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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JSYJ□□□□□□□□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代理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年月日协议编号:JSYJ□□□□□□□□2/10鉴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用户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企业提供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承担社会救援的义务,以便其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救援者能及时了解产品的成分、危险特性、应急措施等信息。为了规范我国的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网络,(以下简称甲方)、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为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咨询代理协议,共同遵守。一.合作概况双方的合作基于以下事实:1)甲方是化学品的制造商或分销商,在中国境内生产、储存或销售危险化学品;2)乙方为甲方所在地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机构。乙方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材料的审核、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系统的建立,并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3)乙方已按照国际模式开通了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专线025-85477110,该电话的设立符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二.服务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在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上标注应急咨询专线电话的号码025-85477110。乙方向甲方在中国大陆的产品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乙方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所需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及其它相关资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用户提供的服务应严格限于事故情况下的信息咨询。协议编号:JSYJ□□□□□□□□3/10三.服务期间和期限1.甲方向乙方提交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时间期限为年月日前。2.乙方向甲方产品提供应急咨询服务的起始时间为年月日前。四.服务费用1.根据甲方的年销售收入和委托的产品数量,每个周期收取固定的应急咨询服务费(简称“服务费”)。应急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表1。表1:应急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销售收入(元)服务费(元/年)产品个数N1000万以下(含1000万)1000~3000万(含3000万)3000万~1亿(含1亿)1亿~10亿(含10亿)10~100亿(含100亿)100亿以上1~3100020003000500080001000041200240036006000960012000注:3个以上产品,按下列公式计算服务费:服务费=)3(2.0NMM其中,M为1~3个品种对应的服务费,N为产品个数(N3)。品种特别多者,价格另议。2.应急咨询服务三年一个周期,甲方一个周期的应急咨询服务费用为万元。3.协议生效一个月内,甲方应支付应急咨询费用至乙方指定帐号。4.一个周期届满前三个月,甲方续约,应将下一周期的应急咨询服务费支付给乙方。5.乙方开户信息:户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花园路支行帐号:539158191693五.协议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2)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化学品SDS和其它有关资料(格式见附件2、协议编号:JSYJ□□□□□□□□4/10附件3),以满足“应急咨询服务”要求。保证提供的SDS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3)甲方应在其运输文件、运输车辆或化学品安全标签上印有应急咨询专线电话025-85477110;4)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联系信息(格式见附件4),包括联系电话、传真、授权代表人的姓名或其它联系方式。保证一旦发生事故,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若联系方式变更,需在变更后5天内通知乙方。2.乙方责任:1)按照要求接收甲方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其它相关的产品信息,并妥善管理;2)设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中心,具有通畅的通讯设施,并配备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及工程、化工机械与设备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咨询值班队伍;3)制定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执行程序与技术要求;4)开发与维护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管理系统;5)保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对甲方的产品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六.保密除应急情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将甲方的产品信息泄露给其它方。七.协议有效期1)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2)除非特别通知,本协议持续有效。若任何一方想终止或修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八.其它1.甲方提供能24小时建立联系的电话和人员,以便在发生事故时,乙方能及时和甲方建立联系。该电话可以是单位调度电话。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开展化学事故应急响应服务,在其附近发生化学事故时,同意派出专业人员和装备赴事协议编号:JSYJ□□□□□□□□5/10故现场参与应急救援。不同意。同意,请推荐1名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经验的专家并在单位信息表中填写(见附件4)。2.本协议书一式3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3.协议由正文和附件构成。若附件与协议正文发生矛盾,以协议正文的规定为准。甲方:地址: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周路28号邮编:电话:0512-52659588传真:0512-52059588授权代表签字:(含公司章)乙方: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邮编:210042电话:025-85477803传真:025-85477840授权代表签字:(含江苏省中心章)协议编号:JSYJ□□□□□□□□6/10附件1:乙方应急咨询服务要求1.应急响应中心要求:⑴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应急专业人员值班电话。⑵应急电话应全程录音,同时进行书面记录。⑶建立SDS数据库,应确保所使用的电子文档可用且是最新的,并对该资料要及时备份。⑷一旦甲方化学品发生事故,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应立即通过指定的联系电话通知甲方(联系电话由甲方提供给乙方)。⑸建立良好的通讯系统。传真:025-85477840;E-mail地址:hxsgyjzx@163.com;工作电话:025-85477202、025-85479667。2.应急专线通畅对化学事故提供应急专线,号码为:025-85477110,确保该专线畅通,该专线同时至少有3条线。如果电话号码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并向社会公告。3.信息提供要求在接到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后10分钟内,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向咨询方提供应急信息(是否提供书面资料依据咨询方的要求而定)。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应随时记录并存档。4.应急服务记录及时记录应急咨询内容,必要时,应将甲方产品引发的事故咨询电话录音提供给甲方。保留应急服务记录及其它相关事故资料,以备甲方查阅。所有记录资料应至少保留3年。5.语言要求应急响应中心值班人员普通话流利、表达清晰。协议编号:JSYJ□□□□□□□□7/10附件2:化学品名录委托单位名称:序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应急联系人中文SDS文件名英文SDS文件名其它文件名12345678910111213(单位章)制表人:制表时间:协议编号:JSYJ□□□□□□□□8/10附件3:紧急情况应急联系人名单序号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家庭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备注123456789101112注:该名单与化学品名录中联系人相对应。协议编号:JSYJ□□□□□□□□9/10附件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委托单位基本信息表单位名称省份江苏省地区单位地址邮编单位负责人产品销售电话单位应急电话授权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单位应急力量简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家庭电话专业特长:(企业章)协议编号:JSYJ□□□□□□□□10/10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代理服务协议填写说明:(此页无需打印)一、封面和第2页的甲方填写企业名称;二、第3页中的第三项服务期间和期限两个时间统一填成当月的15日或者下月的1日;(签订时的时间不超过15号的写成当月15号,超过15号的写成下月1号)三、第3页第四项服务费用中一个周期的费用为三年总费用;四、第4页中的第七项协议有效期请企业不要填写,由乙方填写;五、第5页中的甲方公司盖章的地方必须是红章(复印的无效),授权联系人必须签字,打印无效;六、第7页附件2化学品目录只需填写中文名称和应急联系人两列,其它不填,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七、附件3紧急情况应急联系人名单应当填写2~3人,一般填写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安全主管或者授权联系人;八、附件2、3、4认真填写需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注:如在第5页选择不同意,附件4中单位应急力量简介不需要填写;如在第5页选择同意,附件4中单位应急力量简介需要填写完整。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请邮寄到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邮编:210042电话:025-85477840传真:025-85477840联系人:郝若锦请于协议寄送后3~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如下账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25-85477840。汇款账号:户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花园路支行帐号:539158191693协议填写完毕后,将协议电子版发到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信箱(hxsgyjzx@163.com),进行备案。
本文标题: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代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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