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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商河县卫生局商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共商河县委宣传部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河县财政局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河县总工会商卫发〔2011〕21号关于开展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安监办,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省卫生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2知》(鲁卫法监发〔2011〕3号)和市卫生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济卫发〔2011〕3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了解和掌握我县职业健康状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当前职业病危害情况,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劳动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调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做好调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商河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实施计划,定期对调查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和评估。卫生、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密切协3调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共同推进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组织动员,确保调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调查,反映真实情况。要严守调查工作纪律,各部门原则上不单独发布信息,同时,要研究制定应对敏感问题的预案和口径,必要时及时加强舆论引导。三、精心组织,加强督导,确保按期完成调查任务根据上级要求,本次我县只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工作自2011年8月10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全县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表格填报工作由卫生局会同安监、人社部门完成。卫生、安监、人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表格相关内容填报的质量控制工作。各部门表格填制后,由卫生局组织录入。录入方法及调查表格均从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下载。进入录入系统密码,由省职防院通知各市卫生局,各市卫生局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完成调查任务。调查工作要严格依法开展,不随意扩大和调整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依标准开展工作,应当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依法按程序进行,对于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后续的医疗和待遇保障工作。同时要做好相关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县卫生局联系人:周祥彬联系电话:84877930电子邮箱:jnshws@126.com县疾控中心联系人:刘健联系电话:8233181245附件:商河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为了解我县主要职业病危害分布、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职业病发病人数分布及主要职业病病种及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省卫生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11〕3号)和市卫生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济卫发〔2011〕35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县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全县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二、范围、内容及方法对全县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相关部门要按照卫生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格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按照卫生部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结果,上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内容包括:1.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62.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4.职业病发病情况。5.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对辖区企业进行复核,复核率不低于10%。三、调查产出1.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量及其行业分布。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分布。4.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及职业病检出人数。5.上报职业病人数、类型、行业及地区分布。6.劳动用工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7.结合全省相关调查资料,初步绘出有关的分布图。四、项目进度安排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时间从2011年8月10日至8月底。1、2011年8月10日-16日: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组织完成对全县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人员的培训。2、2011年8月17日-31日:县卫生、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录入、分析调查结果,并于2011年8月底前将结果上报县职业健康状况技术指导组。五、组织保障7(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1.由县卫生局、安全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委、县总工会等联合组织实施。为加强对项目的领导,成立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附录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业务科(附录2),负责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附录3),负责制订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培训技术骨干、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资料分析以及撰写调查报告。技术指导组设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承担调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实施计划,定期对调查工作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体检结果异常项目的复核、数据的统计分析等。3.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本县调查工作,县卫生监督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省、市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本县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数据的整理、录入、上报,撰写本辖区调查报告,负责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二)技术保障。县职业健康调查技术指导组在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指导下,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并对8辖区内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三)项目实施原则。1.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应本着当事人知情的原则,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2.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实施。3县职业健康调查技术指导组将定期对调查工作进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复核;通过适当形式对调查实施情况进行通报。4.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录入程序录入数据;县技术指导组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原始记录,对数据进行核查。(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人的待遇保障等社会关注问题。为尽量避免有关问题的发生,原则上不对社会宣传。为确保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敏感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预案以及舆论引导方案和口径,确保调查工作不引发大的负面舆论热点。六、质量控制(一)总体原则。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县调查全过程的质9量控制。要设立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在省、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本县的质量控制工作。1.统一方法。参照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制定的问卷调查、抽样、职业健康检查、临床检验、数据录入与分析等环节,确定统一的质量控制方法。2.统一标准。统一调查问卷、体检表、为体检医师和现场调查配备工作手册,统一提供调查表格和原始记录表等,规范检查方法。3.统一培训。(1)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2)培训:由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对调查人员和质量控制师资和骨干进行培训。4.统一进度。按照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办公室的进度安排统一实施。5.定期督导检查。县职业健康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督导、复核。(二)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1.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2.对现场调查表进行抽样核查。103.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在基本情况调查时,应到现场进行指导。同时将结果记录在调查表的质量控制检查结果记录表上。分析漏项率、逻辑错误率、填写不清率。(三)数据录入质量控制。1.数据录入采用国家统一编制的录入程序,对所有变量的合理取值及逻辑跳项进行有效控制。2.数据录入由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调查表采用双录入,按照统一方法进行数据清理、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七、项目监督与评估(一)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二)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于项目结束后向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总结。(三)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及总体评价。(四)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加强调查工作的信息交流。11表1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任务一览表工作任务内容具体标准1、制定调查方案并培训1.1制定调查方案在省(市)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制定本县(区)调查方案1.2培训�派相关人员参加全国师资培训;�参加本省、市组织的培训。2、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调查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本县(区)调查工作,下发启动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通知;�不参加重点调查的县(区),由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资料的录入、上报,并负责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3、全省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3.1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3.2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3.3职业健康监护情况;3.4职业病发病情况;3.5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结果;�按期向所在省调查技术指导组上报调查结果;12附录1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吕兴福县卫生局局长张海军县安监局局长副组长:信广勇县卫生局副局长尹占文县安监局副局长党传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学玲县总工会副主席成员:李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尚明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科科长陈云亭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科长王晓凤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郑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周祥彬县卫生局业务科负责人薛培军县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科长孙桂兰县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13附录2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主任:信广勇县卫生局副局长薛培军县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科长副主任:周祥彬县卫生局业务科负责人王连超县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副科长翟士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乔爱凤县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李兰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成员:李延勇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李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科副科长寇晓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科副科长赵淑琴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14附录3全县职业健康
本文标题:商河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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