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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浙江保险动态2010年第2-3期(合刊)(总第14-15期)浙江保监局办公室二一年三月十八日[重要信息]●浙江省党政领导对浙江保险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在浙江保监局呈报的《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上,浙江省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2009年,浙江保监局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切实抓好“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各项工作,尤其是扎实开展“面对金融危机、保险伴你同行”主题活动,为我省“保稳促调”作出了积极贡献。预祝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成绩,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注:为使《浙江保险动态》能够及时、全面反映浙江保险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推进保险业内信息交流,希望各级保险机构积极向本刊报送信息、反映情况。来稿请发送至zjii@vip.163.com。2/33会提供更有力的保险支撑。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批示:全省保险系统在09年为我省应对金融危机、实施保稳促调做了大量工作,很有成效。望在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再创新成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批示:过去一年浙江保监局的工作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为我省应对危机、保稳促调作出了新的贡献。新一年要继续强化创新,优化服务,深化管理,争取更大成绩,实现新的突破。●浙江省政府要求保监局在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浙江省政府印发《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中有关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要求浙江保监局在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一是协助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中心城市金融集聚区建设,主动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二是协助省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信用浙江”建设,扩大长三角信用数据共享范围,建立区域社会信用平台与体系。三是协助省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浙江省加快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各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或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3/33险,鼓励医疗机构向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投保涉及公众责任的各类保险,保费支出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成本。●浙江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增强贷款风险保障。浙江省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开拓融资性保险服务,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增强贷款风险保障。主要措施:一是试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大力推广中小企业科技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二是发展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推进保单项下融资、买方资信调查等特色服务;三是鼓励出口企业充分利用信用保险融资,为中小企业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提供保险支持。[热点聚焦]●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整改于2011年10月1日前完成。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明确各保险公司应遵循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保险分支机构,应当在2011年10月1日前完成整改。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对营销服务部在内的所有分支机构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重点主要包括: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否是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分支机构是否具有规范和稳定的营业场所,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等。4/33●保监会将探索制定产险公司经营成本控制指引。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下一步将探索制定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控制指引,引导公司严控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在下一阶段的产险监管方面,周延礼指出,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案件排查;二是加强法人机构和高管管理;三是加强透明度监管;四是不断夯实监管基础。●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不得拒保摩托车交强险。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保险公司不得以摩托车交强险严重亏损为由拒绝承保。同时,保监会表示,保监局可根据辖区内摩托车交强险经营情况,按照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探索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摩托车交强险地区费率因子,地区费率因子上下浮动标准暂不得高于摩托车交强险基础费率的30%。●保监会颁布《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近日,保监会颁布了《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全面规范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电话服务、新单受理、客户回访、合同保全、理赔服务及投诉处理等。服务规定将于2010年5月1日实施。●保监会将加强行业风险防范,重点监管银保业务。近日,5/33保监会印发了《2010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明确2010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并将不断加强行业防范风险能力摆在首位。同时,银保业务领域被列为2010年的监管重点之一,保监会将推动寿险公司建立银保业务独立核算制度,研究银保业务退出机制。●国内首家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交银康联人寿在沪开业。由交通银行控股的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近日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揭牌仪式,这标志着国内首家由商业银行试点入股的保险公司成立。[监管动态]●浙江保险业深入开展以转变保险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创业创新活动。近日,浙江保监局下发《关于加快浙江保险业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全行业开展以转变保险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创业创新活动。