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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8年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家庭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家长学校是加强家庭教育的重要载体,办好家长学校是完善和提升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结合”教育网络的突破口。为进一步规范、巩固和发展家长学校,不断提高家长自身素质,促进和提升城市文明的整体水平,经请示市委领导同意,2008年我市要创建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为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8号文要求,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完成好2008年我市创建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的工作目标。二、工作机制按照“妇联牵头协调,各方分管主办的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在办好家长学校方面的职能,推进家庭教育深入开展。建立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由妇联牵头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家长学校由教育部门负责,区、街(镇)的家长学校由市妇联牵头、各区(县级市)、各街、镇负责的工作体制。三、创建原则和标准我市2008年家长学校示范点建设工作要遵循“阵地共用、资源共享,因地制宜、节俭办学”原则,充分利用好现有场所阵地和教育教学资源。在办学过程中,要按照“平等参与、心灵相通”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家长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广泛参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创建示范点按照“七有”(有挂牌标识、有师资队伍、有固定场地、有教学计划、有统一教材、有活动开展、有教学效果)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创建标准参见《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评估方案(试行)》。四、工作步骤2008年8月,推荐条件较好的家长学校申报创建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确定40个示范点名单。2008年9月,召开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示范点创建工作。2008年10月,由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关工委负责组织检查评估工作。同时于10月底召开广州市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并就下一步我市家长学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五、工作保障(一)完善工作机制。市妇联、市教育局要按照中央8号文以及《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2007)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工作要求,成立广州市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工作指导。(二)保障经费投入。2008年广州市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经费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承担,每校投入3万元。此款指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六、工作分工(一)2008年9月底前,成立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关工委。(二)2008年9月底前,推荐全市各区、县级市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以“前期鼓励、后期奖励”方式组织推进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区(县级市)有关单位、40个家长学校创建不弛息。(三)2008年9月底前,组织编写全市统一的家长学校教学大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四)2008年10月,制定《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评估方案(试行)》,规范示范点的达标标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关工委。(五)2008年10月底,召开全市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经验。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关工委。(六)2008年11月,做好组织考评、验收全市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的有关工作,为达标点授牌。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区(县级市)有关单位。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家长学校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并促进形成“三结合”教育体系的桥梁。办好家长学校是各有关单位责无旁贷的职责。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创建示范点要充分认识到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任务。(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分工,细化任务,切实采取措施,建立家长学校的检查、评估制度,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专款项目、办学条件、队伍建设、课题研究、教学工作等进行督查,确保示范点创建单位全部达标。(三)注重总结,协调推进。要加强对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的及时总结和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市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同时,各示范点创建单位要注重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和各类活动资料以备工作检查和经验总结交流。附件:1、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评估方案(试行)2、广州市2008年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推荐创建名单附件1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评估方案(试行)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实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发展家庭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社区(村)开展家长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广州市2008年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特制订《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评估方案(试行)》。具体内容如下:一、评估目的(一)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家长学校的办学工作,促进家长学校管理趋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全面了解家长学校建设的情况,肯定成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三)发现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研究加强与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促进家庭教育的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使我市的家长学校真正成为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指导家长科学育人的重要阵地。