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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坚持“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持续改进过程的质量控制。项目部应设置质量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应遵循的程序:(1)明确项目质量目标;(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9)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5)收集、分析、反馈质量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A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是指确定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如何达到这些质量目标的组织管理、资源投入、专门的质量措施和必要的工作过程。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依据1.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2.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要求;3.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有关施工操作规程;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项目计划。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要求1.质量计划应在项目策划过程中编制,经审批后作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2.项目质量计划是将质量保证标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通用要求与项目联系起来的文件,应保持与现行质量文件要求的一致性;3.项目质量计划可高于但不能低于通用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4.项目质量计划应明确所涉及的质量活动,并对其责任和权限进行分配;考虑相互间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5.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要求;6.项目质量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写,需报企业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7.当现行产品技术状态发生显著变化时,应考虑改进和完善项目质量计划。三、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工程总体概况,设计概况,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工程特点、施工难点与相应措施;3.质量目标:企业理念,项目的质量目标及目标分解,项目的其他目标,关键工2序和特殊过程;4.项目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策划,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分配;5.项目资源管理:项目人员配备及管理,项目的其他资源配备及管理;6.产品实现,产品实现的策划,与顾客有关的过程,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7.测量、分析和改进: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数据分析,改进;8.文件和记录的控制:文件控制,记录控制;9.创优措施:保证质量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保证工期措施;10.项目质量计划的管理:编制、审核与审批,管理组织,发放范围,使用。B项目质量计划应用在实际工作中,项目质量计划应用时应注意如下几点:1.识别业主在合同中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期望,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2.结合工程实际,如何在质量计划中应用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果项目管理团队是独立的项目团队,还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适当调整。3.把质量目标要求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个人。使每一层次的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4.在质量计划中,要明确影响质量的控制节点,以及如何进行质量检查、控制。5.质量管理计划繁简程度应与业主要求及项目组织的运作方式相适应。6.在计划执行中,要不断反馈执行信息,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C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建筑材料的复试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对需要作材质复试的材料,应规定复验内容、取样方法并应填写委托单,试验员按要求取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一、复试材料的取样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承发包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3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3.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1至2名担任。见证人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要设置见证人签名栏。委托单必须与同一委托试验的其他原始资料一并由试验室存档。二、建筑材料的复试结果处理1.试验室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账。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领导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报告;其中,影响结构安全的建材应在24h内向以上部门报告。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对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有异议时,可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如抽检结果与建筑施工企业试验报告相符,抽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反之,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3.依据标准需重新取样复试时,复试样品的试件编号应与初试时相同,但应后缀“复试”加以区别。初试与复试报告均应进入工程档案。三、主要材料复试内容及要求1.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之比不应大于1.3。2.水泥: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袋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检验。3.混凝土外加剂:检验报告中应有碱含量指标,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混凝土结构中使用含氧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的氯化物总含量应符合规定。4.石子: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及石子的非活性骨料检验。5.砂子:筛分析、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及非活性骨料检验。6.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7.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及胶粘剂:甲醛含量。48.饰面板(砖):室内用花岗石放射性,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及抗冻性能复验。9.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同一部位工程使用的小砌块应持有同一厂家生产的合格证书和进场复试报告,小砌块在厂内的养护龄期及其后停放期总时间必须确保28d。10.预拌混凝土:检查预拌混凝土合格证书及配套的水泥、砂子、石子、外加剂掺合料原材复试报告和合格证、混凝土配合比单、混凝土石块强度报告。D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应用一、建筑结构材料质量管理总体要求1.建筑结构材料的规格、品种、型号和质量等,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2.装饰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符合设计的要求,同时应符合经业主批准的材料样板的要求,并应根据材料的特性、使用部位来进行选择。二、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过程材料的采购、检验、保管、使用。三、材料采购的控制1.掌握建材方面有关的法规及有关条文:在我国,政府对大部分建材的采购和使用都有文件规定,其中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砂石、砌墙材料、石材、胶合板实行备案证明管理。2.通过市场调研,认准合格材料,考察调研生产经营厂商,考察调研建筑业界,选择供货质量稳定、履约能力强、信誉高、价格有竟争力的供货单位。3.某些材料,诸如瓷砖、釉面砖等建筑装饰材料,由于不同批次间会不可避免地存在色差,为了保证美观,在订货时要在考虑施工损耗和日后使用因素后一次定足。4.在确定供货厂家后,还必须对供货厂家提供的质量文件内容、文件格式、份数做出明确要求,以能表明供货完全能达到合同要求为控制标准,同时这些文件还将在以后成为竣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把好材料检验关l.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质证明,并根据供料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和记录。质量验证包括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进行物理、化学性能试验。验证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现场验证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或按有关标准规定降级使用。3.对于项目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项目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而业5主采购的物资,项目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4.物资进场验证不齐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要单独堆放该部分物资,待资料齐全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严禁以劣充好,偷工减料。五、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控制1.建立管理台账,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避免混料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2.要严格按施工组织平面布置图进行现场堆料,不得乱堆乱放。检验与未检验物资应标明分开码放,防止非预期使用。3.应做好各类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其质量完好。4.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损失,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A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一、土方工程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2.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3.基坑(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1)核对基坑(槽)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并检查边坡稳定状况,确保边坡安全。(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要求;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土质扰动现象。(3)用钎探法或轻型动力触探法等检查基坑(槽)是否存在软弱土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及相应的位置、深度、性状。4.基坑(槽)验槽,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5.土方回填,应查验下列内容:(1)回填土的材料要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2)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回填土的最优含水量,砂土:8%~12%,黏土:19%~23%;粉质黏土:12%~15%;粉土16%~22%)和压实程度。(3)基坑(槽)的填方,在夯实或压实之后,要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进行检验,6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是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二、灰土、砂和砂石地基工程1.检查原材料及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三、重锤夯实或强夯地基工程施工前应检查夯锤质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四、打(压)预制桩工程检查预制桩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质量、桩位、打桩顺序、桩身垂直度、接桩、打(压)桩的标高或贯入度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桩竣工位置偏差、桩身完整性检测和承载力检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五、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检查查验桩位偏差、桩顶标高、桩底沉渣厚度、桩身完整性、承载力、垂直度、桩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泥浆配合比及性能指标、钢筋笼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浇筑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一、钢筋混凝土工程(一)模板工程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应包括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经过审批或论证。施工过程重点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及落实情况,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支承面积、平整度、几何尺寸、拼缝、隔离剂涂刷、平面位置及垂直、梁底模起拱、预埋件及预留孔洞、施工缝及后浇带处的模板支撑安装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和拆模顺序。(二)钢筋工程钢筋分项工程质量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管理及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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