一是明确创新方向,围绕转变保险发展方式这一主题,着眼完善市场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开发特色产品和改进保险服务四项内容,有重点、有层次地推进创业创新活动。二是加强创新引导,对于需要保护的创新项目给予一定的排他性保护,对于值得鼓励的创新项目通过上调分类监管评分等方式予以支持。三是推动创新交流,制定出台创业创新奖励办法,定期召开创新经验交流及表彰会,对在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保险机构予以表彰。四是注重创新保障,建立创新6/33人才培养基地,编制创新项目攻关目录,通过深化产学研互动来推动创业创新工作。●浙江保险业开展“3.15”领导干部投诉热线接听日活动。浙江保险业在3月15日开展领导干部投诉热线接听日活动,浙江保监局、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各地行业协会负责人亲自接听投诉电话,处理信访案件。当日,全行业共接听投诉电话73个,其中涉及产险公司的投诉和咨询53件,涉及寿险公司的投诉和咨询20件;反映保险公司违法违规问题的6件,反映车险理赔、寿险给付等保险合同纠纷的39件,反映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的7件,咨询建议类问题21件。各单位当场处理完毕30件投诉,无法当场解决的43件投诉均落实责任,限期办理。保监局要求公司对领导接听日投诉件处理情况逐件进行电话回访确认,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浙江保监局指导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开展资产监管责任保险试点。浙江保监局联合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指导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开展资产监管责任保险试点,建立多层次银保企合作对接平台,创新中小企业保险服务机制。一是联手创新融资模式。长安责任发挥专业优势,与嘉兴市商业银行及第三方监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引入保险机制盘活中小企业动产价值。二是联保控制贷款风险。在提供资产监管责任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全额投保企业财产保险,通过联保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提高保7/33险渗透度。三是联网化解监管难题。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远程网络24小时视频监控和库存数据实时管理,有效化解动产担保融资中的监管难问题。目前,试点已为多家中小企业提供852万元动产抵押贷款保险保障。●浙江人身险业开展“行业文化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提高保险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提升保险行业核心竞争力,浙江保监局从人身险行业入手,将2010年定为“行业文化建设年”,构建寿险业“扎根百姓、服务民生、健康向上、和谐共赢”的核心价值体系。文化建设将以“诚信文化”、“感恩文化”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业活动:一是整合行业文化资源,搭建行业先进文化框架,提炼和吸收每家公司先进的企业文化,促进文化的历史传承和体系建立。二是以社会公益作为切入点,开展行业公益活动和建立长期持续的志愿者队伍,扶贫帮困,救助弱小,弘扬人身险饮水思源的感恩文化。●浙江保监局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的管理。近日,浙江保监局下发《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的管理。主要包括:一是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制定下发产品说明会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加强指导和管控,定期对产品说明会进行检查。二是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对产品说明会实行审批管理,事前审批材料应包括产品说明会召开时间、组织人员和讲解内容等。三是要求各保险机构对产品说明会进行全程录音,并妥善保管录8/33音及文字材料。四是要求产品说明会宣传材料都由总公司或者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统一印制,宣传材料和课件讲义不得出现虚假陈述和误导宣传。五是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应加强对产品说明会讲解人员的管理,统一培训,建立资格认定与考核制度。六是要求各保险机构尽量使用文字的形式邀请合适的对象参加产品说明会,不得欺骗客户。●浙江保监局对辖区外资寿险公司进行调研分析。浙江保监局对辖内外资寿险公司进行调研分析,现阶段外资寿险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及风险主要为:一是业务品质不理想,“两高一低”。投资类产品占比过高,新单趸缴占比偏高,个险13个月继续率偏低。二是渠道发展不稳定。银邮渠道冲高回落、后劲乏力,营销员渠道未实现有效突破。三是内控管理不完善。制度设置屈从业务需要,系统性风险发生率高,违规经营现象比较严重,高管变动过于频繁。对此,浙江保监局出台外资寿险公司监管方案:一是建立外资寿险公司业务发展和结构调整阶段性目标和每月情况通报制度。二是加强对外资寿险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三是加大对外资寿险公司内控考核,防范出现因内控缺失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保护性开放市场资源,适度限制外资寿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的铺设节奏,推动浙江寿险市场的良性竞争格局。●浙江省开展人身险业“服务规范月”活动。浙江省开展人身险业“服务规范月”活动,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对照《人身9/33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相关要求,认真排查风险,进一步规范服务活动,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环节梳理。在5月1日前完成对消费者联系紧密的销售、承保、回访、保全、理赔、信息披露等环节的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的梳理工作。二是强化岗位培训。对销售人员、回访、理赔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建立服务质量考评机制。三是加强信访投诉办理力度。理顺和优化信访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信访投诉结办时效和满意度。四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新闻宣传,营造人身险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行业形象。●浙江保监局深入开展营销服务部清理整顿工作。2009年,浙江保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营销服务部清理整顿工作,以增强基层机构发展素质、推动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经过一年的清理整顿,营销服务部发展呈现了“一减三升”的特征:一是机构数量减少,通过集中清理整顿,营销服务部数量较2008年底减少280家。二是保费占比上升,营销服务部保费收入占辖区总保费收入的25.8%,在机构数量减少的情况下保费占比提高了6.5个百分点。三是平均产能上升,产险营销服务部月均产能从24万元提高至45万元,寿险营销服务部月均产能从49万元提高至82万元。四是活动人力上升,产险营销服务部平均职工人数从3人上升为6人,寿险营销服务部平均营销员人数从59人上升为64人。10/33●浙江保监局全面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治理工作。近期,浙江保监局制定全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治理方案,该方案对治理的目的、工作组织以及整个工作步骤进行了部署,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以局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统一协调、顺利开展。二是以中介处为主抽调其他处室骨干力量成立联合检查组,增强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三是组织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培训工作,对检查方式和重点进行专项培训,提高现场检查能力。●浙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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