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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语文试卷第1页(共6页)一、(24分)1.根据课文默写古诗文。(10分)(1),寒光照铁衣。(《木兰诗》)(1分)(2),何人不起故园情。(李白《春夜洛城闻笛》)(1分)(3)王维的《竹里馆》中写夜静人寂、明月相伴的诗句是:,。(2分)(4)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林嗣环《口技》)(2分)(5)默写赵师秀的《约客》。(4分)2.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词语。(4分)(1)它huānɡcǎoqīqī,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诗两首》)(2)忽然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qídǎo的钟声也响了。(《最后一课》)(3)钻之弥坚,越坚,钻得越qièérbùshě。(《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4)他们的燃料已经ɡàoqìnɡ,而温度计却指在零下40摄氏度。(《伟大的悲剧》)3.下列加点成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3分)A.书中精彩的故事,有时让我捧腹大笑,有时让我号啕大哭,有时让我义愤填膺....,有时让我拍手称快。B.夏天天气就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是倾盆大雨,现在居然戛然而止....出太阳了。C.在我生活的城市,也有这样的一条小巷,每天人声鼎沸....,行人摩肩接踵。D.每次阅读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我都会被一位位叱咤风云....的英雄所感染和折服。4.下列句子的修改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李明和黄勇在学习上、工作上和小组合作上配合得很默契。(删掉“和小组合作上”)B.爸爸出差了,妈妈上夜班,我一个人在家真幽寂。(“幽寂”改成“寂寞”)C.上周的考试成绩不理想,我为之愤恨不已。(“愤恨”改成“懊悔”)D.牡丹的花姿千变万化,层出不穷。花朵如莲,如葵,如绣球,令人头晕眼花。(“头七年级语文试卷第2页(共6页)晕眼花”改为“头晕目眩”)5.下面是环境保护的广告词。请仿照画横线的句子,续写三句话,使之与前面句子构成排比。(4分)例句:足下轻轻,手下留情。让每一滴水变得清澈透明,,,。二、(46分)阅读下面文段,完成第6—18题。(一)(10分)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6.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收.族为意收:团结B.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谒:拜见C.不能称前时之闻.闻:听说D.并自为.其名为:题写7.用现代汉语翻译句子: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3分)8.仲永最终成为普通人,谁应该负责?为什么?(4分)七年级语文试卷第3页(共6页)(二)(9分)何次道①、庾季坚②二人并为元辅③。成帝初崩,于时嗣君未定。何欲立嗣子,庾及朝议以外寇方强,嗣子冲幼,乃立康帝④。康帝登阼⑤,会群臣,谓何曰:“朕今所以承大业,为谁之议?”何答曰:“陛下龙飞⑥,此是庾冰之功,非臣之力。于时用微臣之议,今不睹盛明之世。”帝有惭色。选自《世说新语》【注释】①何次道:何充,字次道,在晋成帝时任丹阳尹、中书令。②庾季坚:庾冰,字季坚,曾任中书监、扬州刺史,是成帝的舅舅。③元辅:辅政的大臣。④康帝:晋成帝的同母弟、琅邪王司马岳。⑤登阼(zuò):登帝位。⑥龙飞:君主登位。9.解释加点词语在句子中的意思。(2分)(1)会.群臣()(2)为谁之议.()10.