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外国法制史综合复习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综合复习题及答案(二)答案一、填空题1、楔形文字法的代表是《汉穆拉比法典》。2、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除佛教法外,几乎所有古印度法的内容都是对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种姓权利义务的规定。3、德拉古、梭伦、克里斯提尼和伯里克利的四次立法改革代表了雅典民主和法律制度的开创、建立、发展和完善四个阶段。4、古罗马的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新律》四部分。5、在伊斯兰法的发展中,教法学家的研究起了很大的作用。经常被教法学家用来创制法律的方法主要是:公议和类比。6、在我们所学的法律制度中,属于神权法的有:古印度法、希伯来法、伊斯兰法和教会法。7、在我们所学的法律制度中,非属于一个独立的国家法的法律制度有楔形文字法、古希腊法、日尔曼法、欧洲中世纪城市法。(至少填四个)8、分权与制衡是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的,但最早用于实践的国家是:美国。9、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中曾有两部法律被称为经济宪法,它们是德国的魏玛宪法和日本的禁止垄断法。10、俄罗斯现行宪法规定,俄罗斯实行联邦制,联邦由自治州、自治区、州和共和国、边疆区、直辖市等六类平等的主体组成。11、在欧洲联盟中处于中枢地位的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理事会。二、选择题1、B;2、A;3、B;4、A;5、BC;6、BCD;7、A;8、ACD;9、C;10、ABD。三、简答题1、古印度法中与宗教有关的法律渊源有:吠陀,即婆罗门教的经典;法经,即用以解释吠陀的经典;法典,即婆罗门教祭司根据吠陀经典、累世传承和古来习俗编成的教法典籍;三藏,即佛教经典。2、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应宣布纽约州的这项立法违宪。因为美国通过1801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3、在建立封建法律过程中,日本主要参考、学习了以中国隋唐法典为代表的中华法系的体系和内容,深受中国封建法的影响;在明治维新以后创建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时,日本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初期是学习法国法,以法国法典为蓝本制定自己的法典。但由于与日本当时的国情不符,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继而,日本又借鉴德国法,制定了自己的六法体系。所以,日本近代法属于大陆法系,并更加具有德国法的特点。20世纪以后,日本法又受到英美法系的影响。但对英美法系部分制度的吸收,并没有改变日本法的法系属性。4、欧洲联盟法是指以建立欧共体的国际条约为基础逐渐发展起来的、适用于欧洲联盟各成员国的、有关欧洲联盟机构及其职能的条约、立法、判例等法律规范的总称。解决欧盟法与成员国法之间关系的主要原则是:直接效力原则、欧盟法优先原则和欧盟法与成员国法之间合作关系原则。5、《罗马法大全》由哪几部分组成?请简单列出罗马私法的体系。《罗马法大全》由《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查士丁尼新律》四部法典组成。罗马私法体系:人法:人,婚姻家庭法。物法:物权法,债权法,继承法。诉讼法。6、雅典民主制度在整个希腊世界里是最为完备的,它的主要特点是:实行直接民主制,即雅典城邦的政治主权属于它的公民,公民直接参与城邦的治理;官制实行义务职和合一制;监督制度完善而发达。三、论述题1、不同之处:体系不同。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蓝本,采三编制;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为蓝本,采五编制。立法技术不同。法国民法典语言通俗易懂,简明扼要,具体而无弹性规定;德国民法典用语抽象而精确,概念严谨而科学,逻辑体系十分严密,语言专业性极强。内容不同。法国民法典反映的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内容,如民事权利主体只规定了自然人,主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绝对自由,民事责任上采过失责任原则等;德国民法典反映的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内容,如民事权利主体上增加了法人,对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契约自由加以必要限制,在民事责任上采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并存的原则等。