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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及推进措施通辽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王申宇2010年5月21日2按照培训班的安排,今天我和大家一起交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问题。主要讲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三、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意见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3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1、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定义:公安执法主体为了实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的执法目标,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公安执法活动进行程序化与标准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4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一)总体目标:根据公安部《关于人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目标内涵被明确界定为:“全而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因此,我认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应标准或目标应界定为: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的目标;建立以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为总目标,以执法思想(理念)、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为子目标的政策目标体系。5(二)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成效标准一、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工作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二、全面落实执法培训要求,民警执法能力持续提高三、执法场所的设置和安全设施符合要求,执法安全程度明显提高四、执法监督考评机制科学有效,执法质量持续提高五、执法信息化手段普遍应用,执法效能明显提高六、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执法过错,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能力明显增强七、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6三、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执法理念问题首先是执法为民理念缺失。其次是法律信仰缺失。再次是程序正义观念缺失。7(二)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1、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82、公安机关经费不足。(三)执法执勤法规与客观形势发展不相适应1、民警执法环境恶化,法律制度不够健全。2、党政机关不合理、不合法的干预过多。3、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变化。9(四)司法职能方面存在的不作为1、履职不规范、不作为。2、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充分。3、缺乏责任意识,不思为4、法律素质不高,乱作为。。10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意见(一)加强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一要端正执法思想。二要转变领导决策意识。三要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办案的思想。四要加强警务技能的培训。11(二)规范执法环节,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法制化一要规范执法依据二要规范执法程序三要规范执法行为四要规范执法责任,12(三)坚持制度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四)强化执法管理,推进整体执法水平稳步提高(五)坚持典型引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六)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13执法管理的内容四个明确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流程明确岗位技能四个严格严格过程记载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考核激励严格责任追究14四个明确明确岗位职责就是要依法确定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任务,使每名民警都能够找准定位,明确自己应该干什么以及不这样干要承担何种责任。15四个明确明确执法标准就是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机关每项执法活动应当达到的具体标准,包括统一的立案和裁量标准,规范的语言、动作标准,窗口单位服务群众的标准,等等,确保执法工作统一、规范、公平、公正,不因人而异。16四个明确明确执法流程就是要依法确定各项执法活动应当遵循的工作流程,做到任何一个法定步骤缺失,下一个步骤就无法进行;任何一个步骤不合法、不合格,执法活动就此停止。17四个明确明确岗位技能就是要根据不同执法岗位的特点和素质要求,明确每类岗位的执法技能,并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等途径,使所有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具备相应的执法技能。18四个严格严格过程记载就是要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制度,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完整记载,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19四个严格严格质量监控就是要利用执法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执法质量把关机制。当前,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审核制度,基层办案单位必须由法制员和科所队长统一审核把关;对于公安机关自己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重大案件和移送审查起诉、定罪量刑的案件,要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这要作为一项制度普遍推行。20四个严格严格考核激励就是要科学确定执法办案指标和考评体系,纠正不合理的指标要求,防止出现“没有指标不干活”和“有了指标乱干活”的现象;同时,要将执法工作情况与干部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将执法业绩与个人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挂钩,引导广大民警更加自觉、主动地学法用法,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21四个严格严格责任追究就是要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过错,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于能够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的,要予以褒奖;对于没有及时发现问题,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要落实责任追究。22赵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3经调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2010年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24三名法官停职、两名民警刑拘。当时检察机关曾三次认定证据不足,将材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是公安机关除了继续对赵作海行刑拷打逼供外,并没有做出有实质意义的补充侦察,甚至连尸体的身份都未能确认。即使在没有更多证据的条件下,2002年九月份,此案件提交给商丘市政法委,并通过商丘市政法委组织了一个专题研究会,认为此案具备了起诉的条件。于是在专题研究会后,检察机关“决定”受理此案并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赵作海死缓。25与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相比,《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重大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明确了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了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同时还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第二,明确了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初步责任。“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应当要求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6第三,明确了应由控方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和相应的证明标准。在控方不举证,或者已提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则应当承担不能以该证据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第四,明确了讯问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法庭审理中,对于有无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控辩双方往往各执一词,查证十分困难。此次明确了讯问人员出庭作证问题,这也是重要的新的规定。27第五,明确了对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的排除问题。对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要否排除,国内外都存在较大争议,司法实践中一般很少予以排除。为规范取证活动,明确规定“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8结束语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一个地方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否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取决于你们在座的各位大队长怎么去抓、去干。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振奋精神,创新理念、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的完成,推动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谢谢大家!20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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