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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殷江花(内容摘要)固定资产具有潜在的为企业谋取利益的能力,这种能力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而逐渐衰退直到消失。固定资产的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两种。折旧的计提也就是固定资产在资产使用年限内系统和合理的分配过程。目前,我国允许采用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以及加速折旧方法中的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这些折旧方法都被认为满足了系统性。因此本文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主要集中在其适用性上,比较不同折旧方法的理论依据,优缺点以及适用的对象。(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需在考虑的因素(一)固定资产的使特性众所周知,固定资产可以连续参加若干个生产周期而保持其原有的形态,其价值随着使用而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成本和费用中去。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律,早期给企业提供的效益高,随着使用,其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使用得固定资产的效用呈递减趋势。因此,其价值以折旧的方式计入产品成本的金额也应呈递减趋势,而因其损耗对修理支出的需要应呈递增趋势,折旧费和修理之和为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各年应大致相等。按此特性,折旧方法选择加速折旧法较恰当。而采用直线法使得各年折旧费相等,与递增的年修理费相加,各年使用成本不相等。(二)折旧方法与企业财务利益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周期来看,固定资产的价值将全部计入产品各成本,但计提折旧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按期进行的,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会直接影响期末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和销售成本的计算,进而对企业的利润,税收负担,现金流量,财务比率等产生影响。采用加速折旧法,会使各年折旧额呈递减趋势,在固定资产使有早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额较多,导致较低的利润,所得税和净收益额及固定资产价值,体现了谨慎原则。并能给企业带来所得税利益,延缓交纳所得税。因此,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有利。(三)折旧方法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绩评价的影响如前所述,采用加速折旧法,尽管符合固定资产使用规律,并会给企业带来所得税利益,但同时会导致较低的净收益,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影响以净利润为基础的各种奖励和报酬。因此,从管理当局业绩评价的角度出发,选择直线法比加速折旧法更合理,各年净收益更为均衡,核算也简单。另外,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比较经营业绩时,不同折旧方法也将影响评价的合理性。二,几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分析(一)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定义。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或固定费用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假定折旧是时间而不是使用状况的函数。决定固定资产服务能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损坏。固定资产服务能力在各个会计期间等量地降低,而不管资产的服务程度如何。例如,企业有一台设备,原价为2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使用的限为8年。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1-4%/n*100%=12%(n为使用年限)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年折旧额=20万元*12%=2.4万元即8年内平均每年提取折旧24000元,8年共提折旧192000元,加上固定资产报废的预计残值收入8000元(20万元*4%),正好可收回20万元原值。2.平均年限法的不足。首先,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啬。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有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有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再次,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很多固定资产的效能和获利能力,往往随着它们的使用时间而逐渐减退。例如,切削工具,使用时间越长,其获利能力就越低:营业部门的设施,为了适应市场的竞争,就需要经常变更或重新装修。这些说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应该考虑和执行“在整个折旧年限内,早期的年份就要负担更多的折旧”的规律。最后,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新的更具效益的机器设备出现以后,原有设备的使用价值势必要大打折扣,而使用价值的降低又必然导致交换价值的降低。这种因为社会发展,技术进步而损失掉的价值——无形损耗使企业必须适应需要,提前报废不需要的设备。而直线法却不考虑无形损耗的因素,对使用年限的估计也只考虑其物理因素。因此,有些行业报废的固定资产只有30-40%的价值被计提出来。目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业企业已由纯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单位,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更新设备和技术改造问题已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而平均年限法计提的折旧额已无法满足更新改造设备的需要。平均年限法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简化了会计核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另外,币值变化对折旧的影响。平均年限法是以“物价稳定,币值不变”为基础的,以历史成本计价为落脚点。但是,任何社会,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其币值是随着社会供求关系和货币发行量等因素而变化的。当“物价稳定,币值不变”的假定不能成立时,以此为前提的平均年限法所计提的折旧也失去了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这样,既不能保证固定资产实物补偿得到实现,又使实现的利润具有虚假性。在实际工作中,又有哪些固定资产使用平均年限法比较合适呢?