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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推进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张敏,卢向虎,秦富2011-05-23摘要:本文从中观层面对农业产业化的内涵进行了解读,梳理了美国、法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验,阐明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做法、成效和问题,提出通过着力打造大型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继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健全扶持政策体系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经济一、农业产业化的产业经济学解读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以来,理论界围绕农业产业化作了广泛研究,主要表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侧重于宏观层面研究的,更多强调各级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规划引导和政策促进作用,较少考虑广大农民的自主意愿和学习创造性、产业化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侧重从微观层面研究的,力求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创新和保护农民利益,发挥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但对政府的作用认识存在较大的片面性(倪斋晖,1999)。基于上述认识,本文从准宏观和准微观层面(合称为“中观层面”)界定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农业产业化是包括农业在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农业经营形式(胡凤飞等,2005),它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广大农户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通过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的现代化生产经营形式。农业产业化的研究实质是从准宏观层面揭示农业与其关联产业间的关系,从准微观层面揭示相关主体间的关系(倪斋晖,1999)。以下从产业关联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分工理论视角解读农业产业化的内涵。(一)从产业关联理论分析,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的纵向一体化过程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农业不断分化与整合,农业与其关联产业日益紧密,最终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协调发展,实现纵向一体化。理论上通常分为完全的和不完全的垂直一体化,前者指产加销或供产销等环节纳入同一企业,后者指龙头企业通过签订合同把从事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运销等环节的诸多小企业结合在一起(楚国良,2011)。(二)从产业组织理论透视,农业产业化是农户组织化程度提高的过程农业产业化的本质特征集中体现在其经营主体上--以龙头组织为核心的多元经济复合体。龙头组织依托农业产业链、利用比较利益机制,与一批农户建立相对稳定的组织关系。这种产业组织形式既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又保护和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是化解小农经济组织方式与国际国内大市场矛盾的重要途径。(三)从产业分工理论考察,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和集约化过程农业生产专业化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各经营主体摆脱小而全的生产结构,转向为市场专门或主要生产某种农产品;二是农艺过程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中不同工艺阶段由若干具有优势的经营主体分别完成;三是农业生产区域化,各地重点生产具有优势的农牧产品。农业,专业化必然伴随着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因此农业产业化过程也是农业集约化过程(楚国良,2011)。二、国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做法纵观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历程,无一不是以农业产业化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条件,其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一)美国美国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的发祥地。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和创新,农业产业化已经成熟,也因此成就了美国发达的农业产业体系(农业部赴美农业产业化考察团,2003)。主要做法如下:1.政府立法和制定相关保护性政策。美国制定了几百个农业法律,建立了稳定的农业投入机制。加强对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帮助农场主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农场管理方法。加大对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投入,为农场主了解市场、运销农产品创造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2.健全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农业服务体系。每州至少有一所以农科为主的赠地大学,每个赠地大学建立一所农业试验站,由联邦农业部与赠地大学合作,在每州建立一个从事农业推广和普及的机构--州合作推广站向农民提供各种培训。3.重视高新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研究。侧重于动植物基因工程、生物防治、遥感技术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相联系的农业环保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农场主结合市场需求,采用优良品种和标准化耕作栽培技术,尽量降低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生产无公害、标准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者需要。4.培养和造就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场主。许多农场主都具有大学学历,文化基础扎实,经营思路清晰,管理经验丰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游刃有余,创造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满足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二)法国法国农业产业化是农业政策支持与农民自觉自愿、互助合作的共同产物,这一原则贯穿于各种农业经济活动和组织形式之中(马新广,1998)。具体做法如下:1.多种政策扶持。国家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一是通过国家预算对农业进行财政支持;二是发展农用工业,支持谷物生产;三是实行优惠的农业金融制度和税收政策;四是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制,鼓励农民安心务农。2.创办农业合作社。农民参加合作社必须人股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合同规定农户提供农产品的质量等要求,合作社提供相应的价格和收购保证。合作社把农户股金作为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兴办农产品加工、农资等企业。3.发展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是在农民之间资金互助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有150万个农民作为银行的服东。尽管它已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的银行,在其他领域的贷款日益增加,但其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的宗旨始终不变。(三)日本日本的农业资源非常短缺,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一村一品运动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汪艳等,2009)。主要做法如下:1.加大农业扶持力度。一是立法保护农业,对农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确立,对非农企业投资农业予以扶持。二是加大农业投入,日本政府和各县、市都有扶持农业的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项目开发。三是建立粮食生产保护制度,当粮食过剩时政府负责收购,当粮食因灾减产时农民损失的70%由政府和农协给予补助。