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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wefunder与天使汇的对比思考我国股权众筹的风险监管摘要: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推动下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源于2010年诞生于美国硅谷的第一个股权众筹平台Angellist,在2012年末进入中国的随后的两年间发展迅猛。股权众筹对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完善和补充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股权众筹行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风险较多,因此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两家股权众筹平台的比较,进而分析我国众筹业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关键词:股权众筹wefunder天使汇风险防范一、股权众筹的诞生背景众筹的概念来源于众包(Crowdsouring)和微型金融(Micro-finance),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众包的一部分(Rubinton,2011)。Mollick(2012)对众筹给出的定义为:融资者借助于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为其项目向广泛的投资者融资,每位投资者通过少量的投资金额从融资者那里获得实物(例如预计产出的产品)或股权回报。一般认为,众筹可以依据其模式分为四种,即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和捐赠众筹。,所谓股权众筹即是指融资方以出让一定比例股份的形式,面向多数投资者进行融资,而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最终以股权变现或者分红的方式获得未来收益。股权众筹最大的特点是投资的回报通过股权的形式得以体现,风险比债权更高,适合初创企业的融资。股权众筹本质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相同,都是通过企业的股权进行融资。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股权众筹都是基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运而生的。在美国,每月约有56万个公司成立,每年有678万企业成立。其中中小型企业占99.7%,雇佣了50%以上的社会劳动力,每年带来75%的就业机会,贡献GDP50%以上的份额。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对改善经济、提高就业率、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每个企业成立之初约需要资金7.8万美元,如图1所示,主要通过个人存款(57%)、朋友和家人资助(38%)获得资金,由于小企业自身发展前景不明确、财务制度尚未健全、放贷风险大等因素导致其向传统的融资渠道融资比例少,非常受限。图1:企业主要融资渠道及比例同样在中国,尽管中央政府已经出台了方方面面的政策,试图通过政策措施把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解决掉,可是收效甚微。在银行普遍缺位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于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债权众筹(p2p网贷)和股权众筹的兴起与飞速发展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渠道。二、股权众筹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2013年全球互联网众筹平台约500-800家,交易额在51亿-60亿美元之间。根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25年全球发展中国家的众筹投资将达到960亿美元,中国有望达到460亿-500亿美元。股权众筹是众筹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国外比较快的众筹平台主要包括Wefunder、AngelList、Crowdcube等。图2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较有代表的5家股权众筹平台融资额度增长中国的众筹市场也在近几年迅速成长起来。从筹资规模来看,2014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总金额18791.07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类众筹事件共430起,募集15563万元,占募资资金总额的83%,市场潜力巨大。股权众筹的发展则以天使汇、原始会、大家投的发展为典型代表,呈现出行业集中度高的局面,它们发布的项目和获得的融资已经远高于其他平台。三、wefunder与天使汇的比较(一)市场定位对比Wefunder将市场目标锁定在种子发展阶段后的早期发展公司(Early-stageCompany),致力于填充”天使投资人与首轮资本间的融资空隙”即在公司初创和发展到一定程度之间,也就是天使投资和首轮资本之间还有一个融资空间,帮助早期的,已经有商业发展计划和微露盈利趋势的企业获得融资。企业更多涉及创新科技类,如搜索引擎、农业科技、移动支付、在线教育和物流等领域。图4:融资企业所在领域融资额对比天使汇平台主要关注的项目和企业有三类:TMT(以互联网为主);尖端技术背景的项目和企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具有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但是天使汇获投项目所属领域分布上,重点集中在本地生活服务类、移动/SNS社交类和金融服务类,分别为12个、9个和5个,占到总体的52%。其次为教育培训类和媒体&娱乐类,分别为4个和5个,占到总体的18%。这说明2C端的离消费者/用户更近的初创项目普遍能更容易得到投资人的青睐。融资金额上,同样集中在上述的五个领域之中。(二)业务规模对比Wefunder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26日,Wefunder的注册投资者达30861人,已经累计实现向处于种子期的20家初创企业实现投资300万美元,其投资组合的价值于2013年8月已经超过5亿美元。截至2014年11月,天使汇平台上的注册创业者有81291人,同比增长约150%,注册创业项目有25059个,同比增长约150%,其中230个项目成功完成融资,同比增长230%,融资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0%。(三)运营模式对比Wefunder是依托企业孵化器YCombinator支持而成功融资并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YC为Wefunder提供了种子资金并帮助其从97个投资机构和个人那里募集了110万美元,依托YC创业者同伴社区强大的资金和智囊支撑,Wefunder上融资的每个项目也都有获得了巨大的融资成功。