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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庆阳市建设局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用地性质:项目地点:项目所属县区:规划方案编制单位:方案编号:开发单位地址:法人代表:邮编:营业执照编号: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2二、规划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一、项目总体规划情况占地面积(㎡)其中:房屋占地面积(㎡)绿化用地(㎡)市政公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房(㎡)公共建筑(㎡)规划住宅套数90㎡以下套数计占总套数的比例规划楼宇幢数已到位资金(万元)二、配套设施规划情况类型项目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教育幼儿园小学中学物业管理处文体卫文化站卫生站康体设施商业服务公用基础实施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环卫工程燃气工程电讯工程路灯工程3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计划表类别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投资进度安排年年年完成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投资建设内容教育幼儿园或托儿所小学中学物业管理处文体设施商业设施公用基础实施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环卫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路灯工程4四、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监督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甲方:乙方:为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加强新建住宅区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建设及交付使用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根据本手册第三章《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计划表》的内容,由(甲方)与建设单位(乙方)签订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监督合同。一、甲方责任1、负责协调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为建设单位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2、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并交付使用。5二、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和项目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本手册第三章《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计划表》所列各项配套设施建设。三、制约措施1、未经综合验收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2、对未按合同要求和建设计划进行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的建设项目审批;情节严重的,对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开发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撤销其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3、按本合同规定配套设施建设不足的,责令其限期补建,逾期未补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房屋的销售与使用。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特殊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盖章)负责人:负责人:6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五、评审机关审查意见7审查单位:(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庆阳市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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