对画线句“何欲立嗣子,庾及朝议以外寇方强”翻译正确的一项是()(3分)A.何次道希望立皇子,庾季坚和大臣们的议论都认为外来之敌正强大。B.为什么快要立皇子,庾季坚和大臣们都以为因为外来之敌刚刚强大。C.为什么主张立皇子,庾季坚和大臣们的议论都因为外来盗匪才强大。D.何次道想要立皇子,庾季坚和大臣们都认为因为外来之敌正强大。11.用自己的话说说康帝为什么面有愧色?(4分)(三)(10分)藏狗丹增①记得,那时我们家所在的村子里,有个养了很多狗的孤寡老太太,脸上布满了皱纹,头发花白,年过六十。她到底养了多少条狗,全村人谁也说不清,我估计有几十条,每条狗她都起了一个很吉祥的名字,比如:狮头、小雪猪、拉丽、美努,有猎狗、狼狗、哈巴狗、野狗、藏獒,品种齐全。她同这些狗亲密无间,像是知心朋友,又像亲生儿女。那二十来平方米的土屋里,除了她睡的一张木床,全铺着牛皮羊皮,那是狗睡的垫子。屋子中七年级语文试卷第4页(共6页)央火塘间的土灶上放着一个一人无法搬动的大锅,是专门煮狗食用的,晚上天一黑,人狗都挤在一起,煮着五味俱全的狗食,再冷的天,屋子里也暖融融的。她的狗既不是驰骋森林的猎狗,也不是守夜护院的看家狗,更不是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她以藏族人的慈悲之心,把狗当作忠诚的朋友,收养了它们。这群狗中有一条白得像乳汁,短腿细腰,耳尖毛光,脖子上系着黑白分明的羊毛绳的小狗,我特别喜欢,经常趁主人不在拿根骨头把它引诱到我家。白天喂多少就吃多少,乖巧听话,可是一到晚上就又哭又叫还抓门咬人,执意要回主人家。②一年之后,二哥到寺庙来看我时,我还打听这只小白狗。二哥给我讲了这样一件感人的事。不久前的一天,左邻右舍几天不见老太太和她的狗群,便约了三四个人,来到门前察看。他们轮番着从门缝里向内观察动静,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他们打开房门才发现,那放着硕大铜锅的火塘熄灭了,四条腿的简易床不知怎么被推到了屋子中央,老太太像平常一样,盖着破旧的被子仰躺在床上。二十多条狗环绕着这张木床伏地静卧,像个活着的花圈,那只小白狗爬在枕头上,用舌头合上了死者的眼皮,还不停地舔着从她鼻孔里流出的液体,眼里似乎含着泪光。村里一些富裕人家怀着慈悲之心拿出酥油之类的物品,贫穷的家庭抽出人力,按西藏当地习俗料理丧事。人们在死者的床头点起一盏酥油灯,象征着她的灵魂不灭,把死者的饭碗倒扣过来放在桌上,表示人间的饮食不再食用。还请来几位修过密宗的喇嘛举行超度仪式,让灵魂尽快离开死者的躯体。她的遗体停放了三天,这期间,邻居可怜这几十条狗的喂养,这家拿来狗食,那家拿来骨头,有的搬来自家的狗食木槽,有的干脆端来盛满家畜内脏的陶罐,在屋外摆了一地,可是所有的狗都不吃一口,连看都不看一眼。这些狗除了进出拉屎,整天或卧或站或蹲,安静地聚集在屋里。偶尔小狗扑到床上闻闻,大狗爬到床沿舔舔,有的甚至不时用脚爪整理一下从床上垂下的被角。看到这情景,进出这间屋子的人,都感动得眼睛红红的。③三天过后,老太太要出殡了,村里人请来了天葬师,裹着的遗体驮在白色无角的牦牛背上,村里的一些人在遗体上献上半新不旧的哈达,表达对她贫困一生、孤独一生、却把一切爱和善良都倾注在一群狗上的敬意。天葬台设在离村三十多公里的朱巴寺附近,要整整走一天的路程。出殡的时候,天葬师牵着牦牛在前,几十条饿得肚皮贴在脊梁骨上的七年级语文试卷第5页(共6页)狗,耷拉着耳朵,有气无力地缓缓跟随,送葬的三四个村里人跟随其后。④我们这个村不知道有多少次的出殡,头人贵族的出殡意味着骄傲、横行、奢华,要全村烧香、列队、脱帽、鞠躬,这是不自觉的;奴隶的出殡意味着皮鞭、饥饿、劳动,无声无息。可这天,几乎全村老少都自发地出来,沉重地、庄严地目送这支奇特的出殡队伍。到了天葬台,狗群还恋恋不舍地围拢在遗体旁,飞翔在天上的鹰怎么也下不来,天葬师只好对着狗群大声地喊:“你们不让开,你们的主人上不了天呀!”这一声之后,群狗立即四处散开,各自寻找能见到天葬台的地形,有的蹲在石块上,有的趴在土丘上,目送着主人走向彼岸。后来,传说这群狗就像雕塑,原地再也没有移动过,直至生命的结束。又传说,这群狗在此守候了几天之后,悄然消失在天葬台后面的茫茫林海里。12.在表格上简要填写最能体现群狗对老太太情深的事情。(限四个字)(3分)老太太在世时去世时出殡时天葬时升天后群狗忠诚相依守望不息13.