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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的时候,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保证公民和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社会保险的特性•(一)保障性•(二)法定性•(三)互济性•(四)福利性•(五)普遍性3•(一)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二)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4•(三)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四)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5•(五)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我市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为所有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和临时聘用都要参保),珠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以个人身份参保。6社会保险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生育保险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强制要求单位和职工参保,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商业保险由金融企业经营,以盈利为目的,自然人和法人自愿性投保。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从而使参保人得到多层次的保障8社保基金财务制度•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9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金额=缴费工资×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10缴费比例的规定险种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单位10%0.4%-1.2%1%0.7%6%2%1%个人8%--城镇1%农村0--2%--1%合计18%0.4%-1.2%城镇2%农村1%0.7%8%2%2%11工伤保险费率•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工伤保险费率,一至三年浮动一次。我市从2005年10月1日起,调低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幅度为20%,分别为:•一类行业(风险较小行业:金融\服务\科研等):0.4%•二类行业(中等风险行业:房地产\制造\运输):0.8%•三类行业(风险较大行业:石油\化工\冶炼\采矿):1.2%12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是指参保职工向地税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缴费工资的上限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下限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现执行标准:2454×3=7362);下限香洲区、万山区、高新区、保税区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金湾区、斗门区分别按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3参保申报办理一览表险种户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公务员补助医疗本市城镇、农村必参必参必参必参仅公务员参加市外城镇、农村必参必参必参可(选大病参可不参)可参(选基本则不参)港澳台外籍必参必参必参本市城镇个人参保必参可参14•解读:•(1)除必参险种外,市外户籍的,可以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一定要参加生育保险,二者是捆绑参加的不可分割,加上必参险种就是常说的“参五险”;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则可以不参生育保险,加上必参险种就是通常说的“参四险”。15•如果一市外户籍参保人员之前参加的是“四险”(即没有参加基本医疗和生育),现要增参生育保险,由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绑定办理的,增参生育保险就必须停止大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改参“五险”。•(2)台港澳以及外籍人士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印发〈关于在珠海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的意见〉的通知》珠劳社「2006」68号文的规定,仅参加养老、工伤、基本医疗保险三个险种。•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私营业主同台港澳人员一样,属于非强制参保范畴,鼓励参保。16•(3)建筑行业的农民工由于工伤发生率高且人员流动性大,考虑到此行业的特殊性,特允许该行业的农村户籍工人可以只参加工伤保险一类。•(4)个人参保办理,仅限珠海市城镇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参保费用的单位比例部分以及个人比例部分全由个人缴纳,并按比例分别将资金划入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及统筹基金。•个人参保最多只能参加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可以选择只参加养老保险,但是不能够选择只参加医疗保险。17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缴纳地税账号的银行《印鉴卡》(属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扣缴地税的银行存折)(5)填写《珠海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18《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单位成立月份为年度验证月份,验证时需带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保险登记证》•(3)劳动部门盖章的《珠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登记表》19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主要是养老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随着组织人事关系的调动而办理转入或转出手续。•非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而将户口迁入珠海的,也可转入养老保险关系,但只认可实际缴费年限,转入前的工龄不视为缴费年限。20各类参保办理的审批条件(一)“四险”、“五险”参保条件及资料:•1、在我市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本市户籍职工参保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以下资料之一:A、《用工介绍信》B、《干部介绍信》C、劳动部门签章的《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新签)》。•3、外来劳务人员参保,由所属劳动管理部门在此表上加盖公章(证明已办理劳动用工聘用手续)。214、公务员参保须到所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5、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私营业主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参保。(二)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参保条件及资料:•1、依照规定在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2•2、用人单位应当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身份证、就业证以及与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3、台港澳人员以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并在首位前加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编码,即:710000+台湾居民身份证号码,810000+香港身份证号码,820000+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23•(三)其他类别参保办理条件:•1、公务员参加补助医疗的应由所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身份方可参加。•2、个人参保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确认是本市城镇户籍的方可办理。•3、建筑行业农民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需查看参保单位的建筑资质证明。24•(四)、延续缴费的参保办理条件:•1、根据粤府(2006)96号文的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可以按照个人参保的方式继续缴纳社保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止。•但如果该人在达到退休年龄以前从来没有参过养老保险,则不能够办理延续缴费。25•例:一参保工人,女,本市户籍,现年53周岁,在其50周岁前已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9年,根据其参保缴费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政策,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需达到15年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条件,其可以以延续缴费的方式继续缴纳6年到其59周岁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同样身份及年龄,如果该人在其50周岁前没有任何参保纪录,则不可以办理延续缴费,即使是本市户籍也不可办理。26•2、本省户籍的参保人,如果在其到达退休年龄前最后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达5年以上,也可在我市办理延续缴费。例:一中山户籍的参保人,男,现年61岁,其60岁前在佛山参保1年,中山参保1年,后又在珠海连续参保8年,按规定其需要参保15年,由于其非珠海户籍不能转入,鉴于其最后这8年是在珠海连续缴纳的,按规定也可在我市申请延续缴费继续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27年龄限制的问题:•1、在职职工参保不可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超过以上年龄且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者,可采用延续缴费的方式继续参保,则不在上述退休年龄限制之列。•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女法人代表,按法人代表身份参保时,参保年龄参照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以55周岁计。28参保办理与险种待遇之间的联系:•1、用人单位在申报增员过程中如有遗漏或者办理减员导致参保记录中断2个月或以上的,将使参保人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受到影响。•例(1):一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已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在一个社保年度里能够享受25万元住院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如果单位申报遗漏导致中断2个月或以上再次交费的,参保人的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就视作新参保,一个社保年度只能享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倍的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直到再次连续缴费一年以上才能享受25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29•2、生育保险同基本医疗保险类似,中断2个月或以上的,视作新参保。•例如:一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一年以上,生育时按政策规定可以获得100%的生育待遇;如果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中断2个月或以上导致生育时连续缴费不足一年,则只能享受30%的生育待遇。3、工伤保险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对申报时间的要求特别严格,工伤待遇的支付与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和参保时间紧密相连。30•例(2):一参保职工,上午9点30分申报参保,10点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案后,参保职工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反之,如果该人是在9点20分(这个时候还没有参保申报)发生的工伤,则这个工伤职工所产生的所有工伤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要求在办理申报增员时工伤保险的申报时间一定要准确。31养老、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受理范围:•1、正式调入本市的干部、职工,在参保状态及正常缴费的。•2、购房入户、珠户转入的非正式调入人员,在参保状态(可在用人单位参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保)及正常缴费的。•3、异地转入的时间与在本市的参保时间未完全重复。32转入受理材料•1、《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2、正式调入本市人员,提供身份证和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干部提供珠海市人事部门的《干部介绍信》(2)职工提供珠海市劳动部门的《职工介绍信》•3、非正式调入人员,提供身份证及珠海市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个人参保的还须提供《珠海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介绍信》33转入的超龄养老保险费•经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职工在调入时或非经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批准调入而迁户本市的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时,男性超过45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超龄养老保险费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调入人员的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非调入人员(购房入户)的超龄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珠海市养老保险条例》19条)34超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计算方法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其中: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45岁男职工或40岁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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