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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安市2012年水土保持总体实施方案南安市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落实,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南安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认真学习借鉴长汀经验,用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建设的标准,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保护、改善人民生活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生态治理与发展经济并重,坚持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并行,走水土保持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支撑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面推进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把南安建设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侨乡城市。二、治理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民生;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防治;坚持典型示范,突出重点。三、治理方略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实行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耕作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在江河上游,大力开展水土流失坡地生态修复、造林种草、植被恢复、涵养水源,构建区域生态屏障;围绕水源和农田保护、山洪灾害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开展护岸护坡等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以坡地茶果园为重点,采取前埂后沟田面工程和截、排、蓄、灌等地表径流调控手段,开展综合整治,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按照“水不进沟,土不2出沟“的总体思路,以“上截、下堵、中绿化”生态-经济型综合治理为主,开展崩岗综合治理。四、治理任务2012年,泉州市下达给我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1万亩,其中水利部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万亩、5条小流域、坡耕地5000亩、崩岗25处,林业部门1.9万亩,农业部门0.2万亩,农业综合部门0.05万亩,国土部门0.04万亩,住建部门0.02万亩。五、治理类型2012年,我市计划重点治理水土流失项目类型为:小流域、坡耕地、崩岗、四绿工程、生态修复、“青山挂白”治理等六大类型。六、治理目标⒈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度达70%以上;⒉植被覆盖率达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⒊年土壤侵蚀模数低于500吨/平方公里;⒋坡地工程的拦蓄地表径流和拦沙率均达70%以上;⒌坡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七、重点工程㈠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任务:2012年,我市计划开展英都英溪、省新檀溪、码头刘林溪、后桥水库重要水源地4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规模为:营造水保林278.7hm2,护岸护坡5050m,垃圾集中池14座,垃圾桶36个,果园修筑鱼鳞坑7hm2,果园建蓄水池1口,整修库区道路1.0km,排水沟300m。总投资1137.58万元。其中:⒈英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内容:营造水保林66.7hm2,护岸护坡2100m。总投资495.91万元。⒉刘林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内容:营造水保林100hm2,护岸护3坡2000m。总投资373.58万元。⒊檀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内容:营造水保林80hm2,建设水保生态公园1个,护岸护坡950m,垃圾集中池10座,垃圾桶30个。总投资202.73万元。⒋后桥水库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造林绿化32hm2,果园修筑鱼鳞坑7hm2,果园建蓄水池1口,整修库区道路1.0km,排水沟300m,建设垃圾集中池4座,垃圾桶6个。总投资65.36万元。牵头单位:由市水利局、水土办牵头落实,市财政局、农海局、发改局、市政局配合,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㈡坡地治理项目。建设任务:2012年我市实施坡地项目为眉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坡改梯333.3hm2,其中石坎梯田10hm2,配套建设机耕道路8km,作业道路6km,排水沟8000m,蓄水池30口;造林173hm2;护岸120m,拦砂坝2座,消力池2个。总投资736.93万元。牵头单位:由市水利局、水土办牵头落实,市农办配合,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㈢崩岗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官桥镇九溪村崩岗治理项目。建设内容为:营造水保林86.7hm2;护岸50m,垃圾集中池22座,垃圾桶44个;崩岗治理25处,其中谷坊1座,挡土墙270m,拦砂坝1座。总投资196.67万元。牵头单位:由市水利局、水土办牵头落实,市国土局、林业局配合,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㈣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任务:2012年我市计划实施疏林、幼林水土流失地封禁治理2403.3hm2,其中英都镇英溪小流域封禁治理420hm2,省新镇檀溪小流域封禁治理333.3hm2,码头镇刘林溪小流域封禁治理466.7hm2,官桥镇九溪小4流域封禁治理333.3hm2,眉山乡眉湲溪小流域封禁治理667hm2,后桥水库重要水源地封禁治理183hm2。总投资136.99万元。牵头单位:由市水利局、水土办牵头落实,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㈤“四绿”工程治理项目⒈绿色城市⑴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城市公园、城市绿化带、城市周边山体水系绿化景观、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创建绿色开发区1个、绿色军营5个、绿色校园7个。总投资4437万元。⑵牵头单位:城市、开发区、军营、校园绿化分别由市政管理局、市发改局(重点办)、市人武部、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协调,市林业局等单位配合。⒉绿色村镇⑴建设任务:大力推进村镇绿化,选择一批中心镇、中心村、生态区位重要的村(社区)建设示范绿色乡镇、绿色村庄,2012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4个、绿色村庄19个。总投资2400万元。⑵牵头单位:绿色乡镇由市住建局、绿色村庄由市农办牵头协调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实施。⒊绿色通道⑴建设任务:2012年完成省道206线绿化10公里、县乡道绿化20公里,完成南安(金淘)至厦门高速公路南安段绿化。总投资550万元。⑵牵头单位:群养县乡干线公路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落实;高速公路红线内由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专养公路红线内由公路分局负责具体落实;红线外控制区内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实施。⒋绿色屏障5⑴建设任务:2012年林业部门完成“三沿一环”造林绿化0.45万亩。总投资259万元(其中林业90万)。⑵牵头单位:“三沿一环”造林由市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水利局、农业与海洋局等单位配合。