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律师与公正期末考试大纲
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萌芽:古希腊雅典(雄辩家)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雏形:古罗马(保护人---辩护士)中国古代不存在律师制度的原因1.经济原因——小农经济2.政治原因——专权统治律师职业的特点1.业务性2.平等性3.有偿性(功利性)4.自律性5.自主性(私力性)我国对律师职业定位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1.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2.律师是取得律师资格,持有律师执业证的法律专业人员。3.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律师,执行的是社会主义法律。律师的任务1.直接任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根本任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3.长期任务: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国律师执业的条件一、取得律师资格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经过考核授予律师资格: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在法律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3.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二、申请执业证书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取得律师资格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三、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四、律师的执业许可1.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2.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3.允许兼职律师执业4.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的职业权利1、律师的工作权利(1)律师依法执业受保障的权利(2)查阅案卷权(3)调查取证权(4)会见和通信权(5)得到开庭通知的权利(6)参加法庭审理的权利(7)代行上诉权(8)获取法律文书副本的权利(9)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2.律师的人身权利(1)刑事辩护豁免权(2)拒绝作证权(3)拒绝辩护代理权规定: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事务所的形式1.国办律师事务所:(1)隶属于国家司法行政机关(2)性质是事业单位,有国家财政拨款(3)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主任由上级任命2.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不占编制、不拨经费、自费盈亏(2)实行民主管理,主任由选举产生(3)所有专职律师均为合作人(4)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合伙人为三人以上专职律师,但所有专职律师不一定都是合伙人(2)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4.个人律师事务所:(1)以一个专职律师名义申请办所(2)承担无限责任(3)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的设立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规定数额的资产(10万元以上)3.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从律师中选举产生律师的执业纪律1.律师在其工作机构中的纪律(1)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2)不得拒绝承担法律援助义务(3)不得违反律师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4)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所执业2.律师在诉讼与仲裁活动中的纪律(1)不得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2)在代理中,不得宣传和利用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有亲朋关系。(3)不得伪造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4)遵守纪律,尊重法官和仲裁员。(5)不得在会见中违反规定。3.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或对方当事人关系中的纪律(1)不得为谋取业务而作虚假承诺(2)不得无故拖延代理事务(3)不得泄露委托人的隐私和秘密(4)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5)接受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事务无关的活动(7)不得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同所律师也不得代理双方4.律师在处理同行关系中的纪律(1)律师不得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和名誉(2)律师不得阻挠委托人再委托其他律师参与(3)禁止律师进行不正当竞争律师惩戒制度1.承担行政责任(1)对律师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5倍罚款)、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2)对律师事务所的惩戒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5倍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律师执业证。2.承担民事责任《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3.承担刑事责任律师的收案工作与业务拓展一、律师收案的重要性律师的案源是律师的执业之本.二、律师收案的类型1.按性质分:诉讼类案件与非诉讼类案件2.按阶段分:一审(侦查、起诉、审判)、二审、再审、执行3.按委托方分:原告方委托的案件与被告方委托的案件4.按胜数分:基本是赢的案件、基本是输的案件与把握不定的案件//8三、律师收案必须注意的问题1.正确处理与委托人的关系2.向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3.有策略地探讨案件的把握性4.把握好代理目标(赢\输)四、律师业务拓展应考虑的因素1.公关(社交)2.投入3.宣传4.业绩5.策略律师的收费工作一、律师收费的原则1.公开公平原则2.自愿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二、律师收费的方式1.计件收费2.计时收费3.固定收费4.按标的收费5.协议收费三、律师费的构成1.律师法律服务费2.杂费3.异地办案差旅费四、律师收费的依据1人数2.案件复杂程度3.工作所需时间4.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委托人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五、律师的风险代理收费允许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标的额的30%。下列情形禁止风险代理: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六、律师收费的技巧1.说明律师收费的理由2.展现律师和律所实力3.让委托人充满希望4.合理处理律师的收费七、律师收费的标准福建省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的阅卷工作一、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阅卷范围:1.