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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业)评审宣传学习手册目录一、评审知识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二、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三、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四、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五、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有多少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核心指标?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有多少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核心指标?七、学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授予学士学位?八、学士学位评审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九、评审专家到学院现场评审的步骤和方法是什么?十、我院有哪些本科专业要接受学士学位评审?二、迎评问答一、学院的发展历程怎样?二、学院的基本概况怎样?三、学院董事长、现任院长和党委书记分别是谁?四、学院的办学定位是什么?五、学院的办学思路是什么?六、学院的办学特色是什么?七、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是什么?八、我院修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九、我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十、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举措?十一、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和特色是什么?十二、怎样建设一支胜任本科教育教学科研任务的师资队伍?十三、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采取哪些措施?十四、怎样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十五、学院在教学管理规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评审知识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具体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是办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达到《普通高等学院设置暂行条例》有关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思想端正,其所设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规定的要求者,学院可于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提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分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和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如果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通过评审,单位和专业就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就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就成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二、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三、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在审定学位授予单位时,要按学科、专业,从学术力量、教学工作质量、科学研究基础等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坚持条件,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凡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学院,其本科所设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几项要求者,可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单位。(一)能开出全部课程,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二)实验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三)有一定数量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四)各项考核制度健全。四、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按照《高等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经正式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计划完整,符合下述1、2、3、4条标准者,当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1.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2.实验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3.有一定数量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4.各项考核制度健全。五、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有多少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核心指标?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有一级指标7个:学校办学与发展情况、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人才培养。二级指标29个,其中核心指标7个:生师比、岗位资格、生均四项经费、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生均图书资料、教学改革与建设(含课程建设)、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总分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共27分)得分≥16分为通过。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有多少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核心指标?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有一级指标6个: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二级指标23个,其中核心指标6个: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配置、专业图书资料、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实验开出率。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共34分)得分≥20分为通过。七、学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授予学士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高等学院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第三条中规定:“高等学院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我院制定了《浙江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了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为:1.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2.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1)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术道德良好。(2)综合学业平均学分绩点大于1.5(包括1.5)。(3)在校期间曾经补考或重修的课程学分数累计不超过25学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未达到毕业要求。2.综合学业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5。3.在校期间补考或重修的课程学分数累计超过25学分。4.在校学习期间因考试作弊或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进行科学研究中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而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5.由于其他原因,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认为不适宜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补授学士学位:学位一般不予补授。但因课程考试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如果在结业后一年内回校参加重修,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位。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专业评审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一)评审程序(1)学院按《浙江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建,准备需上报的各种材料及支撑材料。(2)向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报送以下材料:1)浙江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2)浙江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3)浙江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4)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3)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实地评审。(4)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审核结果。(二)评审方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赴学院进行实地评审,如评审结果为“通过”,则我院便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有毕业生的23个本科专业成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院将根据学位条例和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如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将被责令“限期整改”,2012届毕业生“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则挂靠有授权单位和专业的其它高校进行”。九、评审专家到学院现场评审的步骤和方法是什么?听:一是听取学院领导整体情况汇报;二是听课,专家组随机选定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训课等听课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看:专家组对学院基础设施、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条件、校容校貌及校园文化建设等进行察看。查: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查阅评审材料。访:专家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评:专家组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围绕学校办学与发展情况、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评审,经专家集体讨论,形成专家组反馈意见。十、我院有哪些本科专业要接受本次学士学位评审?相关系专业人文科学系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法学、艺术设计、音乐学外语系英语经济与管理系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工程与技术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信息与电子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生命科学系生物科学、环境科学、药学、护理学迎评问答一、学院的发展历程怎样?1999年10月20日,绍兴文理学院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和绍兴市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请示,希望按照新模式,举办“二级学院”。2000年1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0〕4号文)批复同意。3月18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举行挂牌仪式。当年9月,学院依托母体,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新生277人。2004年,学院获准国家教育部重新确认,并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为独立的事业法人。2010年7月8日,绍兴文理学院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举办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协议。2009年3月,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被绍兴市政府立为重大建设项目。学院计划2012年9月迁至新校区。二、学院的基本概况怎样?我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以我国近代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的名字命名,秉承先生“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精神,以“修德求真,传承创新”为院训,以行业为背景、能力为导向,以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一种意识、两种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应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努力打造学科专业结构合理、质量效益优良、综合实力较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省内一流本科独立学院。学院设有经济与管理系、信息与电子系、工程与技术系、生命科学系、人文科学系、外语系和基础课部等6系1部,拥有工商管理、会计学等涉及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理学、法学、农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29个本科专业。现在校生为8366人。学院现有专职专任教师194人,先后有省级教坛新秀3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2人,有2名教师在全省大学英语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分获一、三等奖。截止2011年9月,学院800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4380.5万,纸质图书总量达67.3万余册,共享电子图书102万册,各类纸质中外文报刊400余种。目前,学院875亩镜湖新校区建设正有序开展,将打造成为一个美丽的现代化校园。学院建有院级重点建设专业7个,重点建设学科2个;重点建设课程50门,精品建设课程14门;教改项目51项;教坛新秀8名;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者23名;7人获教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等。目前学院拥有市级项目——重点建设学科1个,精品建设课程6门,教改项目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1个,教学成果奖3项;获得省级项目——重点建设专业1个,精品建设课程2门,重点建设教材项目4个,教改项目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2008年以来共337人次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96项;获省级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15项,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9项,学生发表论文48篇,有学生获国家专利授权;近三年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我院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91.95%、97.64%、98.74%,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近四年,学院科研工作持续快速发展,学院教师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共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53项,发表核心及以上级别(含收录)论文142篇,出版著作(含教材)5部,知识产权5
本文标题:学位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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