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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平面布置(1)开工前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2)工地四周应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有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安全纪律牌,使进入工地的人员,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和工地周围环境。二、道路运输(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同时将通过道路的沟渠,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三、材料堆放(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别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0厘米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涂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影响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四、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准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五、安全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GB2893-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整体素质,消除事故隐患。一、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a、公司设立安全科,专职安全员,工地设立安全员,责任到人。b、工地制定好各种安全制度,并每天检查一次现场情况。c、工地制定好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及做好各种台帐。d、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地安全生产会议。e、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奖罚分明。f、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2、安全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公司对工地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对施工人员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工地每月检查二至四次,工地自检每星期二次,并做好安全记录,提出整改意见。4、遵章守纪:工地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规章制度操作。5、工伤事故处理:工地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6、安全标志:在施工现场挂好各安全标牌及禁令标牌。分项工程和各工种技术交底制度1、分部分项中各工种的技术交底应由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组织实施。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4、各工种必须经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该部位施工,未经交底擅自进行施工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为了生,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个施工点由施工员和安全员经常检查,帮助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外,工地每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2)工区,由分管领导带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3)公司每个季度,由主管领导带领有关科室,基层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抓好典型,总结交流,表扬好人好事,对不遵守制度的要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的要纪律处分。(4)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对较大的事故隐患,自身又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人人自觉执行。(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领导干部在管理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要对安全生产负责。(3)施工现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网。由项目负责人领导安全生产,工地要有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4)在开工前必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分部分项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对班组必须执行安全生产“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积累安全生产技术资料。(5)台风、汛潮、寒冬、高温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教育每个职工和编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上海市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对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对各种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专人专机,教育每个职工必须自觉执行。(7)教育每个职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场容场貌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道路和排水畅通。教育每个职工必须搞好集体卫生和个人卫生。(8)在开工前必须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措施”教育,对新工人上岗和工种调换必须在上岗前教育,工地在开工前制订三级安全教育制度。(9)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保证操作规定年限复审。(11)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自理制度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必须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必须上报,写好事故报告。三、事故的统计上报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和建设部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要求统计上报。四、对事故应按国家的安全法规及《浙江省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浙政(198)122号文件〉的决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查明事实和原因,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作出处理。五、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六、对因工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的慰问,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了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各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一、安全生产奖罚工作是鼓励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积极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工伤事故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惩罚违章指挥作业者的一种手段,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各班组要认真落实奖罚办法安全生产。二、本办法适用施工队、组、班及个人。三、对达到中国、省、市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和有关安全奖励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四、达到下列条件的集体由公司或项目组给予表彰和奖励,金额500-5000元。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中国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得好。2、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机械、火灾事故。3、安全达标检查达到优良(90分以上)现场文明施工好。4、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班组能按期进行安全自评,活动记录齐全,及时反馈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五、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随时给予50-500元的奖励。1、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规范、行动快,效果好。2、在安全生产中坚持原则,敢说、善管,敢于抵制违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车和人。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帮助的有功人员。4、抢救工伤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人员。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技术革新派,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有突出成绩者。6、经常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成绩显著者。六、在施工生产中,凡是发生工伤事故都有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对其责任者根据责任大小、性质严重程度除行政上给予适当的处分外,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济上要给予适当的罚款,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七、凡违反上列条款之一者,将给予50-500元的罚款,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帽扣带不系者。2、不按工种正确穿戴劳动用品(如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布鞋、穿内短裤、背心、赤膊者)。3、高空(2米以上)作业无防护且不系安全带者。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者。5、操作“带病”机械设备者。6、在施工现场生活、生产区域内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吵架、打架、违反劳动纪律等和违反治安工作条件者。7、特殊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8、非电工乱接、乱拆线、擅自启动机电设备者。9、拒不执行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整改意见通知和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者。10、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记录不及时和安全问题整改意见通知书反馈不及时的责任者。11、在安全检查或场容检查中不符合“标准”的责任者。1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六大纪律、十项措施、十个不准)每一条的责任者。八、安全经济奖罚,按时管理权限,上一级奖罚下一级的原则,除例查外,各级都可随时进行抽查,并有权按规定给予奖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要发动群众、依照群众搞发班组的安全生产,在每个班组要开展“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上岗前安全交底,上岗前安全检查,做好上岗记录:一、由班、组长在上岗前操作人员安全交底。(1)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上、下周围情况,要在操作中注意的事项。(2)交当天的主要工作内容,操作中的安全要求。(3)交对特殊工种中的配合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二、上岗前由兼职安全员配合班组长检查:(1)检查所有上岗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2)检查操作场所周围有无不安全隐患。(3)检查所用的机、电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4)检查防护设施和工夹具、吊索等到有无不安全情况。三、上岗记录(1)记班前上岗交底的主要内容。(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3)记上岗检查后,主要不安全因素和整改的情况。(4)记上级来检查,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落实整改的情况。(5)记发生事故苗子后,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教育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四、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1)规定每星期一上午利用上班后一个小时的时间,为班、组安全活动时间。(2)由班、组长小结一周来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教育不遵守安全制度的人和事。(3)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4)学习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5)学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安全的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工地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三、各单位编制工程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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