侦查阶段---不能阅卷2.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3.审判阶段: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律师的基本工作和技巧一、律师阅卷的基本内容:1.起诉材料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材料3.证人证言材料4.被害人陈述材料5.其它证据材料6.各种法律手续二、律师阅卷的基本方法1.查阅的方法(1)按页码(2)按时间(3)按内容(4)按类型2.摘抄的方法(1)摘抄的内容(2)摘抄时应注意的问题3.复制的方法三、律师阅卷的特殊方法1.整体浏览法2.对比查阅法3.重点查阅法4.追踪阅卷法律师的会见工作会见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工作一、律师会见工作的概况1.律师会见工作的重要性2.会见工作现状:难、险二、律师会见前的准备工作1.手续准备2.内容准备3.策略准备三、律师会见的工作内容1.说明委托情况,征求意见2.阐明律师的职责3.解释法律4.了解案情5.进行认罪态度的教育6.讨论辩护思路7.征求其它意见和要求四、律师会见应注意的问题1.取得当事人信任2.不得违反规定我国的辩护种类及相关规定1.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时间、担任辩护的人)(1)公诉案件:自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2)自诉案件: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3.指定辩护:(1)因经济困难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经申请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2)盲、聋、哑或者具有部分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3)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律师刑事辩护的基本工作程序及方法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案情2.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3.代为申诉、控告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二、担任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3.必要的调查取证4.与人民检察院交换意见三、担任审判阶段被告人的辩护人:1.开庭前的准备工作(1)审阅起诉书(2)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3)会见被告人(4)收集并提交证据材料(5)确定辩护方案2.庭审中的工作内容(1)认真听取审判人员、公诉人的发问(2)律师发问(3)举证与质证(4)发表辩护意见,进行辩论律师刑事辩护的基本思路与实战技巧一、辩护思路1.程序辩2.证据辩3.事实辩4.法律辩;1、无罪2、罪轻5.情理辩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1.公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2.自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案件范围)3.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地位: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主要权限1.一般代理中的权限2.特别代理中的权限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的工作方法和步骤1.接受委托,订立代理合同2.准备起诉或应诉(律师出庭前的主要工作)原告律师:(1)撰写诉状(2)收集证据(3)帮助立案被告律师:(1)了解案情、查阅案卷材料(2)调查取证,并进行证据交换(3)庭前和解(4)准备答辩材料3.参加法庭审理4.律师在开庭后的工作律师在民事代理中的工作思路与实战技巧一、基本思路1.诉讼时效2.诉讼主体3.诉权4.责任5.管辖权6.诉讼时间二、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实战分析1.案件材料:一、二、三、四2.对策与技巧:材料、思路、取证、配合行政诉讼律师代理概述一、行政诉讼律师代理的特征1.被代理主体的差异性2.代理人权限的差异性3.代理事务和程序的特殊性4.代理行政诉讼涉及法律、法规的广泛性二、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范围1.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案件范围: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2.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程序范围:第一审、第二审、再审及强制执行程序三、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对象范围1.当事人(原告、被告)2.第三人律师不能代理的行政案件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国际、外交等国家行为引起的争议。2.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律师在行政诉讼代理中的权利1.原告的代理律师:(1)起诉权(2)上诉权(3)申请回避权2.被告的代理律师受相应限制:(1)无起诉权(2)无反诉权(3)无收集证据权(4)无调解权律师在行政代理中的工作思路与实战技巧一、基本思路1.诉讼时效2.诉权3.采用程序4.认定事实5.证据6.适用法律7.处罚适度二、律师代理行政案件的实战分析1.案情介绍(1)简介(2)证据(3)起诉书2.双方对策(1)原告方(2)被告方3.实际进展4.经验教训法律顾问的特征1.双重性2.平等性3.综合性法律顾问的权利1.查阅文件资料权2.了解有关情况权3.列席有关会议权4.获得工作便利权5.收取法律顾问费用权公证制度的特征1.一种非诉讼的证明活动2.必须依法进行3.只能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主体是公证机构和提出公证申请的当事人4.不是必经程序,不是所有的事项都要公证公证的基本原则1.真实、合法、可行原则2.必须公证与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3.公证员亲自办理公证事务的原则(直接原则)4.回避原则5.保密原则6.便民原则7.使用本国和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原则公证机构的设置1.公证机构按需要设置2.公证机构受司法行政机关领导3.公证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公证机关的管理体制1.行政管理---司法行政机关2.行业管理---公证协会(群众性团体)公证书的效力1.具有证据效力公证书是一种特殊的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2.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必须办理公证的事项:(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命令等规定,必须经过公证的行为(2)按照国际惯例和双边协定,必须经过公证的涉外行为(3)按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经过公证的行为3.有强制执行效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经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2)公证的文书属于债权文书,具有追偿债款、物品的内容(3)内容无异议4.应注意的问题(1)并非所有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都具有强制
本文标题:律师与公正期末考试大纲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687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