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XX县民政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县、乡两级基金会的审核、管理;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三)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审核报批有关人员的伤残登记;审核报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复原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受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县直退役士兵安置、技能培训。(五)拟定全县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定全县减灾规划。(六)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敬老院建设和救灾扶贫互助工作。(七)突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规划;负责乡镇(街、区)的设立、撤销、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以及行政村的设立、裁并、更名、迁移的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区域边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县际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九)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门(楼)牌的编制指导工作;承办县际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十)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审批;指导全县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十一)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承办全县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审批,负责全县华侨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的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二)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划拨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文标题:县民政局部门职能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637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