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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编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新办证口重新办证口申请人(签章)——————————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2-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经营范围设计生产规模经营场所地址场所类另1、动物养殖场口2、动物养殖小区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口4、动物屠宰场(厂)口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口6、动物隔离场口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口所附材料清单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口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口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口4、管理制度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口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口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口(选附: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口、乡镇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口;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口)-3-所属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现场进行查勘,是否同意申报办证)意见:该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符合口不符合口。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意口不同意口。理由:审核人(签字):乡镇街道兽医公章:年月日所属乡镇街道政府意见(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意见: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口。规划区口;适养殖区口、限养区口。禁养区口。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同意口不同意口。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经营):同意口不同意口。审核人(签字);乡镇街道政府公章:年月日乡镇环保部门意见(就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的规定)意见: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是口、否口;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是口、否口;其它————————————————————————————————————————————————————————————————————————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同意口不同意口。审核人(签字):区县环保部门公章:年月日-4-发证机关现场审核组意见口合格口不合格。原因;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现场审查组组长签字:年月日发证机关审核意见口同意发证。口不同意发证签发人(签字)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主编号()动防合字第()号发证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领证人(签字):年月日-5-表2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项目内容自查结果选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养殖场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于线500米以上。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布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消毒垫。-6-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禽类饲料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设施设备人员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在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排污许可证;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免疫制度-7-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养殖档案﹡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注:表示有孵化间的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另外填写。﹡表示种畜禽场另外填写。其中种畜禽场选址部份只填写有﹡自查人:时间;年月日-8-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表养殖场名称项目类别内容审核结果审核意见是否选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填写距离生活用水源地500米以上: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种畜禽场填写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1000米以上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米以上布局有孵化间的禽类饲养殖小区需额外填写场区周围建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也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隔离设施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平方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孵化间应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9-设施设备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种畜禽场需填写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人员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制度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养殖档案种畜禽场需镇写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评审专家姓名:职称:评审时间:审核意见:-10-承诺云阳县畜牧兽医局:性别,生于年月日,家住镇(乡)村建有一养殖场。该同志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我接受县畜牧兽医局行政服务科的委托,于年月日到该场进行了现场勘验,按照《动物饲养场、关于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表》上的内容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论:,同意该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本人郑重承诺,愿意承担因为办理该证所产生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承诺人:单位公章年月日-1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证流程须知(适用范围:新办证及一年期证期满重办证)一、填写申请表、完善相关资料*1、到县环保部门加意见盖公章。*2、养殖场照片(三张:全景、圈里装的什么动物也要照一张,大门、沼气池或化粪池);*3、营业执照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自查表;*6、设施设备清单;(办长期证的必须有。短期的可以临时决定或处理)*7、管理制度材料;(带“*”为一年期证必备资料,如微型企业,其它养殖场应备齐所有资料)二、受理地点:行政大厅(县政府旁粼江豪庭底楼)三、乡镇畜牧兽医站派员初审、加盖意见四、乡镇(街道)政府加盖意见五、现场专家评审(畜牧局的人去)六、行政服务科审批七、畜牧兽医局审批八、大厅发证九、付远东的电话是:13594463788大厅电话:55180780-12--13-表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新办证□重新办证□申请人(签章)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14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经营范围设计生产规模经营场所地址场所类别1.动物养殖场□2.动物养殖小区□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4.动物屠宰场(厂)□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6.动物隔离场□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附材料清单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4.管理制度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选附: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乡镇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15所属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现场进行查勘,是否同意申报办证)意见: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符合□不符合□。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意□不同意□。理由:审核人(签字):乡镇街道兽医站公章:年月日所属乡镇街道政府意见(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意见: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规划区□;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同意□不同意□。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经营):同意□不同意□。审核人(签字):乡镇街道政府公章:年月日区县级环保部门意见(是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意见: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是□、否□;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是□、否□。其它: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同意□不同意□。审核人(签字):区县环保部门公章:年月日16发证机关现场审查组意见□合格。□不合格。原因: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现场审查组组长签字:年月日发证机关审核意见□同意发证。□不同意发证。签发人(签字):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动防合字第()号发证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令领证人(签字):年年月日17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项目内容审核结果审核说明是否选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500米以上;18距离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19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20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布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21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22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23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24入场动物卸载区域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25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26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27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办公室;28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休息室;有待宰圈;29有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有急宰间;30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31设施设备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32生产区的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33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屠宰间配备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34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3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检疫申报制度;36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自查人:37时间:
本文标题: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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