从修辞手法和写作方法两方面赏析第②段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4分)二十多条狗环绕着这张木床伏地静卧,像个活着的花圈,那只小白狗爬在枕头上,用舌头合上了死者的眼皮,还不停地舔着从她鼻孔里流出的液体,眼里似乎含着泪光。14.第④段写头人贵族、奴隶的出殡用意何在?(3分)(四)(17分)戏迷沈少英①我对潮剧的喜爱,追根溯源是在八十年代。那时候,人们的文化生活很有限。在我居住的那条街基本上是看不到电视机的。对于劳累一整天的大众来说,能消遣的莫过于到戏院看戏了。②潮剧是福建诏安的地方戏,以曲调优美、唱腔婉转倍受诏安戏迷的欢迎。一到演出时间,左邻右舍的婆婆们、老爷爷们便会放下手里的活儿,陆陆续续地看戏去。而我们这七年级语文试卷第6页(共6页)些七八岁的小孩子天一黑,就吵着大人们赶快去戏园,为的是要看那些戏子们化妆。其实,在当时我们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化妆,只是瞧着他们一个个劲往自己的脸上抹粉、描眉、画唇,还有那拖着长长在地的一身戏服甚是吸引我们。花旦们没腰的秀发,缀满珠光闪闪的头饰,以及“白鼻子”的花花公子更是新鲜。出于这种好奇心,我们一个个小脑袋挤在仅有一线之光的破窗户偷瞥几眼。戏子们化妆时大门总是关闭得紧紧的。幸好,有这个破了半边玻璃的旧窗户无人看管,能带给我们一点希望。窗户距离地面有一米多高,我们必须爬上地面上的一堆沙土才能抓住窗杆,个子再矮的就搬来几块石块重叠在一起作为垫高的工具。尽管很冒险,依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动力让我们经常顾不上安危地互推互挤,摔个屁股、磕破脚趾皮那是隔三岔五的事,可在当时的确是痛并快乐着。③只要母亲有去看戏,我是不会落过每一场的。就是在这样的耳闻目睹之氛围感染下,我的潮剧爱好有意识无意识地慢慢蕴藏及至到若干年后的“根深蒂固”。那个时候,我常常梦想着长大后能像台上的戏子一样,穿上漂亮的戏服,唱自己喜欢的曲段,为热衷看戏的老百姓唱戏。十七岁时,省艺术学校来招生,我因一岁之差被挡在门口,从此与我的潮剧梦失之交臂,无缘邂逅那片神秘的殿堂。命运给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我初涉到人生不易,深感前途迷茫,阴霾重重。④当然,如果只是喜好,那是谈不上“迷”的。所谓的“迷”必定要升华于喜好之上。兴趣累积到一定程度自然而然走向模仿,我也顺理成章地走上这条必行之路。由于年代、化妆、头饰、服饰等的差异让我要达到形似神似颇为困难。别的不说,单凭那些装扮我就无法张罗了。不过,有志者事竟成。我瞑思苦想,终于开了灵窍。我用母亲给我的零花钱买了一包小珠子,拿线把它们串起来再绕成一朵朵花状用发卡别在头发上。又翻箱倒柜弄出母亲旧的长裤子,双手套进去,恰似花旦长长的袖子一模一样。再扯下绣有鸯鸳的枕巾围在腰间。一个“古人”基本上是活灵活现地“诞生”了。接下来就是处理舞台和道具了。我把家杂统统搬到墙角,空阔的房间就成了戏台,一根扁担两个水桶挑上肩,伴着一段凄凉的“苦呀”......瞬间,我就是《井边会》里的李三娘。扔了水桶,左手执一条青树藤,右手抓一把斧头,便是《金花牧羊》中被嫂嫂虐待到蓝山牧羊砍柴的金花女。挽紧袖口,嘴角画一黑痣,手叉腰肌一摇一扭,一个“花俏”的媒婆惟妙惟肖......如此天马行空,七年级语文试卷第7页(共6页)无拘无束地任由发挥想象创造力,乐悠悠地陶醉在自我的舞台,感受着自己给自己的欣喜与感动。享受到快乐的我每天等母亲一出门就如法炮制,绩活是越织越少。有一次母亲早回,我急急忙忙“收场”,慌乱地要脱下戏服,却被长袖拽住了后脚跟,摔了个仰面朝天,真是哭笑不得。母亲在对我热衷潮剧的事情上给了我很大的支持,甚至要省吃俭用要让我去拜师学戏。只是后来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心愿。⑤虽然不能走上自己喜欢的道路,但我对潮剧的兴致不曾改变,只不过随着时代新潮的变迁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更新,潮剧逐渐走出人们的生活空间。我有一段时间曾经有所顾忌。因为同龄人几乎没有一个喜欢看戏的,大多三五成群唱歌、跳舞。对比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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