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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职责一、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政治学习,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改革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计划,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实习计划。三、按教学大纲要求,选定合适教材,讨论教材的重点、难点以及删增内容。组织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和教学参考资料。四、深入教学实际,了解教学、实习情况,加强任课教师的考勤制度,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分析教学情况,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五、加强对教师的业务考核,经常深入课堂掌握教学进程和教师讲课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和意见。六、组织教研室学习教学理论,制订教研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学校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等教学活动。七、负责教研室教师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检查核定工作,做好教师综合测评工作。八、配合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九、配合临床医学院制定教师业务进修计划,检查教师在职业业务进修情况,关心和培养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研室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师表现,提出任课教师的授课安排。十、负责教授科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组织好出卷,评卷及质量分析等工作。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1.在临床医学院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完成本教研室教学科研任务负全面责任。2.组织制订本专业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交临床医学院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3.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开好新课及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完成。4.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和辅导工作,主持本教研室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负责审订本专业教材。5.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工作的讨论。6.贯彻上级和学校关于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根据本专业情况制订科研规划,审订科研课题。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教学管理制度1.布置教学任务: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教研室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2.组织研究教学辅导工作:主持本教研室教学法经验交流活动。3.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填写工作任务的落实。4.做好教师工作量计算、统计和上报等工作。5.教学检查: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采取课堂听课,随堂实验,了解课堂授课及实验教学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6、制定教学组工作人员教学工作手册。例会制度教研室例会是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度和部署、总结、检查教研室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的集体会议.是调整教研室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会议.因此,制订制度如下:l.由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其他主任负责主持,定期召开。2.每次例会召开时,教学组教师都要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3.内容①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其他主任及时向科室职工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近期工作精神、内容。②教研室主任结合本室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或长远性工作计划草案,使大家讨论执行,同时对前段工作进行简要总结与检查。③各位教师均可向例会提交一些有利于科室发展与建设及日常工作的一些合理化建议。④教研室教学秘书负责记录。教学听课制度1.教研室主任必须坚持听授课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得少于6学时,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及时予以纠正。2.老教师必须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带动青年教师精选授课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3.中青年教师要互相听课,互相学习。4.听课时间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每次听课必须做好记录。5.期末结束时,教研室主任要检查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对教研室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新教师授课试讲制度1.新毕业分配或新上课的所有教师,必须在教研室进行经课前试讲,经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讲课。2.所有担任新课程的教师原则上也应进行试讲。3.教师预讲时要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安排合理,表达准确无误。4.教研室其他人员都应参加试讲活动,并对试讲教师的教态、方法、内容安板书设计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5.教研室主任在听取大家的意见或建议后,要对试讲情况做出总结,并代表室做出是否可上台讲课的最终意见。集体备课制度1.集体备课由教学组长负责组织教学成员参加,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2次,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内容做出相应安排。2.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书写教案,宣讲时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系统规范,条理分明,讲解清楚。3.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应阅读主讲教师教案,并对教案及主讲教师的宣讲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评价。4.主讲教师和其他教师均应认真对待集体备课活动,做到准备充分,发言积极,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5、每次集体备课时,教师都要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6每次集体备课均有记录观摩教学制度1.观摩教学是一种示范性的教学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提供直观的学习机会。观摩教学的主讲教师是教学效果较好的老师。2.教研室主任应根据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及他们的素质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观摩教学活动。3.主讲教师授课完毕,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教师进行评议,肯定优点,找出不足。中青年教师要结合自己的授课情况谈体会、找差距、订措施。4.教研室所有教师必须参加观摩教学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监考守则1.在考试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并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学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2.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学生对试卷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予以当众答复,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暗示有关试题内容。3.发现学生作弊时,将作弊情况如实详细地记入“考场记录”,随该考场试卷一并交教务处。4.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5.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具体细则详见妇产科教研室考试规则)教研室考场规则一、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则。2、每一考场必须设主考一人,监考2~3人。3、考生进入考场,除必须的文具(如笔、橡皮擦)之外不得携带任何其它物品(如书籍、笔记、稿纸书报等)入场。4、考生在考试前一刻钟内在监考人员指导下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由主考教师宣布答卷开始时间。5、考生必须带学生证及相关证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6、理论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如全部试题均为多选题、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以上(含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7、监考教师不回答任何有关试题的询问,如发现试题有误或字不清,考生可举手向老师报告。二、1、严禁交头接耳、窃视、传递、抄袭、交换试卷或代人答卷等舞弊行为,违者,此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准时交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或将试卷试题携出考场,违者,此次考试以零分计算。3、监考老师发现考生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现象时,可提出口头警告并予制止。4、对无视警告,继续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监考老师应停止其考试。5、发现考生有违规、舞弊,证据确凿,应立即停止其考试,在收缴证物的同时,告之考生本人及令其立即退出考场,并在其试卷上记以违规、舞弊。6、监考老师应对停止考试和违规、舞弊情况及时作监考记录,并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考场情况记录单和相关材料上报教研室及有关上级单位。
本文标题:教研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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