Wefunder之所以每个融资项目都能成功,除了对融资公司严格的审核,就是投资者质量,每一个项目背后都有25位左右的知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他们多是YC创业者同伴社区的成员,也有部分是知名风投和对冲基金人,平均每位投资者投资100至5000美元,而这些知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多数拥有100万美元净资产、年收入大于2500万美元,大概每个项目投资额在1万和25万美元之间,为项目贡献了绝对力量。天使汇借鉴国际经验,于2014年1月采用了快速合投的模式。其特点在于:一位领投人起到项目评估的核心作用,众多跟投人选择跟投。创业者不仅能够获得资金,还可以获得除钱以外更多的行业资源、管理经验等附加价值。与众筹不同之处在于,其投资人是特定群体,并不是面向普通大众。快速合投的精髓是领投人,领投人发挥定价作用,也会帮助完善项目,确定跟投人。合投的投资人可以分成三部分,一部分是“智慧资本”,即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判断力,和基本风险承受能力的人;第二部分是跟投的高净值个人,或者对这个领域有兴趣,但不熟悉的投资人;第三是和这个企业相关的上下游伙伴,包括他的员工、相关的商业伙伴,也包括活跃的用户,他们愿意支持自己所使用的产品,持有他们所喜爱的公司的一小部分的股份,他们也可以参与。(四)风险控制对比,Wefunder对注册的投资者和融资公司进行资质审核。对于投资者,Wefunder利用第三方身份识别服务,投资者需要提供附加信息证明。例如,来自于投资者的律师、财务顾问、合格会计和经纪商的证明信息;又如交税证明、银行或证券账户信息和信用报告等。对于融资企业,要在线填写公司简介故事、产品详述、现有发展规模和亮点、期望融资额等资料,选择ConvertibleNote(可转换债券)融资和PricedRound股权融资两种回报投资者方式。投资者信息审核完毕,有7天的时间去考虑决定是否签署投资协议并且给资金托管账户Wefund进行授权。资金托管式管理。投资的金额会被转到Wefund资金托管账户中由波士顿私人银行管理。融资成功后资金统一由Wefund转给融资公司。资金托管账户的好处在于,融资公司只面临一位投资人-Wefund,在日后的投资活动中,Wefund继续代理投资者进行相关管理,提高融资和管理效率。Wefund最多只能允许99个投资者参与,Wefunder会帮助公司选择最适合的投资,投资额是考虑因素,投资者机构或者个人的背景以及他们能给公司未来带来帮助程度也是不可忽视的要素。此外,在到目标金额前,投资者可随时撤销投资,收回资金,即便已经签署了合同协议的情况下。如果资金在托管账户中超过30天但后来投资被公司取消,投资者这时可以获得投资本金外加2%的利息补偿。天使汇在风险把控上,一方面,是对项目源执行严格的审查录取,另一方面是对天使投资人采取多重身份认证,旨在吸收有经验、有钱,能够甄别项目质量,为创业者提供帮助的高净值人士。对投资人本身,严格审核的目的也是为了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因投资失败而给投资人带来的普遍性压力和系统性风险。能够通过审核的投资人至少应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充裕的个人财富,以及天使投资方面的经验和兴趣。第三个方面,即在后端投资执行操作环节引入有限合伙方式,解决多个股东数量问题,同时领投人作为董事承担必要的投后管理角色。第四,对众筹人数也做了规定,天使汇规定一个项目的众筹投资人数不能超过30人。五、盈利模式对比Wefunder主要有两个收入来源。从每一个成功项目中收取融资总额10%的费用;根据投资额度收取小额资金托管费,包括监管申报和会计等相关费用,最低10美元,最高75美元。天使汇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一是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融资成功后收取财务顾问费用,大约为融资额的5%;二是提供信息化软件服务,比如公司治理软件等,收取较低的服务费用;三是提供增值服务和高级服务,联合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多服务,比如法律服务、财务服务等。三、对我国股权众筹的风险监管的建议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法律制度不完善,二是缺乏信用体系,三是风险意识不强。就目前来讲,是投资者权益的维护和众筹平台的合法性及监管问题。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虽然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对股权众对于投资人、筹资人、股权众筹平台要求及业务范围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要求,但是将国外股权众筹监管和国内目前的《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还有以下二个方面值得借鉴:一是国外对于股权众筹的投资者门槛相对比较低。美国对于个人投资资者在众筹平台上的投资额根据投资人的年收入水平进行梯度限制,而我国规定个人投资者需满足“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很明显,投资者认定标准过高,不符合众筹“投资者众,投资金额小”的特点。二是国外股权众筹对平台监管比较严。美国SEC规则要求股权众筹只能通过已注册的证券经纪自营商或众筹门户发行,并且众筹发行只能通过唯一的中介完成;所有的众筹融资交易活动只能发生在众筹中介的网站或电子平台,即发行必须只能是电子化。要获得豁免,发行人必须通过SEC的同意。而国内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股权众筹平台实行备案制,对平台本身监管并不严格。其次,股权众筹在发展过程中仍然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股权众筹属于公开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很容易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存在和《证券法》冲突的可能。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如果向不特定四、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方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即为公开发行。从股权众五、筹角度来看,如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超过200人”六、的,而公开发行证券则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股权众筹互联网七、融资方式存在违反《证券法》的可能。而在美国的证券法中,用“投资合同”(investment八、contract)概括了除股票、债权等之外未明确列举九、的金融工具并共同构成了证券的定义。美国最高法十、院在Howey案中提炼出了投资合同的四个标准,十一、即1、以获得利润为目的;2、投入资金;3、用于共同的事业;4、利润主要来自他人的努力。股权众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因此,需要修改我国的证券法,把股权众筹纳入证券监管范围内。二、大力推动第三方征信机构的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国内股权众筹的发展不过两三年时间,其发展所需要的信用基础、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非常不完善。由于信用基础薄弱、信息不透明、融资后的监督
本文标题:基于wefunder与天使汇的对比思考我国股权众筹的风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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