二、评估原则(一)方向性原则。通过检查评估,实事求是地全面评价家长学校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进我市家庭教育事业的创新和发展,提升我市城市文明的整体水平。(二)可操作性原则。考核指标体系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激励性原则。评估工作注重总结新经验,建立流动挂牌考评制度,对办学有特色和社会反映良好的家长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三、评估对象(一)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家长学校。(二)区、街(镇)各级家长学校。四、评估内容和方法(一)组织保障,6项内容,分值为24分。(二)办学条件,4项内容,分值为16分。(三)教学管理,6项内容,分值为24分。(四)办学效果,6项内容,分值为26分(五)办学特色,2项能力,分值为10分。满分为100分。达到60—79分为合格(达标家长学校),达到80一89分为良好(示范家长学校),达到90以上分为优秀(优秀示范家长学校)。五、考核评估办法(一)学校自评。对拟申报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的创建单位根据评估标准制订实施细则,对照评估标准自我检查,肯定成绩,我出不足,并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二)初评验收。由各区、县级市文明办、教育局、妇联和关工委组织有关人员实施。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考察、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定的主要依据。将符合“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条件的学校名单和具体材料上报“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协调小组”。(三)抽查复评。在各区、县级市初评的基础上,广州市文明办、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关工委联合对各区、县级市申报的“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进行复评,经“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审批通过。六、表彰办法在全面自评、初评验收、抽查复评的基础上,每年评选出30~40个“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由“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协调小组”挂牌。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表彰和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七、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评估标准(见下表)广州市家长学校示范点评估标准基础教育类评估标准评估要素权重自评分区、县(市)评分市评分组织保障(24分)1、学校领导负责家长学校工作,家长学校的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或社区整体工作中。42、建立了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召4开工作会议≥4(次/年)。3、有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44、规章制度健全,有学籍管理、教学、考勤、表彰4个制度。45、有关文件、通知、资料、表册等收集齐全、分门别类归档的档案。46、各班级都配有专兼职班主任,班主任对班级履行管理职责。4办学条件(24分)1、有挂牌标识、有较为固定办公室和培训场所。42、有政府部门或教育教学部门专门办学经费,经费专款专用。43、有供家长学习的统编教材及有关学习辅导材料。44、有稳定的专兼职的家教师资队伍,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组织专题研讨。4教学管理(24分)1、按市统一教学大纲授课,教学计划结合本校实际,教学内容与进度可行。42、学校从起始年级办起,保持95%以上的学员参学率。43、教师认真备课,有完整的书面教案或讲义。44、每学期举办教研活动,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察、专题讨论等≥2次。45、教学生动,针对性强,有学员答卷、学习心得等信息反馈。46、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定期评选好家长并组织经验交流。4办学效果(26分)1、家长受教育普及率达95%,家长上课出勤率达95%、考核合格率达95%。42、家长主动参与学校的教育及家长学校的特色教学活动≥1(次/月)43、家长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子女效果明显,子女对家长的教育满意度90%以上。44、办学质量和效果得到家长的好评,家长对家长学校的办学满意率90%以上。45、对所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帮助,获得社区有关单位的普遍认可。46、对本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有促进,获得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4办学特色(10分)1、家长学校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区(县)以上表彰≥1(次/年)42、有家庭教育研究专题、科研成果、调查报告公开发表或获奖≥2(次/年)6合计100区、街(镇)类评估标准评估要素权重自评分区、县(市)评分市评分组织保障(24分)1、学校领导负责家长学校工作,家长学校的工作纳入社区整体工作中。42、建立了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召开工作会议≥4(次/年)。43、有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44、规章制度健全,有学籍管理、教学、考勤、表彰4个制度。45、有关文件、通知、资料、表册等收集齐全、分门别类归档的档案。46、各街道都配有专兼职主任,主任履行管理职责。4办学条件(16分)1、有挂牌标识、有较为固定办公室和培训场所;主要街道有明显家庭教育标语。42、有街道政府部门专门办学经费,经费专款专用。43、有供家长学习的统编教材及有关学习辅导材料。社区网站上有家长学校板块。44、有稳定的专兼职的家教师资队伍,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组织专题研讨。4教学管理(241、按市统一教学大纲授课,教学计划结合社区实际,教学内容与进度可行。4分)2、社区从孕妇和0岁孩子家长办起,到18岁孩子家长,保持95%以上参学率。43、讲师认真备课,有完整的书面教案或讲义;举办隔代教育班、单亲教育班。44、每年度举办家庭教育知识竞赛、家庭教育有奖征文≥2次。45、建立三册:报到册、考勤册、成绩册;两本:家长意见本、家访记录本。46、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定期评选好家长并组织经验交流。4办学效果(26分)1、家长受教育普及率达95%,家长上课出勤率达95%、考核合格率达95%。42、家长主动参与社区的家长学校的特色教学活动≥1(次/月);有家长义工队不计报酬、不计时间积极组织家庭教育活动。43、家长配合社区共同教育子女效果明显,子女对家长的教育满意度90%以上。44、办学质量和效果得到家长的好评,家长对家长学校的办学满意率90%以上。45、对所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帮助,获得社区有关单位的普遍认可。46、对本社区素质教育的实施有促进,获得有关部门的4表彰奖励。办学特色(10分)1、家长学校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区(县)以上表彰≥1(次/年)42、有家庭教育研究专题、科研成果、调查报告公开发表或获奖≥2(次/年)6合计100附件2广州市2008年40个家长学校示范点推荐创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一、基础教育类01广大附中(市属)0216中学(越秀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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