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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书记在全市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途径,健全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确保我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刚才,我们参观了几个乡镇的“三资”管理现场,其中**和**两个乡镇分别作了典型发言。这两个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认识到位、科学规范、措施有力,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管理监督机制,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做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张军书记、秀义市长分别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以及“两办”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实施细则,这两个文件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泰安市加强农村2集体“三资”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全面更新。近年来,全市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实现了统一管理村级财务、统一实行会计电算化、统一核算程序、统一公开时间的“四统一”管理,委托代理率达到了100%。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两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配套管理监督制度,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得到加强。近年来,市政府连续四年组织力量对村级财务及委托代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累计审计700多个村,查纠不合理开支500多万元。四是农村财务网络化管理有效实施。市政府在农经办成立了农村财务网络监控中心,市、乡镇街道联网对农村财务施行网上监控,提升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监督认识程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有漏洞。表现在资源性资产底数不清,村级资产产权难以界定;3处置集体资产时不实行民主决策,个别村干部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投标,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监督机制还有待于创新。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对象与内容发生了新的变化,亟待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和监督机制,等等。对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对农村的发展稳定意义重大。首先,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农村集体“三资”归全体村(居)民所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通过健全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其次,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大部分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有关。对村级资金收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实施有效监督,能够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减少和防范村干部犯错误、出问题,同时,还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第三,有利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堵塞漏洞,挖掘潜力,能够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加快新农村建设4进程。对此,全市各级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抓住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努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水平去年,我市在**和**两个镇试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村级集中采购。运行一年多来,效果非常明显。从现在开始,我们主要就是把这两个镇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使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有一个大的提升。(一)进一步拓宽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代理范围。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能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扩延,指导“中心”接受村(居)委会委托,组织、参与、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村级集中采购。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依托“中心”建立招投标和集中采购大厅,健全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所有的招投标和集中采购都按照规范规程在大厅有序开展,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跑冒滴漏,进一步拉紧村级资金管理链条,切实帮助村集体“管好钱”、“收好钱”、“花好钱”。要把握好原则,明确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不是把农村集体“三资”收归乡镇街道管理,而是在尊重群众民主意愿的前提下,由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进行5监督服务,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仍然属于村集体,不改变全体村民民主管理的性质。“中心”对各村在财务收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等业务上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建议,对不符合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办理,但对村民自主范围内和制度规定内的事项必须尊重村民的自主权,坚决不允许乡镇街道干部掌管农村集体“三资”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二)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状况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闲置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清产核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包片包村,集中半个月的时间,对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清理登记情况要经村(居)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确认后,在乡镇街道和村务公开栏内同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然后根据群众反映,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所登记“三资”数据、情况真实无误。要建立市、乡镇街道两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采用电算化方式,统一软件,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可预见性动态监管。(三)扎实搞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一要明确招投6标范围。各村集体工程建设、固定资产经营处置以及山岭、荒山、荒地、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资源承包经营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二要严格招投标程序。拟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乡镇街道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接受村(居)委会委托,严格审核招标计划,制定详细的招投标方案,根据项目的不同,选择适当的方式实施招投标。对资产资源招标获得的现金收入,直接由“中心”代收代管,存入该村银行账户。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资金支出,由“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验收结果,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方。三要实施阳光招投标。招投标的全过程要向群众全面公开。“中心”制定的各项招投标方案,要提前20天向社会张榜公示;招投标时要召开由招标单位、村“两委”班子、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招投标大会,公开、公正、透明地进行投标;招投标后,中标单位或个人要与村(居)委会签订合同,并将招投标参与单位、各单位投标标底、中标结果在“中心”和招标村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积极稳妥地推行村级集中采购。各乡镇街道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要在与村(居)委会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的基础上,对村级3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首先由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承受能力确定项目,编制采购计划,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会议审批后,交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批复后执行。集中采购的方式可以是7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也可以是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具体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村(居)委会根据采购品质、数量、规模及急缓程度共同研究确定。要把公开招标作为集中采购的主要方式,由“中心”提前制作出标书,广泛张贴公告,尽量招揽更多的经销商前来竞标,努力做到优中选优。需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要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最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采购的,要确定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或听取报价,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供应商。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确保采购质量和商定价格。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对采购过程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将情况及时予以公开。(五)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机制。一要强化民主监督。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按月公开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及时公开集体重大事项,随时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检查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民主监督权利。二要强化审计监督。乡镇街道经管站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账前审计,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及时查纠违纪问题。市、乡镇街道两级农经部门要定期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8意见较大的村及时进行专项审计。三要强化部门监督。纪检监察、农经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四要强化网络监督。充分利用农村财务监督网络,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及时进行网上数据传输,实行实时动态监控。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高效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农经部门主抓,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调度、考核奖惩等工作,同时实行市大班子领导包乡镇街道制度,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到领导、组织、责任、措施、检查五落实,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查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违纪问题、落实责任追究;民政部门负责监督村级组织履行民主议事程序,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农经部门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力度;财政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9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需要;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二)大力宣传发动,树立推广典型。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开辟专栏、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集中采购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村干部的思想,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疑虑,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要加强市、乡镇街道两级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每个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至少配备工作人员10人以上,并做到定岗、定人、定职、定责。要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装
本文标题:市委书记在全市三资管理监督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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