主要利用其燃烧反应产生可见光、红外辐射、高热、高压气体、气溶胶烟幕和声响等效应的弱爆炸性物质。属于低速炸药。烟火药在军事和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及电影摄制等方面都有广泛用途。成分及其作用。烟火药由氧化剂、可燃物和粘合剂等组成,燃烧时产生光、热、烟、声等效应。常用的氧化剂有氯酸盐、高氯酸盐、硝酸盐、铬酸盐、过氧化物、氧化物等。氧化剂在高温下分解出氧,使可燃物氧化燃烧。常用的可燃物有易燃金属粉、木炭、硫、硅和硅化物以及金属或金属硫化物等。常用的粘合剂有天然树脂(例如虫胶、松香等)和合成树脂(例如酚醛树脂等)、糊精以及油类等。粘合剂的作用是将各成分彼此粘合,增加药剂强度,延缓燃烧速度。有色光剂中附加各种火焰染色剂:红光采用硝酸锶、碳酸锶、草酸锶;绿光采用硝酸钡、氯酸钡;黄光采用硝酸钠、草酸钠、冰晶石、氟化钠;蓝光采用铜粉、碳酸铜、巴黎绿以及其他铜的化合物。有色发烟药则附加受热易升华的染料。烟火药的分类。中国通常将烟火药分为发光剂、发烟剂、燃烧剂和花火剂等。第二节烟花爆竹及其分类一、烟花爆竹的定义1、烟花爆竹。管理领域的定义: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产品领域的定义: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2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2、烟花。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3、爆竹。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根据所装药物的品种,将爆竹分为以下4种类型:(1)硝酸盐炮类。以硝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其中含有金属粉的硝酸盐炮又称为硝光炮。(2)高氯酸盐炮类。以高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其中含有金属粉的高氯盐炮又称电光炮。(3)其他炮类。以其它非禁用药物作爆响药制成的产品产。(4)氯酸盐炮类。以含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但是氯酸盐炮类生产过程容易发生事故,已被国家禁止生产。二、烟花爆竹的分级、分类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按产品的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分为A、B、C、D四级。A级: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B级: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员或财产不应当受到伤害。C级: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当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D级: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当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按燃放时产生的不同效果将烟花分为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组合烟花、爆竹类计14类。第三节烟花爆竹生产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一、全国烟花爆竹产业的现状(一)基本情况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花爆竹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国,烟花爆竹生产和消费量占世界总量的90%,出口贸易额占世界总量的70%以上。我国烟花爆竹企业分布。生产企业广泛分布,相对集中(全国共6100多家),主要集中于湖南(2700多家),江西(2200多家)。企业数量超过或接近100家的省份:安徽、河南、广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京、津、沪、粤、青、藏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山西,辽宁2008年做出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决定,现已全部退出。经营企业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全国共有批发企业2500多家,零售点35万多个。当前,国内外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我国烟花爆竹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是国内烟花爆竹市场复苏,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十几年前,民众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开始反思延续千年的烟花爆竹燃放传统,先后有200多个城市予以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受禁放或限放的影响,烟花爆竹产业失去了发展动力。近年来,受国内部分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带动,全国已有27个省的大中城市放开对烟花爆竹燃放的限制或由禁止燃放改为有条件的限制燃放。受此影响,近年来,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日益旺盛,销售额逐年攀升。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烟花爆竹产值超过2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在湖南的浏阳和醴陵、江西的上栗和万载、广西的合浦等传统产区,烟花爆竹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之一,这些地区2006年的烟花爆竹产值增长幅度均超过20%。二是国际烟花爆竹市场稳步发展,烟花爆竹出口量逐年递增。自2001年以来,烟花爆竹出口额每年平均以10%的幅度递增。2003年和2004年,每年烟花爆竹出口创汇额都超过3亿美元。2005年和2006年,每年的出口创汇额近5亿美元。我国烟花爆竹已出口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3近年来我国烟花爆竹产销情况统计分析(单位:亿元)年度生产企业销售额出口额2006年200502007年260652008年24060(二)存在问题1、工艺技术落后工艺简单、没有高科技;工序繁杂、工序多;缺乏理论研究:父传子,师传徒的模式;劳动密集型;普遍缺乏科技人才(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烟花爆竹专业)和科研检验检测机构。2、手工操作,设备简陋传统手工行业:一直以来以手工操作为主;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出现了简单的手动操作设备:如转筒机,吐珠类产品筑药机等;目前:近年来出现机械化,自动化热潮,机械设备研发处于初期阶段,技术尚未完全成熟。