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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卫发〔2010〕1242号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昆明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昆明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昆明市财政厅《关于昆明市卫生厅201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预〔2010〕54号),为贯彻实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市级财政下达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资金160万元,2010年11月16日以《云南省财政厅昆明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0年昆明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0〕351号)下达各县(市)区卫生局,昆明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2010年昆明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2评估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2010年日附件2010年昆明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3完善卫生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以卫生学评价为主要指标,县(市)区各级全面开展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预防经空气传播性疾病的流行。(一)全面掌握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等基本情况。(二)提高卫生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能力和素质。(三)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制度及机制,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和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四)提高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的意识及行为,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并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二、组织领导项目在市卫生厅领导下由云昆明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局负责4具体实施,同时为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组长:???昆明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胡耀中云南省卫生厅食监处处长王越停昆明市卫生局法律监督处处长???昆明市疾控中心主任成员:???昆明市卫生局食监处副处长昆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副处长?昆明市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昆明市卫生局食监处主任科员陈谊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五处处长赵灿林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五处副处长三、项目范围及内容(一)项目范围全市14县(市)区均纳入项目范围,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实施。(二)项目内容该项工作从今年开始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开展。今年起步,将以人员培训、现状调查、卫生监督检查、省级卫生学评价机构资质申报等为重点完成今年的项目工作。1.人员培训:由市级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卫生监督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标准和方法。2.基线调查: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完成辖区内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3.卫生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情况(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消毒情况、空调档案管理情况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4.卫生学评估机构及清洗消毒机构的资质评估:省级疾控机构按国家有关要求在年内取得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资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及机制,切实做好对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监测评价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的准备工作。鉴于我市目前尚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机构,可按市场运作引入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资质的机构,经昆明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其资质进行确认后,为我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使用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5.昆明市民航、铁路系统的集中空调基线调查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由昆明市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6.督导检查及验收: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昆明市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四、资金安排6按项目工作需要,本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和逐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分布,结合今年工作计划提出资金安排意见(详见附件1)。(一)人员培训:12万元昆明市卫生局法律监督处组织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管人员,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员和疾控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公共场所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安排及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二)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基线调查及现场监督检查:118万元(详见附件3)1.调查表卡印刷及资料汇总分析:5万元2.现场调查、卫生监督检查及卫生学检测补助经费:113万元(三)卫生学评价机构资质申报工作经费:10万元(四)项目管理、总结及督导验收工作经费:20万元五、项目执行时间: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一)2010年10-11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及资金下达。(二)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完成人员培训及卫生学评价机构资质申报。(三)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完成基线调查。(四)2011年3-4月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7监督、卫生学监测评价的长效工作机制。(五)2011年5月,完成项目验收报告评估。六、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地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二)各地要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信息,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清洗消毒等情况。(三)县(市)区要结合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推行加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力度,发现违法经营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四)各地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收集总结,及时交流沟通,探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途径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模式,定期编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六)各县(市)区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实施项目的工作总结报昆明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局。联系人:昆明市卫生局法律监督处赵灿林联系电话:0871-5193184邮箱:wsjd5c@ynwsjd.net七、项目监督与评估8(一)昆明市卫生、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并统筹规范和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实施项目工作。(二)各项目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资金的规范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并由专人负责项目方案落实等相关工作。(三)项目结束,县(市)区级卫生部门、财政部门要将项目总结按要求上报。市卫生局、财政局将对各项目县(市)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评估。附表:1.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2.人员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3.基线调查、现场监督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4.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监督调查表9附表1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单位:万元)序号州市名称监督机构数培训费现场工作(基线调查、监督检查等工作补助)调查表卡印制及资料汇总分析项目管理总结及督导验收资质申报合计1五华区1512.512.52盘龙区107.57.53西山区12994官渡区107.57.55东川区64.54.56安宁市11887晋宁县9778呈贡县11889宜良县1411.511.510嵩明县97711富民县44412石林县139.59.513禄劝县64.54.514寻甸县64.54.515怒江州54416迪庆州44417州市小计14511311318省卫生监督局125203719省CDC101020省级小计12520104721合计121135201016010附表2人员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一、培训对象昆明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卫生监督机构业务骨干,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及铁路、民航卫生部门共约350人。二、培训内容公共场所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基本知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及卫生学评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三、经费预算1.食宿费:以每人每天120元,310人计算共需经费:310人×120元/人×3天=111600元2.会议室多媒体租用:700元×2天=1400元3.聘请省外专家讲课费及交通费:4000元4.教材及资料印制费:3000元以上共计120000元。11附表3基线调查、现场监督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一、基线调查对辖区内配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进行全面调查,全面掌握全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等基本情况。二、监督检查各级监督机构按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公共场所配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要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卫生学评价或检测。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达到卫生要求的,视为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不给予新办、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三、卫生学检测今年有条件的州、市可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学检测,以便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情况,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通报,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查处。四、经费预算由昆明市财政补助各地基线调查、现场监督检查及卫生检测补助经费约113万元(详见附件1)。12附表4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州(市)填报单位(盖章):场所类别辖区内总数调查及卫生监督检查数集中空调数持卫生学评价报告数空调清洗消毒数建立空调档案数备注住宿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场所体育馆图书、美术、博物、展览馆商场(店)、书店医院候诊室公共交通等候室公共交通工具其它场所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13附表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监督调查表公共场所名称公共场所类型空调名称(型号)空调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清洗消毒情况卫生学评价报告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主题词:卫生集中空调评估项目方案云南省卫生厅2010年12月3日印发(共印24份)校对:曾建辉
本文标题:张老师,请修改集中式空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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