此外,德国民法典中有较多的封建残余。造成不同的原因:政治基础不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所以封建因素少;而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与容克贵族相妥协完成的,所以法典中有封建残余。经济基础不同。法国民法典制定时处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而德国民法典制定时处于垄断阶段。法学基础不同。法国民法典制定得比较匆忙,没有像德国民法典那样,建立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思想不同。法国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是制定一部大众的民法典;而德国民法典则以适用于任何时期、任何地方为要求。外国法制史综合复习题及答案(三)一、选择题1、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是:()A、《乌尔纳姆法典》B、《汉穆拉比法典》C、《摩奴法典》D、《摩西律法》2、古印度法中与婆罗门教有关的法律渊源是:()A、吠陀B、法经C、法典D、三藏3、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民主制度建立过程中哪次立法改革中的内容()A、得拉古立法B、梭伦立法C、克里斯提尼立法D、伯里克利立法4、古罗马的《国法大全》是指()A、查士丁尼法典B、法学阶梯C、学说汇纂D、查士丁尼新律5、在伊斯兰法的发展中,教法学家的研究起了很大的作用。经常被教法学家用来创制法律的方法主要是:()A、公议B、解释C、类比D、遵循先例6、我们所学的法律制度中,属于神权法的有()A、古埃及法B、古印度法C、希伯来法D、楔形文字法7、我们所学的法律制度中非属于一个独立的国家法的有()A、古希腊法B、教会法C、日尔曼法D、楔形文字法8、1890年,英国肯特郡的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达成一项协议,甲许诺乙以归还部分欠款的办法来抵销乙所欠的全部债务。乙归还部分欠款后,甲又反悔。遂引发纠纷,乙诉致法院。法院应依据什么原则做出判决?()A、过去的对价无效B、不得自食其言C、平内尔D、履行原有义务不能作为新诺言的对价9、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中曾有两部法律被称为经济宪法,它们是()A、法国的《人权宣言》B、美国《统一商法典》C、德国的《魏玛宪法》D、日本的《禁止垄断法》10、在欧洲联盟中处于中枢地位的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是()A、部长理事会B、首脑理事会C、欧洲委员会D、欧洲议会二、判断题1.古罗马法中没有规定遗嘱继承。2.按日耳曼法,具有社员身分是占有公社土地的前提。3.中世纪西欧商法的发展经历了共同商法和国家商法两个时期。4.阿拉伯帝国的政教首脑哈里发享有立法权。5.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6.按1787年美国宪法,制定民刑法的权力属于联邦。7.1804年法国民法典全国规定了法人制度。8.美国最早制定的反垄断法是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三、简答题1、什么是种姓制?2、简述雅典历次立法改革以民主制为核心内容的原因。3、什么是英国法上的信托制,信托制与受益制有什么区别?4、简述试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体系及其贯彻的资本主义民法原则。5、什么是欧洲联盟法?欧洲联盟法有哪些主要的法律渊源?6、伊斯兰法与欧洲中世纪的教会法都是神权法,两者有何不同?三、论述题为什么说日本法律发展中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对先进法律文化的吸收?请从日本封建时期到现代法律发展过程中受到哪些国家法律制度影响的角度说明之。你认为日本法律发展的特点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有何启示?外国法制史综合复习题及答案(三)答案一、选择题1、A;2、ABC;3、C;4、ABCD;5、AC;6、BCD;7、ABCD;8、C;9、CD;10、A。二、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错;7、错;8、对。三、简答题1、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种姓是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行内婚制,职业世袭。在古印度,除佛教法外,法律的基本内容都贯穿着种姓制度,几乎所有的条文都是对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大原始种姓和杂种姓权利义务的直接规定。2、雅典民主制度在整个希腊世界里是最为完备的,其形成原因在于:经济上,雅典是沿海国家,工商业发达,农业相对落后;政治上,雅典发达的工商业使工商奴隶主集团势力强大,而依靠土地进行剥削的氏族贵族没有形成象其他奴隶制国家那样强大的势力。