3、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2008年对湖南省部分县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调研掌握的情况。主要负责人的学历水平:小学及小学以下占15%、初中占48%、大专及大专以上仅占1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的学历水平:小学及小学以下占8%、初中占63%、大专及大专以上仅占2%;一般从业人员大都只有初中或小学以下文化程度。从业人员安全知识不够,安全意识不强,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容易造成事故。4、机械化、自动控制水平低。现状:尚无较成熟机械化生产技术(事故时有发生):现有机械设备:大都没有做到人机隔离和远距离控制操作、制造工艺比较粗糙、安全可靠性不高。问题:现有机械设备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要求;部分成熟机械设备工艺技术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亟待论证;对现有机械化生产工艺尚缺乏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手段。5、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国家标准亟待修订。《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是1992年版本,《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1989年版本,——目前,这2个标准修订工作正在进行。行业标准体系正在探索建立。已经制订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等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烟花爆竹名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名词与术语》等一批新标准亟待起草,制订。6、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机构设置:全国只有5个省级安全监管局设立烟花爆竹处,基层监管力量更为薄弱;监管人员专业背景: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业性较强,没有专门的烟花爆竹专业学科设置;监管人员工作条件:责任重大、危险性高、待遇偏低。7、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主多为农民企业家,文化和受教育程度不高,管理水平较低;家族式管理,人制管理;制度化、文件化管理不完善。8、药物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前对烟花爆竹用原材料的生产经营监管尚比较宏观。——缺乏对原材料生产经营企业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内部普遍没有检验检测机构。——对购进的药物,原材料质量也缺乏鉴别能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中烟花爆竹药物,原材料的安全性检测尚不全面。——对一些药物的危险性因素掌握尚不全面。9、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烟花爆竹的制作工艺,配方简单;我国广大农村有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经济落后地区群众将生产烟4花爆竹视为致富手段;“打非”工作存在群众思想阻力;一些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转入地下生产,形成新的非法生产窝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在家中或租用民房进行,极易引发伤及无辜的群死群伤事故,社会危害性极大。二、四川省烟花爆竹产业的现状(一)基本情况截至2008年,经过五年的规范发展,我省烟花爆竹行业已经形成门类齐全、品种大体配套并基本可以满足省内消费市场的生产体系。全省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36家,其中生产爆竹的企业65家,生产烟花及爆竹的企业70家,生产引火线1家。经营企业180余家。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年总产值约8亿元(现价),其中爆竹4.5亿元,烟花3.5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家,占企业总数的1.5%;1000~5000万元的企业10家,占总数的7.35%,500~1000万元的企业37家,占企业总数的27.2%;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87家,占企业总数的63.97%。全省烟花爆竹企业的从业人员约为2.8万人。近五年,烟花爆竹行业按照“品种、质量、效益”的原则,投资重点向烟花产品倾斜,重点扶持优势企业的建设项目,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优先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烟花产品占烟花爆竹比重明显上升,产品结构明显优化,生产企业安全基础明显改善,生产企业的现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氯酸钾禁用取得明显实效,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初步建立了烟花爆竹行业技术支撑体系。通过扶持四川省烟花爆竹质量检测站、四川职业健康协会烟花爆竹分会,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安全质量指标检测检验体系,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安全评价服务体系,为我省烟花爆竹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二)存在的问题1、安全基础薄弱。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安全基础薄弱。由于建设初期缺乏规范的工厂设计,工厂布局、工房等级与相关国家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工艺流程设置不合理;工房质量、数量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不配套;工房混用、替用现象严重。部分生产企业危险工序的安全设施不完善。2、技术人才匮乏。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中具备现代化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才奇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技术人员普遍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没有取得技术职称。烟花爆竹产业由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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