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劳动合同附件关于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的补充条款一、乙方在铁水预处理工(岗位名称)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有:热辐射、二氧化硫气体、粉尘危害,如不按正确的方式防范,或其它外因的影响,将会导致:皮肤灼伤、烧伤、中暑、呼吸道疾病、尘肺等外伤和职业病。二、甲方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有:1、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培训,每年2次考试,取得安全操作资质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从事相应工作。2、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载体,向岗位职工发放安全知识读物,现场悬挂与本岗位相关的危害因素告知牌。3、加强除尘设备的管理,要求烟气出口浓度低于50mg/N3。4、改良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该岗位全部佩发日式高效口罩,2个/月。5、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管理,接触高温、粉尘环境作业时,必须穿阻燃服、戴防尘口罩等岗位劳保用品,且扣好衣袖。6、现场操作室安装空调,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更新。7、按厂职代会决议,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病预防性体检。8、每半年对职工劳保用品质量问题进行一次调查。三、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按要求正确配带、使用、维护防护设备,如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应及时报告。乙方如未遵守职业病防治规定而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个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四、甲方按国家规定依法向工作在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提供如下待遇:1、享受甲等保健津贴待遇。2、按政策安排接触高温、粉尘岗位人员享受休疗养待遇。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变更的,本补充条款要进行相应地变更。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人事部门、安全环保部门、乙方各一份。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劳动合同铁水预处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174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