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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信用与信用制度本章主要内容一、信用的概念和要素二、信用的形式三、信用的作用第一节、信用的概念和要素1.信用的定义:信用从当事人的活动看,是一种借贷活动或行为。信用从道德标准方面考察具有信实和信誉的意义;从心理因素方面考察,具有信任和信心的意义。2.信用的产生:古典学派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货币分配不均;二是货币资本的闲置。早期的信用形式主要是实物和货币的借贷。3.信用的要素信用作为特定的经济交易行为,要有行为的主客体,即当事者双方:转移资产的一方为授信者,而接受资产转移的另一方为受信者。授信取得一种权利,受信承担着一种义务,没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无所谓信用。权利与义务是信用存在的要素之一。授受信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需要表现在一定的对象物中,这一定的对象物就是信用流通工具,即信用关系的载体,没有载体,信用关系无所依附,所以信用流通工具是信用存在的第二个要素;作为特定的经济交易行为,交易对象(商品或货币)是信用存在的要素之三;时间间隔是信用存在的要素之四。信用的产生是货币资本的借贷需求。4.信用的权利与义务:信用从当事人的活动看,是一种借贷活动或行为。授信取得一种权利,受信承担着一种义务,没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无所谓信用。5.信用制度:信用制度是指关于信用及信用关系的“制度安排”,是对信用行为及关系的规范和保证,即约束人们信用活动和关系的行为规则。6.信用的种类(形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股份信用、国际信用7.基础信用工具:商业汇票、银行票据、公司债、国债、金融债、股票等金融工具。第二节、信用形式一、商业信用1.定义:是工商企业以赊销方式对购买商品的企业所提供的信用。它是一种企业间互相提供的信用保证。2.商业票据分两类:其一是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而签发的票据;它可以背书、转让,贴现。其二是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单纯融资性票据,即融通票据。票据由银行贴现和在票据市场上买卖实现了流通。它是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的中介。3.票据的特点第一、票据具有要式性,即行为人在实施票据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严格进行。第二、具有无因性,即票据行为的法律效力独立存在于其原因(实质)关系之外。第三、具有文义性,即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在票据上以文字形式作出,判断其内容以票据上所记载的文字为依据。第四、责任的连带性。二、银行信用银行是信用的中介、银行信用的主动者、是从事货币资金经营的机构。1.定义: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通过放款、贴现等方式,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银行聚集的资金是全方位的:有企业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还有居民存款。在当代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下,由于部分准备制度和非现金结算制度存在,商业银行可以创造派生存款的方式扩张信用。银行从事贴现业务,以票据形式贷出资本,银行票据使信用更具弹性,不仅扩大了信用规模还增强了信用保证。2.银行信用的特点:1)银行信用的债权人是银行自身,债务人是工商企业和公众;2)贷出的是货币(借贷)资金,资金的使用在时间和投向上不受限制;3)银行信用的规模巨大,不受银行自有资本的限制。3.以银行为媒介的信用的行为包括信用媒介、信用变形和信用替换1)信用媒介——指一方面接受别人的信用,另一方面授予别人的信用,如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一方面承担债务,另一方面获得债权。2)信用变形——是指将同一种信用形式的流通工具换成另一种信用流通工具,即以支票形式从银行提取存款和把现金存入银行。3)信用替换——是指以一种信用形式去替换另一种信用形式,最典型的是以商业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是银行信用替换商业信用。经过这种替换改变了债权人与债务人,贴现前商业票据反映企业家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贴现后商业票据反映的是企业家与银行的债权与债务关系。4)信用转让——是指将同一种信用工具转让给别人,最典型的是票据的转让,票据是债权所有的书面证明,将票据转让给别人也是转移债权,只不过这种转移不改变信用形式。5)信用强化——是指利用别人的信用加强自己的信用,最典型的表现是承兑和背书。承兑表明承担付款的责任,无论是商业承兑票据还是银行承兑票据,一经企业或银行承兑,都表明承兑者有保证票据到期如数付款的责任。经过承兑的票据,债权人才能接受,票据经过背书才能转让,也强化了票据的信用。所以信用强化是表明共同承担债务以增强信用工具的流通性和可接受性.信用抵销是指以债权去抵销债务。6)信用创造——是指新创造一种信用流通工具,增加对别人提供信用,最典型的是专业银行在吸收原始存款的基础上的派生存款,利用派生存款去贷款,原始存款形成专业银行的准备金,中央银行利用信用渠道:通过基础货币创造货币供应的信用流通工具,专业银行以中央银行提供的信用工具为基础,另外创造一种流通工具供客户使用,原始存款创造贷款和法定存款准备金。银行一方面吸收存款,另一方面又以吸收的存款发放贷款。资金反复进出银行,使银行存款数量不断扩张,存款货币也就被银行体系创造出来。即一笔货币存入商业银行后会不断地被贷出、存入、再贷出。商业银行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过程中,贷款转化为派生存款,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派生存款再增发新的贷款,又产生新的派生存款……而每一次存款的派生都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产=1/r⊿R。续前存款货币的创造必须具备两个必要的前提条件:一是个银行对于所吸收的存款只需保留一定比例的准备金;二是银行清算体系的形成。如果用D表示存款总额,以∆D表示经过派生的存款变动额,以∆R表示原始存款的变动额,以rd表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D=∆D+∆RD=∆D/rdD/∆R=1/rd4.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不通过任何金融中介而直接流向赤字部门,直接使储蓄转化为投资。但是,金融资产需要变现,其特征是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间接融资,资金通过某种金融中介的作用后流向赤字部门。居民首先将资金的使用权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部门,并获得一种金融资产(存款凭证)然后金融机构再将资金贷给企业或投资证券。货币性金融中介购入最初借款人所发行的原始证券,然后创造出现金和存款货币等自身负债,即所发行的金融资产是作为交换媒介和支付手段的货币。