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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程管理机构及职责……………………………….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三、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四、工程施工及工期管理制度………………………….五、技术资料管理细则…………………………….....六、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八、设备管理制度及检查标准………………………….九、设备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十、周转材料损坏处理规定…………………………….一工程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公司设工程部,工程部下设质安科、施工技术科及机管科,全面负责公司的施工管理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制定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政策,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制定措施,分解落实。3、定期召开施工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4、做好市场调查,及时掌握施工管理动态、调整方针、政策,适应市场需求。5、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二、各分公司、项目部成立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为主,各工种负责人参加的施工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单位的施工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负责承揽工程,组织施工力量,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2、制定单位年度生产目标及具体措施,负责承揽与专业工种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并监督落实。3、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建立项目开工报告表,按要求向公司汇报工程进度及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搞好工程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5、制定详细进度计划,确保工期按合同工期竣工。积极与甲方协调,按要求办理好交工验收手续。6、召开施工管理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方法,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7、做好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搞好工程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质量保证体系(一)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召开质量调度会,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二)公司成立工程部下设质检科,具体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工程的质量管理情况,配合分公司、项目部搞好质量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三)各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整体质量全面负责。各三产单位要服从项目统一管理,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工程质量目标及各项施工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四)栋号设专职质检员,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二、公司质量管理机构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本公司技术措施和企业标准。(二)确定质量目标,并组织落实。(三)搞好技术培训,及时解决工程存在的质量通病。(四)参与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工程开竣工验收。(五)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做好质量回访工作,协调栋号做好后期维修服务,并将质量回访维修记录存档,防止发生质量投诉事件。(七)参与QC小组攻关活动。(八)组织公司质量检查,负责召开质量会议。(九)负责各工程的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评定。(十)检查进入工地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十一)建立质量台账,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质量动态和状况。(十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过程控制与指导,工程收尾竣工阶段管理与控制。三、公司质量检查机构的权限(一)对于违反施工操作规程,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施工,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返工。(二)对不符合标准的分项工程,以及原始技术资料或数据不全以及弄虚作假的,不予签证。(三)未经公司质检科验收认可的工程,不得评定质量等级,不得交工。(四)专职质量检查员所享有的权力1、有随时抽查所辖工地的技术资料和工程质量的权力。2、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有权令其停工、返工或进行技术处理。3、对质量管理较差的单位工程,有权对该工程及有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实施细则进行处罚。4、有越级上报工程质量问题的权力,质检人员要依章行使职权,对有意刁难、阻碍、打击报复者,将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5、对失职或作弊的质检人员,严肃处理。四、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一)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确定任期质量目标。(二)公司施工的所有工程,均列入正常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工程开工10日内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与公司签订工程质量目标,质检科负责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三)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工程中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规定办理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四)严格检查制度,要求班组日检查,分公司旬检查,公司月检查,各级检查要有记录,并按规定及时奖惩兑现。(五)严格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六)坚持样板先行制度,工程在施工前,各分项工程必须先做样板,经各级主管部门检查符合标准要求后,再照样板推广施工。(七)对影响使用的功能性项目试验必须由公司质检科专职质检员专项验收,并在试验记录上签字认可。(八)强化设计变更制度,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禁随意变更,以免影响工程的验收备案,质检科负责监督。(九)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严禁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15天内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好备案手续,建设单位不办理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自行办理。(十)严肃认真地查处质量事故,对于出现的质量事故如若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为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公司信誉,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全面贯彻公司“靠科学管理,建优质工程,让用户满意”的质量方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一般规定1、公司质量目标:工程合格率100%,公司确定的优良工程创优率为100%。工程开工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标准,施工中,加强管理与控制,确保目标实现。2、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和“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凡工程开工后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的,限期健全,逾期不改罚款200元。3、工程未经初验和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工程初验达到要求后,应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在20天内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如建设单位不配合,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不得影响优良工程申报,逾期未办理罚款1000元,并罚责任人50元。4、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回访和维修服务工作,并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将维修回执单交质检科存档(回执单必须有住户、甲方签字并写明起止时间、维修部位、原因及维修人员签名),如有不积极配合及不交回执单视为未及时维修,每次罚款200-500元,严禁出现质量投诉事件等不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200-500元,并限期整改直至用户满意。5、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优良工程验收工作,凡已申报优良工程的工程,公司安排维修、准备工作,分公司、项目部不积极配合的,将对栋号进行该工程每平方米1~2元罚款。6、公司属三产单位,须密切配合和服从栋号的质量管理,并对其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负责,对施工中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单位,公司予以重罚。二、原材料控制1、工程中所有的各种材料均须符合设计要求。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均应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未出结果前擅自使用的,对栋号罚款500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栋号承担。3、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应取样数量的30%,低于30%的,令其补全,否则罚200元。4、砂浆、砼搅拌严格按县检测站出具的配合比通知单进行配制,严禁偷工减料,搅拌站必须挂设施工配合比标志牌,计量器具要齐全、准确,一机两秤,如有违反,责令整改,逾期罚款200元。为确保砼配合比准确及主体结构强度,一律禁止使用小铲车上料,发现一次对栋号罚款200元。5、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淘汰落后工艺,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原材料。淘汰钢筋电弧焊连接,使用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6、砂浆、砼试块严格按规范标准留置,留置组数不够或未进行标准养护的及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每组罚责任人50元;试块满养护龄期后,及时送县检测站试压,试压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并及时办理鉴定手续。三、过程控制1、工程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划要求施工,严禁随意变更。凡涉及工程结构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的外形、色彩、标高、位置等与规划不符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建设局规划科同意,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使用和安全功能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如有违反,限期整改,并罚栋号1000元,施工负责人及技术员各罚款200元。逾期不改,公司将采取措施,直至符合要求。2、施工中,必须坚持样板先行,各分项工程按标准要求先做出样板,经公司质检科验收同意后,方可组织办理签证并进行大面积施工。凡施工前不拿样板或看过样板后走样的,限期整改,否则公司不予验收,并罚款200元。3、所有隐蔽工程必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记录后,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及有关单位,经检查符合要求并办理签证手续,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公司检查时存在问题较多,与自检记录不符,相差5%以上的,对责任人及栋号罚款50~200元。凡未经检查认可就擅自隐蔽的,罚栋号200元。4、加强控制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得擅自隐蔽,否则罚款500元。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杜绝较大的质量事故,如若出现,要及时上报公司,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并对栋号罚款500~1000元。5、对影响使用的功能性项目试验,必须根据质检科提供的“质检必查项目”表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未经质检科验收的,每项每次罚款200元。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罚款300元。6、工程初验前必须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资料不少于四套(甲方、物业、公司、住户)各一套,并把各项验收记录的表格贴于住户明显位置的墙上,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罚款500~1000元。四、关于各级质量检查规定1、公司质检科平时检查或月底检查时,对工程中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如果栋号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质检科对栋号每次罚款200元;如工程中出现严重违反规范标准或强制性标准条文、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的,根据情节轻重直接对栋号罚款200~500元;如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分项,令其返工,并罚款500元。2、上级部门检查奖罚标准: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省、市、县质监部门组织的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强制性标准检查,如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影响公司社会信誉的栋号,将按上级罚款额的两倍进行追加罚款。3、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市、县级质量行为不良记录检查,严禁出现被扣分现象。如若出现,扣分在2分以内,每0.1分罚款100元;扣分超过2分,每0.1分罚款200元;扣分超过3分,每0.1分罚款300元;扣分超过4分,每0.1分罚款500元。顺利通过检查的工程,按同级检查奖励。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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