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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前言欢迎您加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七年,乃××××公司之属下企业,主要制造销售各类漆包线产品。真诚期望您以成为“×××”一员而引以为荣,发挥自己最大的工作潜能,更期望公司与您会有一个长久又互利的合作,务求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达到最大的交集,“×××”将与您共同成长。《员工守则》是员工工作的指导书,帮助你更快地了解“×××”,明确自己的基本责任、义务和权利。熟悉并遵从《员工守则》的要求和规定,不仅是“台一”发展所必需的,也是个人成长所必需的。你所承担的义务和贡献我们事业成功的关键,亦是未来至胜的契机。─────与“×××”员工共勉!总经理:__________第一章组织架构(略)第二章聘用制度1.招募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1.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1.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1.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2.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3.录用手续3.1员工任用由人事课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人事单位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3.1.1录用通知书;3.1.2居民身份证;3.1.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3.1.4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3.1.5体检合格证明(区以上医院血液肝功能体验证明);3.1.6非本市户口需携带外出就业证明、未婚证(计生证);3.1.7一寸相片三张。3.2填写《人事资料卡》,它将记录你在“×××”的成长过程。3.3人事单位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发给《员工手册》及《安全手册》,并与你签定《试用同意书》和《保证书规约》4.试用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5.正式任用5.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5.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5.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人事单位。5.3.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5.3.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5.3.3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第三章工作规则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生产制造程序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依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2.超时工作2.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2.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加班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2.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2.3.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2.3.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2.3.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2.3.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3.考勤制度3.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3.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副处长以上级别和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须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单位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3.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职论,并予以惩处。3.4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处出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3.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3.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名更正。3.7迟到、早退3.7.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3.7.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二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3.7.3员工迟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钟为扣薪计算单位,未满者以三十分钟计算。3.8旷工3.8.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3.8.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3.8.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作辞退处理。4.厂证管理4.1厂证是员工进出厂区的证件,进入或逗留在厂内,必须按规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规定的位置。4.2没有厂证者,保安员有权拒绝其入厂或要求登记后方可放行。4.3凡有损坏或遗失厂证应书面说明经过向总务处并申请补发,并随交工本费;年累计二次(含)以上者,人事单位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4.4使用他人厂证或伪造厂证者,一经查实,使用者、伪造涂改者均以严肃惩处,甚至辞退。4.5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厂证交回总务处。5.工作制服5.1每位员工均获发完整的工作制服。5.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穿着并保持整洁得体。5.3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尽快补领。除制服自然破损外,其他须照价赔偿。5.4所有公司制服,员工离职时必须全部交回公司。6.其它配备6.1为使员工能顺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实际需要的配备给员工使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工具和文具等。6.2员工因不小心令配备物品有所遗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在补领时,公司会要求照价赔偿。6.3除自然损耗外,员工在离职时必须把所有的配备必须交回公司。7.工作守则7.1公司有根据生产需要而调配员工工作岗位权利。7.2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7.3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7.4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7.5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7.6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于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7.7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菜等。7.8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7.9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7.10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8.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四种,但得酌情并用。8.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表扬。8.1.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8.1.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8.1.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8.1.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8.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8.2.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8.2.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8.2.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8.2.4举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8.2.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8.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8.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8.3.2维护工厂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8.3.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8.3.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8.4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晋级。8.4.1研究发明方面,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8.4.2服务满5年者,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以上之处分者。8.4.3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8.4.4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9.纪律处分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四种。9.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9.1.1在工作时间谈天、嘻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9.1.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9.1.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9.1.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9.1.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9.1.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9.1.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9.1.8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证者。9.1.9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员或管理人员查询者。9.1.10破坏环境卫生者。9.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9.2.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9.2.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者。9.2.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9.2.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9.2.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9.2.6在禁烟区吸烟者。9.2.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9.2.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9.2.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9.2.10涂改工咭,代替他人打咭或接受他人打咭者。9.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9.3.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9.3.2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者。9.3.3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9.3.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9.3.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9.3.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9.3.7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9.3.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9.3.9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9.3.10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9.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解雇。9.4.1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9.4.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9.4.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9.8.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9.8.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9.8.6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9.8.7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9.8.8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的。9.8.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9.8.1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9.8.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9.8.12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9.8.13值班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不到岗者。9.8.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9.8.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9.8.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9.8.17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9.8.18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9.8.19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10.员工投诉10.1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部门经理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上司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10.2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11.员工离职11.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或未签定合同者应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11.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11.3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11.4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人事课所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1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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