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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际结算第一节国际结算概述第二节国际结算工具第三节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第三节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一.国际结算的含义--在国际间办理货币收付以清算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业务活动。国际结算经历了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个阶段。二.国际结算制度(一)多边国际结算制度盛行于金本位制时期。这一制度运行的必备条件:必须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本国商业银行在有关国家商业银行开立各种清算货币帐户;帐户之间可以自由调拨,不受货币发行国政府的管制。(二)双边国际结算制度两国政府签订支付协定,开立清算帐户,用集中抵消债权债务的办法,清算两国关系之间由于贸易和非贸易往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制度。第二节国际结算工具一.国际结算票据(一)汇票--出票人向付款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命令。汇票的要项及其式样:ExchangeforUS$10,000.00HongKongMay5th,2003AtsightpaytotheorderofShanghaiTextilesImport&ExportCorporationthesumofUSdollarstenthousandonlyforvaluereceived.To:CityBank,N.Y.Branch.N.Y.U.S.ForShanghaiTextilesImport&ExportCorporationGeneralmanager(signature)汇票的主要票据行为:1.出票2.背书3.提示4.承兑5.付款汇票的种类:1.光票和跟单汇票2.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3.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4.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二)本票--出票人约定于见票时或一定日期向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本票的要项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三)支票--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从其帐户中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支票的要项支票的种类:1.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2.划线支票和非划线支票3.银行保付支票4.旅行支票二.国际结算单据(一)货物单据1.商业发票2.装箱单3.重量单(二)货物运输单据1.海运提单2.铁路运单3.航空运单4.多式联运单据(三)货物运输保险单据1.保险单2.保险凭证(四)货物检验证明书(五)其它第三节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一.汇款结算方式(一)汇款的含义及有关当事人--由付款人委托银行使用某种信用工具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基本当事人: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收款人。(二)汇款的种类及业务程序1.电汇使用加押电报或加密电传及电子资金划拨系统2.信汇使用航空信函邮递;信汇委托书3.票汇使用银行汇票;票据可背书转让二.托收(一)托收的含义及有关当事人--出口商在发运货物后签发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托收当事人: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二)托收结算方式的种类1.光票托收托收单据中不包括货运单据2.跟单托收托收单据中附带货运(物权)单据(1)付款交单(2)承兑交单三.信用证(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当事人--进口国应进口商要求向出口商开立的,凭规定的单据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付款行(二)信用证的特点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自足性的保证文件3.处理信用证业务以单据为依据,而非货物(三)信用证的作用1.保证作用2.资金融通作用(四)信用证的基本内容1.开证行名称2.开证日期、地点、性质3.信用证号码4.受益人名称和地址5.开证申请人6.信用证金额和效期7.汇票要求8.单据要求9.货物内容10装运条件与规定11保证责任条款12特殊条款12开证行签署(五)信用证业务处理程序1.进口商品向进口方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2.进口方银行开立信用证3.出口方银行通知、转递或保兑信用证4.出口方银行议付信用证并向付款行或开证行索汇5.进口商品赎单提货(六)信用证种类1.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信用证2.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信用证3.保兑和无保兑信用证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5.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6.可议付信用证7.可循环信用证8.对背信用证和对开信用证
本文标题:第四章-上海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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