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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讲解董伟2013年4月目录•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待遇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社会保险是什么?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标准(2012.7-2013.6)险种单位个人合计比例月缴费工资下限金额比例月缴费工资下限金额养老保险20%1794358.88%1794143.5502.32失业保险2%179435.91%179417.953.82工伤保险0.5%17949.08.97生育保险0.6%179410.80.010.764医疗保险7%1794125.62%179435.9161.46大病救助6.04.010合计30.1%546.011%201.3747.334备注政策依据:1、《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连人社发【2012】263号)2、《关于调整市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连人社发【2011】129号)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为三种基准费率(0.5%、1%、2%)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示意图目录•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待遇初始登记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2、已成立尚未办理登记的单位,应当补办登记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登记初始登记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基本户及账号;5、《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1、社会保险编号;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登记审核后向参保单位派发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社会保险变更事项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类型、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隶属关系、开户行及账号、参保单位专管员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原因(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2)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的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件(3)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4)有关部门批准转出或转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5)《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注销登记资料及证件解散、破产、撤消、合并、转制以及其它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情形时社会保险登记登记证年检年检资料及证件(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上年度验证等情况;(2)参保人数增减变化情况;(3)申报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4)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年检审核内容(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2)年度《职工缴费记录花名册》(3)单位财务年报(4)《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检验报告书》一式二份社会保险登记目录•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待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申报流程以本单位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于每月1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以单位提供的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核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于25日前向地税征收部门缴清社会保险费所有款项社会保险费于25日前从单位账户中划转,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ABCD申报受理缴费核定费用征收补缴欠款步骤目录•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待遇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缴费单位发生增减员变动时,须在缴纳或停止社保费的当月1-15日内,向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新增、转移和终止手续。纸质U盘人员增减变动增、减员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到经办机构,填报《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一式2份提交办理。纸质前台办理增、减员网上申报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网上申报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初次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首次参保的年龄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劳动就业部门用工备案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减少退休审批部门与缴费义务的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职转退休的所有人员《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失业登记部门缴费申报2注意事项1.缴费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应依照法律法规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所需资料,申报不实的,须承担法律责任。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当月办理减员。缴费单位发生人员变动的,需先办理增、减员手续,再按要求进行缴费申报。3.缴费单位办理增员的,增员部分允许补申报前1-3月的应缴数额。对此部分人员的补申报必须到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填报《连云港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一式2份提交审批,并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工资表。缴费申报2注意事项4.缴费单位当月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及缴费基数无变化的,可不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其上月应缴数额进行核定。如有变化的,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5.增员手续每月可多次办理,缴费单位当月申报结束后又办理了增员手续的,允许在当月内就增员部分进行再次缴费申报;减员手续须在每月1-15日内办理,逾期视作下月办理。6.在同一统筹区内,已经参保的人员必须先在原参保单位办理减员,再于新单位办理增员。业务流程1注意事项7.有以下几种情形,不能在网上办理增员业务,缴费单位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进行前台磁盘(U盘)或纸质办理:(1)需参保的险种与网报系统设定的参保险种不一致的;(2)为退休、离休人员办理增员的;(3)个人身份证明号码在社保系统中重复,存在多条信息的。8.有以下几种情形,不在网上办理减员业务,缴费单位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磁盘(U盘)或纸质办理:(1)属死亡减退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死亡证明);(2)减员部分有欠费的(需先清缴单位和欠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3)缴费单位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上,如减员人数超过总人数10%的。目录•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待遇2一、总体转移流程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新参保地原参保地出具缴费凭证提出转移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结信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2二、转出流程收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应参保人要求出具缴费凭证,告知参保人跨省转移接续条件、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完成以下工作流程:申请人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出示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并审核有关资料,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生成《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发出生成《信息表》划转基金并向参保人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信息表》终止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结社会保险关系转移2三:转入流程新参保地收到《信息表》和转入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申请人提出申请,出示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要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书面告知不能办理转移的原因和政策依据,15工作日内为其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并向其原参保地发出通知书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15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划转基金并向参保人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信息表》终止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核对信息和转移金额将转移金额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申请人的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提供的材料完善相关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发出新参保地受理《申请表》并审核有关资料,办结原参保地收到《通知书》后,为参保人建立专门标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制定的意义:解决了参保人因就业地变换和间断性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问题,从根本上维护参保人特别是农村户籍人员的切身利益。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政策制定目的: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即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适用人群: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村户籍人员(主要为了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的条件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三是没有满10年参保地的,也转回户籍所在地。一是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二是缴费满10年地: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如果有几个参保地都满10年的,则由最后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10年”原则举例说明例1(十年原则):我市户籍参保人李某,曾在浙江就业并参保满10年,后在上海参保5年,能否在我市领取基本养老金。说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从而浙江为上述案例的待遇领取地。例2(最后参保地原则):我市户籍参保人李某,曾在浙江就业并参保满11年,后在上海参保10年,待遇领取地问题。说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有几个参保地缴费满十年的,最后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从而上海为上述案例的待遇领取地。举例说明例3(户籍所在地):我市户籍参保人李某,曾在浙江就业并参保满7年,后在上海参保8年,能否在我市领取基本养老金。说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户籍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从而我市为上述案例的待遇领取地。目录•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待遇养老金的相关知识•养老金是什么?•谁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中人: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退休、退职的人员。新人: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新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1996年后有推算储存额的人员)+调节金养老金的相关知识•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从基础养老金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基础养老金=上年度社平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低限为0.6,
本文标题:社会保险业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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