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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生顺利毕业的前提条件,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质量,依据《景德镇陶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景陶院发【2004】130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教学秘书和各专业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毕业论文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接受教务处的管理和指导,全面领导本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本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拟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2、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3、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4、为学生选配合适的指导教师。负责协调并为跨专业做毕业论文学生选配合适的指导教师。5、定期检查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抓好题目审查、实习检查、初期检查、中期检查、答辩检查等各个环节。6、负责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7、成立院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8、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9、进行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10、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的归档工作。第三条教研室负责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以及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各教研室要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本教研室教师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校、院两级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2、根据选题原则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经初步审核后报院审批。3、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确认指导教师名单并报院审核。24、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认识和要求。5、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6、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7、组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8、进行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9、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汇总并交院归档。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第四条指导教师的资格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者,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2、校外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校对指导教师的规定,并出具该指导教师单位介绍信和本人的确认书,交学校审查、认可。第五条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本科生学生人数原则上毕业设计不得超过8名,毕业论文不得超过6名。专科生可适当放宽。第六条指导教师的职责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在专业教研室的统一领导下,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2、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填写下发给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实施前应确认学生论文的论题。3、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4、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期间要做到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纪律教育工作;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既不放任自流,也不包办代替。5、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的计算工作(包括上机)、各项实验数据、查阅中外文资料、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6、按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审阅时,应用红笔标出文章中存在的问题(大到观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小3到字、句、段是否准确和精练等),指出论文修改的方向,并形成书面修改意见,以便学生思考和修改,并作为教师指导论文的依据。对由于教师指导监督不力而造成的文章层次混乱、语句不通顺、错别字多的论文,给予该论文指导教师院通报批评。7、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指导老师应及时审定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毕业论文初稿、二稿及终稿,并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记录于《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记录》中。审查时应注意核对学生已掌握的参考资料,检查学生资料的利用情况,防止学生出现抄袭的现象。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签署意见:(1)学生是否按要求独立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毕业论文是否有抄袭及资料来源是否真实;(2)论文选题指导思想是否明确,选题是否有深度,工作量是否适中;(3)论文观点是否首创或创造性强或创造性一般或不具备创造性,在哪些观点上具有创新和不具有创新性;(4)与实践结合的程度及能否应用于实践;(5)专业及专业相关学科知识应用及应用程度;(6)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从论文是否提出了问题,并提供了解决分析问题的成因和解决问题的方案;(7)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主要考查英文摘要、关键词的准确性及英文文献报告情况,计算机主要考查计算机文档应用情况;(8)论文写作主要从观点的正确性、论证的充分性、资料运用的恰当性;中心的突出性层次清晰性,结构严谨;文字运用正确,行文流畅,专业用语准确等进行评判。8、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等评语、意见和建议。9、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10、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对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次。指导教师在每次指导时应将学生论文进度完成情况和学生表现及时记录于《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记录》中,以作为确定论文成绩的依据。11、在校外单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一起落实好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工作,妥善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12、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整理,交所属专业教研室。4第七条指导教师因公或因病请假,应征得小组组长的同意,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超过两周者,应向院领导申请及时调整指导教师。第四章学生第八条申请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第九条学生的任务1、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2、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3、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按时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按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以达到一定质量并定稿。4、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交答辩小组。5、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6、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后交院有关部门存档。第十条对学生的要求1、要高度重视设计(论文)工作,并明确其目的和意义,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和责任性。2、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要尊敬老师、团结互助、虚心学习;要勤于思考、敢于实践、勇于创新。3、严格遵守学校、院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设计(论文)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4、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5、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犯者按作弊论处。6、主动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计(论文)任务。7、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之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整理好,交由指导教师评阅。8、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资料应交回学院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第五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5第十一条选题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选题的原则是:1、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使学生受到全面的科研和专业基本训练。2、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选题结合工程实践、社会实践或教师科研课题应占总题数的70%以上。3、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不同学科、不同方面的科研实践训练。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能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潜能。5、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题目应大小适中,难易适度。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能有阶段性成果,既不使学生负担过重,结束时遗留很大尾巴,又不因任务过少,造成学生空闲,以致达不到毕业设计(论文)的训练要求。第十二条课题的确定1、学院组织教研室确定指导教师,拟定题目。课题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教研室审核同意;2、由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审题,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课题是否合格进行全面审核并签字,批准通过者方可列入课题计划。3、选题计划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并为学生介绍指导教师及研究内容,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4、课题确定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5、课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课题内容过多,需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要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并独立撰写各自的论文,力争使每个学生都经历该课题的全过程。6、选题结果经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必须改变题目内容的,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教务处备案。第六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容1、毕业设计(论文)文本①毕业设计(论文)封面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③毕业设计(论文)中、英文摘要④毕业设计(论文)目录⑤绪论(或引言、前言)⑥毕业设计说明书(或程序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正文6⑦结论⑧致谢⑨参考文献⑩附录2、外文文献原文及其中文翻译3、设计图纸、计算机编程程序(包括使用说明书)软盘、光盘等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5、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意见书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7、毕业设计(论文)决议第七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考核第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1、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结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设计(论文)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2、评阅教师评阅在答辩前,各答辩小组组织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评定标准评阅毕业设计(论文),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同时写出评语。评阅教师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第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各院(系)都要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形式分为小组答辩和集中答辩两种。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工商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委员会成员与专家3~5人组成。②根据专业教研室、答辩学生及教师的情况划分为若干小组,答辩小组不得少于4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各答辩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
本文标题:工商学院2014届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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