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著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中。(二)工作量法1.工作量法的定义。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心例如,某加工企业购建一条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20万吨,原价200万元,预计可使用8年。按照规定,该生产线;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该企业自组建以来,第一年至第三年平均每月生产1万吨产品。该企业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情况如下:每吨产品分摊折旧额:2000000*(1-2%)/(200000*8)=1.225(元)第一年每月折旧额10000*1.225=12250元第一年折旧额:12250*12=147000元同上,第二年折旧额147000元,第三年折旧额147000元如果后五年该企业仍是每月生产1万吨产品,那么第四至第八年每年的折旧额为147000元,该固定资产在8年有效使用年限中计提折旧总额为147000*8=1176000元。如果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该企业每年应计提折旧2000000*(1-2%)=245000元,8年应计提折旧总额为19*60000元,扣除预计净残值正好提足折旧。两种折旧方法每年计提折旧相差98/000元,8年共相差784000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企业达产率始终在60%,预计产量在有效使用年限内没能全部实现造成的。可见,如果企业长期不达产,采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就显得不配比,每年分摊到成本中的费用无形中少了不达产应分摊的那部分,从而使企业存在严重的潜亏因素。2.工作量法的缺点。首先,同平均年限法一样,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再次,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难于准确的估计。最后,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开损耗对资产的影响。当然,由于工作量法自身的特点,在有些情况下使用工作量法反而比较合理。当有开损耗比无形损耗更重要时,或在各个期间资产使用不均衡的,不经常使用,因此其使用程度与产品的生产工作量有关。在这些条件下,可以选择工作量法。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三)加速折旧法1.加速折旧法的定义。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二次大战后,由于资本主义各国经济高速增长,竞争日益激烈,于是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竞相推行加速折旧法,并使之法律化。目前,西方国家的企业广泛采用加速折旧法,刺激了经济的增长,鼓励了投资,发展了生产,稳定了社会秩序,推迟了经济衰退。例如,某大型制造企业进口一套设备,安装完毕后,固定资产原值50万元,预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1万元。采用余额递减法进行加速折旧,计算为年折旧率=1式中:S-预计净残值:C-原始成本:N-使用年限。年折旧额=各年年初固暄资产账面余额*年折旧率计提各年折旧额见下表。计提各年度折旧额(单位:元)年份期初账面余额折旧率(%)年折旧额累计折旧期末账面余额150000054.2727135027135022865022286054.27124088.36395438.36104561.643104561.6454.2756745.6452183.7247816.04447816.0454.2725949.76478133.7221866.28521866.2854.2711866.83490000.559999.45余额递减法以每年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作为折旧基数,即每年折旧额均为该年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乘以折旧率,这样,已被提取折旧的价值不再参与折旧过程,体现了辨证唯物的价值补偿原则。余额递减法在设备使用前3年里,就回收了90%的投资,企业再追加少部分投资,就可在设备使用的第3年采用新的设备,而且元形损耗也相应降低。采用加速折旧法既加速了设备的更新,又保证了设备有利的竞争地位。2.加速折旧法的优点。加速折旧法的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在具体实物中,加速折旧方法又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双倍余额法是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加速折旧方法在理论上有其合理性。首先,固定资产的净收入在使用期是递减的。固定资产在前效能高,创造的收入也大。同时,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投资者在投资初期会加大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其次,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逐年增加。再次,未来净收入难于准确估计,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风险小。最后,加速折旧法考虑了无形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影响。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优点有:(1)以实现固定资产的足额补偿,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更新设备的资金,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增强市场竞争能力。(2)由于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固定资产价值的大部分在其使用初期的几年内即可收回,减少了因机器设备提前淘汰换新所造成的损失,从而刺激企业及时更新设备。(3)由于固定资产早期生产能力强,而修理费用少,所提供的效益多,因此,早期多提一些折旧费,符合收入与费用相比的原则,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均衡了固定资产的成本。(4)由于科技进步快,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后的收益取得较难准确估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期限也很难确定一个真正客观的,经济的年限,因此,适当地在早期多收回一些成本,有助于弥补一些损失,减少投资风险,符合稳健性原则。(5)采用加速折旧法,因最初几年的折旧费较大,相应减少了企业这一期间的收益,从而减轻了这几年所得税的负担,虽然早期减轻的所得税与后期加重的所得税的数额相等,但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使企业无形之中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对于那些急需发展而又缺乏资金的企业,既解决了资金来源,又降低了成本(无息),提高了效益,在刺激生产、刺激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6)一些企业经营者,从当前利益出发,为使其经营承包期内的效益最大化,往往使机器超负荷运转,且不注重于设备的维护保养,出现了所谓“拼设备”的现象,从而使企业下一轮的经营承包者陷入困境。采用加速折旧法
本文标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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