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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建家园信息反馈管理规定各项目、各科室:为了更好的发挥天元十建家园信息平台信息传递的作用,保证公司各类通知文件能够第一时间传递到本项目,现要求:1、各项目至少指定一人为本项目十建家园信息联络员(名单于4月8日前上报公司办公室),每天至少登录一次信息平台;2、对公司在信息平台发布的各类通知文件进行查阅、回复并及时转达到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对发布的各类通知文件保证在两天内进行查阅回复;4、外单位、集团领导到我公司考察、慰问、检查,公司、科室及项目组织的培训、周例会、现场会及其他活动内容发布在新闻资讯模块;公司、科室重要的通知、文件发布在管理在线模块。5、对于只针对片区下发的通知,可只要求本片区相关人员查阅回复,在标题栏内标注,如:关于xx的通知(临沂片区回复);6、公司业务科室负责监督本业务系统下发的通知查阅反馈情况。7、公司经理办公室不定时对信息反馈情况进行查阅,对未按规定及时反馈的项目、未能起到监督督促作用的科室进行通报,对于累计三次以上未按规定执行的项目或科室负责人,以后每发现一次通报并罚款200元。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天元十公司经理办公室2016年4月4日
本文标题:十建家园信息反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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