2.积极培育农协组织。覆盖整个农村和农业生产各个领域的农业协同组合在日本农业产业化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农协对农民的生产进行全面指导,包括生产技术提高、生产计划制定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对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实行无条件委托销售;以组合员为对象,代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购买,提供信用、保险、保健和社会化等服务。3.大力开展“一村一品”运动。日本实施“一村一品”运动已有30多年历史,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有,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产品;发展加工业,打造知名品牌;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富有挑战精神的地区带头人。(四)荷兰荷兰是世界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独具特色(冯海发,2002)。主要做法有:1.充分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农业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对于优势领域下大力气多发展、多出口,对于非优势领域少发展甚至不发展,用进口来弥补国内消费,形成了以能够集约使用土地的园艺业和畜牧业为主体的农业结构。2.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政府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交易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农产品营销活动紧紧围绕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变化进行,以产品链为核心将产前、产中和产后各项活动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3.为农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荷兰建立了农民合作金融制度,其组织是“农民合作银行”,职能是为社员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信贷资金完全来源于所吸收的存款和经营活动。政府不干预农民合作银行的经营活动,仅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4.为农业构建坚实的科技基础。政府把发展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事业作为重要职责。教育使荷兰农民具有很高素质,能够跟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步伐。农业科研由农业实验站、区域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大学等组成,研究成果及时向农民推广。三、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做法和成效(一)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做法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广大农民、农业企业和基层干部适应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探索,其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有效推动和政策的大力支持(黄连贵等,2008)。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国民经济“九五”、“十五”计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近年来中央涉农文件都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主要做法如下:1.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十一五”期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八个部门紧密合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意见。20多个省份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投入。2001年中央财政建立了用于扶持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同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向农业产业化倾斜。据统计,“十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总量达到119.5亿元(黄连贵,2009)。各省份也相继设立了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并且扶持力度逐步加大。3.加大对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题。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黄连贵,2009)。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了一批出口型企业并给予重点扶持。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证监会优先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4.实施税收、投资、研发和贸易等优惠政策,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农产品加工范围。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费用计人管理费用并在所得税前扣除。国有商业银行优先安排农产品出口所需流动资金贷款。5.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各地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开展合作,创新了小农户进入市场的机制。(二)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成效经过20多年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深刻转变,农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组织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集聚、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增收、加快农业对外开放等方面起到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末,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约25万个,带动农户1.07亿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2100多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84%、23%和59%(农业部,2010)。1.农业生产方式深刻转变,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由自发分散向订单转变,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由注重加工流通向参与全产业链转变,政府指导农业发展由直接抓农业生产向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转变。“十一五”期末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超过农户总数的40%,生产基地规模占农业生产总规模的60%以上。2.标准化的农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龙头企业将标准化贯穿于原料生产、产品加工和市场流通全过程,积极开展质量安全认证,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控制与追溯体系。目前,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自建生产基地达3500万亩,2万多家龙头企业通过IS09000、HACCP等质量认证。3.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不断壮大,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日益完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通过保护价和加价收购农产品、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让农民分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目前,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数占总数的97.8%,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2100元左右。4.龙头企业自主
本文标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推进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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