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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三章各部门职责第四章工程预付款支付管理程序第五章中期计量支付管理程序第六章变更(洽商)费用审核管理程序第七章竣工结算支付管理程序第八章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支付管理程序-1-陕西金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款支付过程,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合理使用,确保开发项目顺利进行,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第三条执行原则(一)支付依据(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支付及质保金等条款。(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有关价格、交货、验收和保修等条款。(3)工程预算书、决算书及工程审计报告等。(二)支付的基本原则(1)预(决)算的审计应公正、合理、准确、精细。(2)工程款支付要严格根据现场实际完成进度及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杜绝发生提前、超额支付工程款等现象。第二章管理体系-2-第三条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工程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按程序、分步骤有序进行。第四条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管理部重点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条件符合性审核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核,监理公司和计划合同部(预算员)分别独立进行工程计量和应付进度款计算,确定应付款金额。工程管理部协调各部门履行付款审批手续,经财务部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拨付工程款。第三章各部门职责第五条监理工程师(一)组织现场计量,审核月完成实际工程量(二)审核单价及付款比例,确定当月应付工程款。(三)提供准确的计量清单及已完工程进度款。(四)提供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及甲供设备材料款金额。(五)对甲方应履行的付款义务及时提出预警。(六)签发支付凭证。第六条工程管理部职责(一)跟踪检查现场进度,掌握质量、工期是否符合付款要求。(二)确定每月计量截至部位及专业进度款支付范围。-3-(三)掌握暂扣款、罚款及追加付款尺度。(四)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批。(五)上报资金计划。第四条计划合同部(一)对照合同审查进度款付款条件及付款比例是否满足。(二)审查上报完成工程量及套用单价的合理性。(三)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的准确性。(四)提供准确的工料计量及工程造价计算。(五)负责核对工料计算及工程价格计算。(六)负责解释合同条款。第四条财务部(一)核查工程价款计算及审批程序(二)核对合同有关条款及支付依据。(三)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平衡,安排资金支付。第四章工程预付款支付管理程序第四条定义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备料款。第四条支付方法-4-在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支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复印件由公司合约预算部留存。第四条支付程序:(一)承包人:填写《预付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合同协议书、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施工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一式六份(承包人、监理各一份,发包人四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二)监理人:监理工程师审核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并签发工程预付款的《预付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三)公司工程管理部收到《预付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后,填写《预付工程款审批表》交计划合同部确认,确认后返还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部签字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向承包人拨付工程预付款。第五章中期计量支付管理程序第四条中期计量支付中期计量支付根据合同不同规定包括:月度计量、部位计量等不同方式。第四条计量(一)计量方法合同内项目:计量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二)计量审批程序-5-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报告、工程完成情况,计算支付方式完成的工程数量(承包人应提供计算过程,便于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核查),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计量支付表》;并于当月26日前一式六份报监理审核。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支付表》应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实,审核核实后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同《计量支付表》报发包人的公司审核。公司:上述《计量支付资料》经公司和公司计划合同部审核无误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通知承包人填写填写《工程进度款审批表》,公司工程管理部签字确认,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完后公司财务部方可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计量支付资料承包人、监理各一份,发包人肆份)。第六章变更费用审核管理程序第四条变更(洽商)审批:承包人、设计单位、发包人提出的变更经过发包人、设计确认后方可允许实施,承包人按照审批后的变更实施后14天内提出变更(洽费用申请,如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则发包人、监理人均有权认为此项变更不涉及费用增加或依据其所掌握的资料直接对变更费用进行核减。第四条工程变更确认程序:-6-(一)承包人:依据《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填写《工程变更数量核算表》、《变更工程量确认单》、《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变更清单》、《单位工程变更汇总表》14个工作日内一式四份原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二)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确认其工程数量,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审核。(三)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变更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工程数量确认,计划合同部对《工程变更数量核算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变更清单》、《单位工程变更汇总表》审核确认。将上述签字完整的确认表格返回承包人,承包人按计量支付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第七章竣工结算支付管理程序第四条在颁发竣工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根据竣工结算要求的格式编制竣工结算书一式四份,与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提交监理,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第四条监理审核通过后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同时将一份副本交给承包人,同时说明:第四条如果承包人未能根据合同要求提交竣工结算书,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提交。如承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之日后28天内仍未提交,监理可以直接按其认为应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同时将一份副本交给承包人)。-7-第四条发包人在监理按照本条开具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时限,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支付证书中注明的金额。第四条支付审批程序(一)承包人:结算书获得批准后填报《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监理人审核。(二)监理人:审核确认后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公司审核。(三)公司:合约预算部审核确认后,由工程管理部填写《工程竣工结算审批表》送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公司财务部向承包人拨付竣工结算工程款。第八章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支付管理程序第四条支付条件(一)工程已通过的竣工验收,承发包双方已签订了《工程质量保修书》。(二)承包人的竣工资料已通过了发包人审核验收。(三)属于承包人合同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已按合同的要求完成。(四)缺陷责任期已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已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和合同要求完成了应尽的义务。第四条支付方法(一)工程质量保留金的返还根据合同规定支付。-8-(二)在满足支付条件后,承包人将按本程序办理保留金的返还手续。(三)在满足全部支付条件后,承包人可按本程序办理剩余的保留金的(或全部的保留金)返还手续。第四条支付审批程序(一)承包人:填写《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支付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发包人子公司审核。(二)公司工程部在收到承包人《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支付申请表》21天内审核,符合返还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支付证书》一式两份审核。(三)公司计划合同部审核《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支付申请表》确认后7天内,填写《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审批表》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子公司财务部向承包人支付保留金。
本文标题: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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