㈥“青山挂白”治理项目⑴因矿山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2012年完成435亩治理任务,其中泉三高速省新宫边山体15亩、南惠高速丰州后田村20亩,石井杨子山和柳城百丈岩400亩。治理措施:种植巨尾桉、类芦、喷播草籽及喷涂等。总投资165.5万元。⑵因森林火灾、滑坡引发的无林木迹地及荒山治理:2012年完成治理面积1577亩。其中南惠高速丰州镇西华村段火烧迹地45亩、后田村段105亩、桃源村段114亩;南石高速官桥镇泗溪村段火烧迹地126亩、周厝村段167亩,南石高速石井镇三乡村段火烧迹地377亩、促进村段火烧迹地113亩;省道307线丰州镇素雅村段火烧迹地32亩,康美镇福铁村段荒山106亩,洪濑镇葵山村段火烧迹地70亩;县道330线码头段山体滑坡点2亩;南洪公路丰州镇玉湖村段火烧迹地30亩,康美镇康美村段荒山33亩;南官公路官桥镇岭兜村段火烧迹地257亩。治理措施为植树造林,其中县道330线码头段山体滑坡点采用砌挡土墙以及植树、种灌、种草方式治理。总投资128.5万元。⑶牵头单位:因矿山开采水土流失迹地治理由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因森林火灾、滑坡引发的无林木迹地及荒山治理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㈦其它治理项目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眉山乡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面积2000亩,其中建设排灌站4座,衬砌渠道7公里,埋设管道3.35公里,总投资234万元。6牵头单位:由市财政局牵头落实,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⒉城镇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会展中心山地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西溪岸线整治、市政道路及安置(保障)房绿地建设。建设内容为:建设山地公园1个,湿地公园1个,长2公里的西溪岸线整治工程。总投资3997万元。牵头单位:由市住建牵头落实,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⒊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实施罗东镇罗溪小流域整治和洪梅镇梅溪园美小流域治理。主要是关闭石材“三无”企业16家;绿化和砌筑防护堤共1.4公里;安装聚乙烯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0个,建设日处理100吨的厌氧加人工湿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883万元。牵头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落实,市经贸局、水利局配合,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⒋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建设任务:重点实施郑成功文化园、宝湖岩旅游区、香草世界度假村、清水岩旅游区等项目建设。综合治理面积1400亩,总投资600万元。牵头单位:由市旅游局牵头落实,市市政局配合,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⒌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实施人工造林更新8423亩,林分补植修复提升4500亩,森林抚育15000亩。总投资522.69万元。牵头单位:由市林业局牵头落实,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⒍农业耕作建设项目7建设任务:在眉山、蓬华、向阳、金淘等乡镇重点实施茶园绿化,“三保园”建设。综合治理2000亩,总投资120万元。牵头单位:由市农海局牵头落实,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八、职责分工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并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有关事宜,扎实推进工程建设。㈡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1.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协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纳入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办牵头负责市级开发区水土流失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3.市经贸局:负责企业水土流失治理绿化的指导和协调工作。4.市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上级补助资金并筹集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5.市农办:牵头组织新农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绿色乡镇”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乡镇”创建工作。7.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工作。8.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城市水土保持绿化的组织协调工作,8牵头组织“园林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创建工作。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绿化规划,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管辖路界及控制区内公路的水土流失地绿化任务。10.公路分局:协调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公路的绿化任务。11.市农业与海洋局:负责组织坡耕地地及茶果园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配合林业等部门对不宜耕作园地做好退耕还林绿化工作。12.市林业局: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规划制订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实施绿色屏障建设,因森林火灾、滑坡引发的无林木迹地荒山“青山挂白”治理及林业工程项目建设。13.市水利局:负责编制水库、渠道、堤坝、水电站等管辖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江河、湖泊、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1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规划,并牵头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实施。15.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16.市科技局:加大水土保持科技支撑力度,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科技含量和水平,大力支持水土流失治理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与应用。17.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新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管理,防止面源污染。18.市广电局: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我市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9.水土办:负责做好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九、保障措施㈠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我市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由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9导,各相关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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