三、股份公司和股份信用1.股份信用股份信用的主动者是具有社会资本性质的股份公司。股份信用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一般是大股东、持有部分股票的公司员工、通过招股公开募集的社会公众持股者-投资者;客体是经过市场中介机构按照公允价值评估的公司资产。股份公司将公司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并按照评估机构对资产的评估。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公司资产净值。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所需的资金,对于投资者出资得到资产——股票;对公司属于负债。但是,不用偿还可以永远使用,只要分配股息。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证书,持有它就是公司的股东,股票的基本特征是按照股份分配股息,持有股票者不能退股。但是,公司在承销商的策划下上市,成为上市公司,则其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转让,重新获得货币。2.股票的一般分类(一)普通股1)收益分配,有权分配企业的税后净收益2)控制权,可以投票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3)股份先买权,增发新股时,现有股东可以优先购买。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数发给认股权证。(二)优先股:发行时规定收益,并具有累积性质,当年不能按规定付足,差额在下年度累积一并支付。具有可转换性,可按照一定比例转换为普通股,结果优先股减少,普通股增加,可降低普通股的每股盈利额。不能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对上市公司来说,分蓝筹股和成长股,前者为资本雄厚或基础产业类的上市公司,有稳定的股息收益的大盘股;后者为收益较高的成长较快的新兴产业类的上市公司股票。香港上市有国有股的公司被成为红筹股,在新加坡上市的中资公司被称为龙筹股。3.股票的特点1.凭期性,股票一经发行,便具有不可返还性,公司在股票就存在,公司破产清算,也只能根据公司当时的财产状况,给股票持有者有限的补偿。2.风险性,一般说股票投资的收益率很高,但是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公司经营好有较高的收益,差则不分红,如果企业破产股票持有者受损失。3.流动性,指变现能力。不同投资者对风险与收益估价不同,引起投资偏好不同,导致股价的波动。四、国家信用与国债1.国家信用主动者是具有管理国家职能的政府;它是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筹集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表现为资本市场上的债务增加。2.特点:1)主体是政府,是债务人;债权人是全社会的经济实体和个人。2)国家作为非生产单位,只能利用税收取得收入或发行国债。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向社会法人、居民等发行的债权凭证。根据期限长短或发行者分国库券和公债券,国库券一般是指一年内偿还的短期债券;公债券是指长期国债券或非政府发行的债券。3)市场经济下,发行长期国债是弥补财政预算赤字的手段,所筹集资金多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开支及社会福利等,短期国库券主要央行在公开市场上作为宏观调控工具。3.债券的性质在当代债券被认为是一种债务工具,政府(或公司)发行,先接受一笔借款,并承诺将来按载明日程支付利息。国债由政府担保,属于“金边债券”债券一般可以转让,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所以,具有偿还性、流通性、收益性。由于债券属于固定收益证券,受市场利率的影响,价格会波动。偿本付息的主要途径是靠现在或未来征税,纳税负担由法人和公众分担。当发行者财政状况差时,当债券发行者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本金,或违反合同的其他条款,违约就发生了,此时债券持有者的权利受损。4.债券利率当期利率:指票面利率与证券当期市场价格的比率。当期收益率=票面利息/证券市场价格×100%如某10年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当前市价为920元,票面利率为每年60元,当期年利率为60/920=6.4%平均收益率(实际收益率):指证券整个有效期内,每年净收益(即票面利息与年平均资本损益之和)同市场价格(买者的本金)的比率平均收益率=净收益/市场价格×100%=(年票面利息+平均资本损益)/市场价格×100%五、消费信用1定义消费信用是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有赊销,分期付款(住房,汽车贷款等中长期)。具有数额小,非生产性违约高的特点。2.作用:带动消费而拉动需求,花明天的钱改善今天的生活,可引致过旺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商业以后竞争力。带动理财业务。和盈利模式的改变。六、民间信用1.定义:民间融资属于民间信用,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民间信用泛指非官方的信用。《汉书.食货志》中提出了“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其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贷款从事商品生产,利息是借款人的收入扣除成本后,年利润额的十分之一。这证明我国古代对私人放债取息持肯定态度。民间信用是我国居民之间独立进行的货币资金借贷行为,包括民间的货币和实物的借贷、民间的商业信用、民间的“合会”、“抬会”,现代一般就是指民间货币借贷。这种借贷发生在消费者个人之间、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消费者个人与私人经济之间;私营经济之间的信用主客体之间。存在的形式有:私人之间的直接货币借贷;私企之间有中介人的货币借贷,有一定组织程序的货币“合会”,以实物作抵押取得借款的“典当”。2.民间信用的形式1).私人之间的直接货币借贷一方是自己暂时盈余者;另一方是暂时短缺者,基于信誉而发生。2).有中介人的货币借贷,由专门穿线搭桥的中介人介绍,他们具有联络、征信、促成的“掮客”作用。这类借贷具有经常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信用空间距离较近。这类民间信用不表现为一边吸收存款,一边进行贷款的形式。所以,后续资金增加主要靠扩大集资规模。3).有一定组织程序的货币“合会”的相互借贷,若干当事人按照一定组织程序举办,发起人称“会主”,参加者叫“会脚”,会主以发起人身份优先取得“会金”,首先成为借款人,参与者首先成为贷款人,按照偿还“本利和”的特点,这种信贷的目的是解决资金困难。所有利率具有较大的弹性,区域性资金需求旺盛的地方,就有高利贷的性质。4).典当是以实物作抵押取得贷款的行为。这类信用活动既涉及生产领域也有生活领域,还具有投机性。七、国际信用1.国际之间的银行信用,不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主要表现为银
本文标题:金融学原理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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