而且,工商业奴隶主在与氏族贵族的斗争中,得到手工业者和农民的支持,不断取得胜利。这就使得削弱氏族贵族权力的立法改革能顺利进行,工商业奴隶主掌握政权后,也不能不考虑平民的要求,让平民得到一些利益。阶级结构上,雅典的奴隶人数比自由民多十几倍,这也促使奴隶主阶级加强自由民内部的团结。地理位置上,雅典是一个领土狭小的城邦国家,便于公民参与政务。3、信托制是英国财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财产所有人为了第三人的利益,将财产交给受托人管理的一项制度。信托制源于受益制,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标的不同,受益制的标的只是封建地产,信托制的标的可以是任何动产、不动产;(2)受托人范围不同,受益制的受托人只能是自然人,信托制的受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3)受益制受托人主要按照出托人和受益人的意愿管理地产,信托制的受托人则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财产,不受受益人的支配;(4)目的不同,受益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逃避封建义务或规避法律,信托制的目的则是经营财产,增殖财富。4、法国民法典采用《法学阶梯》的体系,由序言和三编组成,第一编人,第二编财产及对所有权的各种限制,第三编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法典贯彻了资本主义民法三大原则: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契约自由;过失责任。(要求简要叙述各原则的基本内容)。5、欧洲联盟法是指以建立欧共体的国际条约为基础逐渐发展起来的、适用于欧洲联盟各成员国的、有关欧洲联盟机构及其职能的条约、立法、判例等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的法律渊源有:条约:包括基础条约和欧洲联盟国际协定;欧洲联盟机构的制定法:包括条例、指令和决定;欧洲联盟法的一般原则,以及判例。6、两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1)伊斯兰法一开始就与伊斯兰教教义紧密联系在一起,按伊斯兰教义生活同时也遵守了伊斯兰国家的法律。在阿拉伯帝国中,除伊斯兰法外,不存在独立的世俗法体系,即是一元的法律体系;而教会法形成之前,欧洲已经有可完善的世俗法--罗马法,当教会对日耳曼人产生影响时,日耳曼人也有可自己的部族法。所以,教会法始终没有与世俗法相融合,而是独立于世俗法之外,是二元的法律体系。(2)两者发展结果不一样。伊斯兰法至今在伊斯兰国家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社会仍有影响;而教会法在17、18世纪后就退守于灵魂领域,丧失了作为法律规范的作用,只是教会内部的规则。(3)两者内容有所区别。在土地财产上,伊斯兰法宣布全部土地是真主所有,但规定了不同的占有形式;教会法只处理属于教会的地产。在刑事立法上,伊斯兰法规定对伊斯兰国家有危害的行为都可以处罚,处罚的手段上宗教色彩淡薄;教会法则更多地注重对教义的违背,在处罚上注重宗教性质的处罚手段的应用。在司法制度上,伊斯兰法普遍建立卡迪法院,一切纠纷的判断都以教义为准则。在诉讼程序上较为灵活。教会法建立了教会法院体系管辖与世俗法院界限明确,在诉讼上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在婚姻上,伊斯兰法不禁止离婚,而教会法禁止离婚。等等。三、论述题在建立封建法律过程中,日本主要参考、学习了以中国隋唐法典为代表的中华法系的体系和内容,深受中国封建法的影响;在明治维新以后创建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时,日本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初期是学习法国法,以法国法典为蓝本制定自己的法典。但由于与日本当时的国情不符,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继而,日本又借鉴德国法,制定了自己的六法体系。所以,日本近代法属于大陆法系,并更加具有德国法的特点。20世纪以后,日本法又受到英美法系的影响。但对英美法系部分制度的吸收,并没有改变日本法的法系属性。外国法制史综合复习题及答案(四)一、填空题1.古印度(奴隶制社会)时期先后兴起的两种法律是----和---。2.在古罗马法中,受对物诉讼保护的权利叫做---权,受对人诉讼保护的权利叫做---权。3.13世纪教会法院逐渐放弃了神明裁判和宣誓证据,改用---和---做为证据。4.英国的律师分为----和---两类。5.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法律是---法和--法并存的局面。6.1804年法国民法典除序言外由三编组成,其中第一编是人,第二编是---,第三编是---。7.在查士丁尼以前罗马私法的体
本文标题:外国法制史综合复习题及答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4425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