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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2007]73号A-02地块商品住宅工程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幕墙单位进场施工需具备的条件一、各方通讯录汇总及人员介绍1、本工程幕墙单位涉及到两家单位,即金粤门窗和南玻。2、施工单位需明确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3、人员配备方面:需要符合省标化等相关规定。二、合同及设计文件的提供1、幕墙施工图纸需提供。设计文件应符合“浙建〔2013〕2号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2、提供后置埋件施工图纸。3、幕墙工程施工合同文件。4、建筑幕墙施工前应当完成幕墙物理性能的检测,送检样品应当与工程设计相符,检测报告必须附样品构造图,并在图中标注轴线及标高,检测结果应当满足设计要求。三、工程资料方面1、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申报。劳务分包资质申报。注意:杭州市建管站于2013年5月份暂停进杭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杭备案手续。2、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报审。3、幕墙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申报。4、幕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申报。本项目各栋楼高度均超过50米。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部文件要求,本工程幕墙安装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两家单位需分开进行专家论证。四、吊篮安装1、吊篮租赁、安装单位资质及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申报。“杭建监总[2011]56号”文件要求:外地进杭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除按规定需办理进杭手续外,尚应到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部杭政储出[2007]73号A-02地块商品住宅工程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门办理安装资格登记手续(杭州市区除萧山、余杭外,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具体负责产权备案登记工作),未进行资格登记的不得从事起重机械安拆作业。2、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申报根据《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二)规定: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3、屋面工作面的移交手续完成。作为后续责任判定的依据。序号栋号屋面刚性保护层完成时间11#楼/22#楼2013.12.933#楼西:2013.11.16;东:11.2144#楼1013.12.255#楼/66#楼2013.12.44、吊篮备案需按照“杭建监总[2011]56号”文件执行。五、安全方面。提醒:1、施工总分包间安全管理协议需要及时签订。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作业前,需按照杭州相关规定做好岗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杭州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卡)。六、监理程序方面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部分表格有变化。施工方需提前熟悉。2、监理程序:涉及现场所有施工工序需按规范要求提前24小时与我方人员联系。如材料进场、隐蔽验收等工作。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整理2013/12/13杭政储出[2007]73号A-02地块商品住宅工程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浙建建〔2012〕5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14高处作业吊篮14.1一般规定14.1.1高处作业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14.1.2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14.1.3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14.1.4吊篮安装、拆卸应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应由安装单位编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14.1.5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生产厂家出厂的配套产品,安装及使用单位不得进行改装。14.1.6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荷载最大值。14.1.7吊篮使用前应进行载荷试验,填写试验记录。14.1.8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送物料。14.1.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合格后应悬挂合格标志牌、额定载荷牌等。14.2安全装置14.2.1吊篮必须具有安全锁和超高限位装置。14.2.2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应大于一年。安全锁应由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14.4安装与拆卸14.4.1吊篮安装或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14.4.2悬挂机构不得安装在外架或用钢管扣件搭设的架子上,必须安装在砼混结构、钢结构平台等上方。悬挂机构宜采用刚性联接方式进行拉接固定。14.4.3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14.4.4配重块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配重块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且应有重量杭政储出[2007]73号A-02地块商品住宅工程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标记。14.4.5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上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14.4.6拆卸前应将吊篮平台下落至地面,并应将钢丝绳从提升机、安全锁中退出,切断总电源。14.4.7拆卸分解后的构配件不得放置在建筑物边缘,应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零散物品应放置在容器中。不得将吊篮任何部件从屋顶处抛下。14.4.8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浙建〔2013〕2号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1)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3)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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