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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思考及建议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经济体现。它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它不仅是一种以生态学和生态规律为基础的发展模式,同时也是一种资源和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的新经济模式,对人类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的融合起指导作用。如果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可以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同时可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它可以解决很多农业问题,例如治理环境污染、转化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普及农业科普知识、合理利用各地乡镇农村企业留下的不良资产等。目前,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已经有一定的发展,但还很不成熟,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发展我国循环经济的七点建议。强化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意识。农业生产的指导思想是要进一步强调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统一,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道路[3]。由于广大农民缺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强烈意识,因此应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介绍循环经济的知识,加强宣传引导,使他们尽快树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其在我国的发展。具体的建议如下: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基础理论研究。首先科研工作者要认清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现实意义,并从科学的角度清晰地阐述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以及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从而为具体开展循环经济的操作方案提供理论支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针对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板报等多种传播媒介,使广大农民更深刻的认识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以及由此带给农民的好处。从而使农民树立绿色消费、创新生产的观念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价值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体系。在农业税收制度方面,继续推进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全国免征农业税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则应在加大农民补贴制度基础上制定新的政策,使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到政府的待遇。因为由于农业环境污染导致的农药残留、农产品质量下降等问题的根源不是农民喷施农药,而是农药不符合一定的标准,所以环境污染税的主体应是生产农药的企业而不是农民本身。因此要向达不到环境标准的生产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企业收取环境污染税。在农村金融制度方面,调整和改革国家的财政分配结构,使之向农业和农村倾斜,从而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同时积极运用补助、税收等多种经济杠杆,引导并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并适当的安排有关生态农业的专项资金,以开展技术培训、生态建设规划、小型试验示范活动、经验交流等方面的补助。对于规划中所选定的项目,各级政府及各地银行在资金上要有选择地给予一定的必要支持。另外,要立足本地,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地筹集可促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要不断增加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因此技术创新是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向农业循环经济过渡的关键因素。这就需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如环保,科技部门牵头,以支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技术为重点,进行科研项目的立项与招投标,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机构的力量开展科技攻关,用科学技术推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这些技术创新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积极开展沼气生产、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立体种养、生物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节水农业、太阳能利用等已有技术的创新与推广;同时应充分考虑农业规模化、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趋势中出现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为此,一要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农民知识水平不高,是制约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农业循环经济人才。二是完善农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体系。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并完善其推广体制,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推广体系,千方百计地增加农业科技的投入。我国现阶段投入在农业上的科研经费远远不足。而这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就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方式,走市场化道路,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各层次的力量加入到农业科技投入中来。调动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或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的示范和技术推广作用。政府需加大对已制定和即将制定的有关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广泛的宣传,使这些法律法规为民众熟知,从而深入人心。另外,也要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法》及各类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要结合我国已经制定的《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农业经济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尽快地制定出一部科学、针对性强同时可以规范和引导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农业循环经济法》。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各类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例如:食品安全、绿色农业生产管理、清洁生产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育农业循环经济的载体。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产业集群,政府应通过财税、金融等各种手段,加大对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植根于本地的农业产业集群。这就需要企业间建立一种学习和交流的机制,即鼓励各企业间建立一定的联系以促进交流和学习,用以增强企业间的承诺和信任。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另一个有效载体是园区建设。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我国现有的产业及区域布局,制定出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农业经济园区发展的规划,打破传统的行业和部门间的割据,同时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有共生关系的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或者几个集团内,从而实现有害污染物的内部闭路循环,使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高效重复循环利用,进而使企业间相互依存,最终实现高效益、低成本的发展与扩张,产生集聚效益。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4]。探索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多种模式。从本质上说,农业循环经济其实是生态经济,这就要求发展农业经济时要遵循一定的生态规律,进而寻求农业和生态环境间的和谐发展,如: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将种植业和牧业、林业、渔业以及相关加工业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一种相互促进、利用及协调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向人们提供各种绿色食品和其他生物资源,实现农产品生产的高效、优质、低耗。另一方面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以实施农村实用型人才的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生产经营的能手,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尽快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同时,也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个支持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到农村就业;督促城市下岗、退休干部以及科技人员到农村服务。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农村提供新的力量,推进农村体制改革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尽快地适应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客观需要。农业循环经济已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主潮流和趋势,是21世纪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但循环经济因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在推行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困难,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全社会整体力量的推动。政府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财政部们要提供资金支持,行政部门要提供相对宽松的政策,技术部门要提供技术保障,各部门统一行动为发展循环经济保驾护航,才能使循环经济在农业上取得更好的成果,进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参考文献。[1]曲格平,发展循环经济是21世纪的大趋势[J].当代生态农业,2012,1:18-20。[2]王军、王文兴、刘金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探索———循环经济[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12(4):57-60。[3]冯久田、尹建中、初丽霞,循环经济理论及其在中国实践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13(2):28-33。[4]汪怀建、周跃龙、黄锦用等,生态农业建设中的循环经济探讨[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5,13(1):23-25。
本文标题:发展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思考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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