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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续管理规定讲解(一)什么是后续管理?其范围、内容、基本要求是什么?1、后续管理的概念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纳税人在取消审批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和税务机关受理取消审批项目事项、做好纳税服务、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一项综合性税政管理措施。2、后续管理对纳税人的基本要求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后续管理的范围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取消审批项目后申报(或备案、备查)相关事项均属于后续管理工作的范围。4、后续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受理、审核与分类管理、纳税评估与税务检查、数据统计与问题分析、档案管理和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二)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纳税人如何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报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中要求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报备回执》,向主管税务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凡符合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到税务机关办理报备手续,以免税务机关申报系统中缺少免税核定记录,影响企业纳税申报。(2)纳税人采用欺骗手段获得优惠资格、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应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采用欺骗手段获得优惠资格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或者属于有关部门认定失误的,应及时与有关认定部门协调沟通、提请纠正,并取消其优惠资格,补征税款。2、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纳税人提取坏帐准备金不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纳税人提取坏帐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比例的标准及提取范围,仍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0〕445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1号)文件执行。3、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的管理有哪些规定?税务部门不再参与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品认定和年审,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税审批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4、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有哪些管理规定?实行查帐、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仍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4〕153号)文件规定实行按季预缴。5、改变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管理规定?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附报改变计算方法的情况,说明改变计算方法的原因,并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的文件。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未说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变更的原因、不能提供有关资料,或虽说明但变更没有合理的经营和会计核算需要,以及改变计算方法前后衔接不合理、存在计算错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由于改变计算方法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调整,并补征税款。6、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亏损的概念亏损,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2)纳税人如何自行弥补亏损?纳税人可在盈利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3)纳税人弥补亏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哪些资料?纳税人在盈利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之规定,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需要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弥补亏损鉴证报告。7、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项目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报备?在我市范围内实行独立核算查帐征收的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纳税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10%)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扣除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亏损企业不实行增长达到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2)纳税人如何办理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项目报备?需要办理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加计扣除项目备案。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税务登记复印件;③技术研发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④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技术开发费预算;⑤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清单;⑥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有关发票复印件;⑦《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年度损益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之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备案时,需要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鉴证报告。8、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简称三项所得)均匀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三项所得的概念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②债务重组所得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③捐赠收入所得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2)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三项所得报备在我市范围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发生“三项所得”数额较大,要求将“三项所得”自当期起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上述“三项所得”的数额较大,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三项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3)纳税人如何办理三项所得报备?纳税人发生“三项所得”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说明其“三项所得”的交易及分摊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之规定,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三项所得”自当期起,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时,需要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三项所得”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鉴证报告。9、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扣除项目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1)纳税人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资办法必备的条件①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须由市(区、县)国资委或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其挂钩方案,包括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实现效益基数、挂钩浮动比例、以集团形式挂钩其所属企业的挂钩工资分解方案和具体分解指标等内容或年度清算结果。②除上述国资委、劳动、财政部门管辖范围之外的其他企业,须由企业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自主确定并通过其挂钩方案,具体包括工资总额基数、与工资总额挂钩的实现利润或实现利税基数、挂钩浮动比例以及开始实行年度。③企业按不超过年度“工效挂钩”方案核定或清算结果提取的工资总额,其实发数小于提取数的差额当期不得在税前扣除,待以后年度动用时允许在动用年度扣除。对于企业工资结余改变用途的不得在税前扣除。④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须按照“两个低于”的原则计算扣除,即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计算扣除。凡不符合“两个低于”原则的,一经发现将按限额计税工资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纳税调整。(2)纳税人如何办理“工效挂钩”报备?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有关部门核定的“工效挂钩”方案或年度清算结果的批复性文件。市(区、县)国资委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含市国资委监管的集体企业),须提供市(区、县)国资委审定的年度挂钩方案或年度清算结果的批复性文件;市(区、县)国资委监管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须提供市劳动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批认定的挂钩方案或年度清算结果的批复性文件;其他企业须提供企业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自主确定的“工效挂钩”方案。②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3)特殊企业的工资如何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工资扣除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北京市工资总量决定机制改革试点的部分国有企业其工资扣除按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原市体改办《关于对我市部分国有企业进行工资总量决定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1]79号)文件规定执行。10、纳税人未按后续管理具体项目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应负什么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后续管理具体项目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报备资料后,取得何种文书?纳税人报送相关报备资料后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索要《受理备案通知书》。12、《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如何取得?《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免费领取,也可以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13、《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填写有何要求?(1)《报备表》的填报范围是什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所管辖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工效挂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均匀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事项时均应填报此表。(2)《报备表》具体项目填写有何要求?①弥补亏损A、本项目只在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填报。B、填写时各列按项目只填写当年度实际发生数,不对以前年度发生数进行累加。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填写在第6列。C、按相关规定,企业弥补亏损时应逐年顺时弥补,先亏先补。②债务重组所得年度内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所得三项相加占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需要以后年度均匀摊销时填写本表8—15行;第14行分摊年限不得超过五年。③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凡符合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政策要求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超过上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10%以上,需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填报。④工效挂钩A、本项目填写范围为所有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纳税人B、挂钩比例:a、国资委等部门管理的企业填写由国资委等部门核定的挂钩比例;b、其他企业按制定或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填写;C、挂钩形式是指: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或与实现利税挂钩;D、核定部门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市(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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