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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工伤保险郑娟财经管理系工伤保险概述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责任认定的演进工伤保险的特点与原则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一、工伤保险的概念(一)工伤与职业病1、什么是工伤?所谓工伤,是工业伤害的简称,也称职业伤害或产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造成的、使受害者损失的劳动时间超过伤害当天或者当班时间的任何一种伤害。2、什么是职业病?广义上:所有因工作环境危害造成的疾病都属于职业病。狭义上:指在工伤保险中所称的职业病,即法定的职业病,通常指因工作环境危害的、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类型。3、工伤保险的概念又称为“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现代社会,工伤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显性的工伤事故;二是隐性的职业病。它包含两层含义:1、劳动者本人因工伤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是一种“事前预防-事故赔偿-事后康复”三位一体的保障模式;2、劳动者本人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遗属抚恤、丧葬补助等物质帮助。二、工伤责任认定的演进二者的关系工伤责任的认定,决定着工伤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劳动者遭遇工伤后的法定权益。工伤责任的演进过程根据工伤责任承担主体和方式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1)劳动者个人负责阶段即:在资本主义早期,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职业伤害的一切后果都由其本人承担,雇主不承担责任。理论依据:18世纪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的“危险自负说”即:劳动者在受到职业伤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一定的民事赔偿;前提是劳动者必须提供能证明工伤是由于雇主的过错造成的证据,法院才能判决雇主给予赔偿,否则后果自负。存在的缺陷:1、劳动者难以提供证据;2、法律诉讼费用往往太高,劳动者难以承担;3、劳动者起诉雇主,会带来被解雇的后果。(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末,德国、英国、法国等工业化国家普遍认同了“职业危险原则”和“无过失补偿原则”,将此原则应用于工业伤害领域,即雇主无过失责任制的开始。标志:1884年德国制定了《工人灾害赔偿法》,在世界上最早建立了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分两种情况:1、雇主直接承担赔偿责任2、雇主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日益扩大2、认定工伤的范围在不断扩展3、工伤预防和康复越来越受到重视4、工伤社会保险成为工伤保障的主流模式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三、工伤保险的特点与原则(一)工伤保险的显著特点:实施范围最广保障性最强待遇相对优厚给付条件最宽保障对象经依法鉴定才能成为受益人(二)普遍遵循的工伤保险原则无过失补偿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因工伤残与非因工伤残区别对待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四、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工伤范围工伤鉴定工伤保险费用筹集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一)工伤范围1、工伤事故的范围1964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工伤事故津贴建议书》第5条规定:每一会员国均应在规定的条件下将下列事故视为工伤事故:A.不管什么原因,凡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地点或工作地点附近,或在工人因为工作需要而去的其他任何地方发生的事故;B.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当事人在搬运、清洗、准备、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时发生的事故;C.工人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下列地方的直接途中发生的事故:--主要住宅或别墅;--通常用餐的地方--通常领取工资的地方许多国家还把参与消防、治安、营救等公益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列为工伤。(一)工伤范围2、职业病的范围1925年国际劳工组织将铅中毒、汞中毒和炭疽病感染列为职业病,1980年又将其范围扩大到29种。目前,世界各国对职业病的划分通常采用三种方法:1、列表法;2、法律中作出原则性规定,但不列举具体的职业病名单;3、综合以上两种办法的优点,将凡是因职业原因导致的疾病都确认为职业病。(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国际上通常采取的两种方法:1、劳动能力鉴定2、致残程度鉴定(三)工伤保险费用筹集筹集原则1、企业或雇主缴费、个人不缴费的原则2、按行业或企业的风险程度征收、调整保险费的原则筹集方式1、当年平衡式(工业化国家多采用)2、阶段平衡式(发展中国家多采用)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1、差别费率(多数国家采用)2、浮动费率3、统一费率(1/3国家采用)我国:采取的是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制度。(四)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待遇伤残待遇(暂时伤残/永久伤残待遇)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遗属抚恤金)(五)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工伤预防:主要通过缴费机制、开展预防研究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方式进行。职业康复:主要通过综合使用药物、器具、疗养、护理、职业能力测定、就业安置等多种手段,帮助因公致残者基本恢复正常人所具备的工作、生活能力和心理状态的一项工作。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概况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概况建立和发展时期(1950S-1980S)特点:将工伤保险的范围由显性的工伤事故扩展到职业病,而且保险待遇不断提高,真正成为这一时期劳动保险制度中待遇最为优厚的项目。改革和发展时期(1980S以来)《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工伤保险条例》(2004.1.1起实施)《工伤认定办法》(2004.1.1起实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社会保险法》(2011.7.1实施)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工伤保险的目的(一)工伤保险的目的1、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2、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3、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二)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1、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方法另行制订遵循《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由所在单位支付(三)工伤保险基金资金来源:①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②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③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用人单位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型和费率风险等级风险性质行业名称费率(%)一类风险较小金融业、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业、零售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业等0.5二类风险中等房地产业、娱乐业、体育、环境管理业、食品加工和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烟草制品业等1.0三类风险较大石油加工、燃料加工业、采矿业、化学原料及制品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2.0(四)工伤的范围7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3种不能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情形9类职业病7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案例1:某单位一位领导,工作时间内,他给本单位司机说要去银行取工资。于是自己驾驶单位的公车出去,结果在本市内行车过程中发生车祸受伤。该领导认为自己属于工伤,但该单位劳资部门负责人却认为不应该属于工伤。请问:该领导与该单位劳资部门负责人的观点,谁的正确?案例1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例的关键在于:“该领导开车出去到底是为工作还是私事。”如果是私事,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该单位没有证据表明该领导出去办私事,则只能推定其所说属实,即是出去办公事,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证明该领导是因私外出,该案例可以按交通事故处理。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种不能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情形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案例2:2004年6月,某市煤气公司新来的职工小李,由于急于下班而不按流程操作,没有关严阀门导致煤气爆炸事故,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小李也在爆炸中受重伤,并要求公司申请认定工伤。煤气公司方面认为,公司每周开安全例会,都反复强调这些安全常识。但小李由于急于下班而没有关严阀门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最后由小李的家属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小李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吗?案例2分析: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蓄意违章不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此案例发生在2004年以前,肯定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但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类似的规定,并且该《条例》奉行“补偿不究过失”的原则,即意外事故无论是由于单位的疏忽还是劳动者的粗心大意,甚至双方根本都不存在过失,只要排除劳动者自杀、自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立案后,到该公司核实了事情经过,公司与小李对事故的经过都无异议,应当给予小李认定为工伤,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我国认定的9类职业病分为9大类:职业性中毒肺尘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炎职业性耳鼻喉病职业性肿瘤病其他疾病(五)工伤认定的程序1、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在30日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或所在单位(五)工伤认定的程序2、申请的材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六)劳动能力鉴定1、鉴定内容2、鉴定机构3、鉴定程序鉴定内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鉴定机构一般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设区的市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组成。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鉴定程序提交鉴定申请提出鉴定意见做出鉴定结论申请再次鉴定(对结论不服者)申请复查鉴定(伤残情况变化者)(七)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待遇1、工伤医疗费用2、康复性治疗费用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5、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工资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伤残津贴3、生活护理费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2、遗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监督管理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业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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