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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基层组织,在学生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战斗堡垒,成为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围绕培养造就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较高科技文化素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经济要求的创新型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第二条组织机构1、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班级即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联合成立党支部。每名党员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原则上编入学生党支部。2、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会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不足7人的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在任期内支部委员会的调整由上级组织审批。3、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同志担任。低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支部委员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积极进取、团结协作。4、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以划分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可根据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而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的建立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第三条主要任务1、组织支部成员和积极分子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和积极分子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组织支部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与任务教育。组织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3、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采取有效方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新党员培养和教育。4、培养积极分子,指导马列小组的学习活动,及时发展条件成熟的学生入党,发展一个带动一批。5、关心和支持群众组织开展的各种有利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帮助共青团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学校各部门在学生中开展的工作。6、经常了解同学思想状况,对同学进行历史、国情、形势教育,帮助同学克服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7、结合大学生的业务学习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切实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8、支部应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及党员思想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支部按学期制订工作计划,计划要经过支委会讨论,上报党委备案,期末要有工作总结。9、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在突发事件、敏感事件中密切配合上级党委开展工作,政治立场坚定鲜明,起到核心作用。10、党小组的主要任务:(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2)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征求本小组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5)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第四条工作原则及方法1、支部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重大决定前应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支部一旦作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2、支部工作必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原则。每学期应向党外老师、同学征求意见。对于支部工作的意见,应在支委会上讨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办法。3、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支部成员在组织生活中,应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同进步。第二章学生党支部宣传工作第五条宣传工作的对象和主要内容学生党支部的宣传工作,是向本支部成员、入党积极分子及本支部所属班级的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先进理论的宣传教育,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第六条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1、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知识,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2、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组织下发文件精神,配合党组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3、宣传党的光辉历史、新时期的楷模,宣传学生中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时代精神。4、批评错误思潮,批评不正之风,批评消极与落后的现象,维护党纪国法和校纪校风。5、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时事知识。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原则、方法1、党支部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2、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3、宣传工作必须注意抓住时机,内容要生动活泼,要有针对性。4、宣传工作要吸引群众积极参与,要有群众性。5、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刊物、广播、橱窗、条幅、展板、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和传播媒介。第三章学生党支部组织工作第八条组织工作的性质严密的组织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支部的组织工作就是对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管理;在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第九条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1、按照学校党建计划、上级要求,并结合本支部情况,安排组织生活。2、制订并落实组织发展计划。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查、转正工作。4、听取党外同志对党员的意见,及时帮助党员进步。5、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小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6、收缴党费。7、党员奖惩。8、管理好支部文件及材料。9、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教育与发展。第十条积极分子考察、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考察与转正工作,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支部大会党支部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由支部书记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有: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素质;2、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各项任务;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与党中央保持一致;4、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5、开展年度党内民主评议活动,审查和鉴定党员;6、根据上级党委要求,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及处分;7、选举支委会,增补支委;8、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9、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决策指示,贯彻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3、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4、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监督、教育党员遵纪守法,抵制不良倾向;6、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负责,定期向支部大会作出工作情况报告,并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批评。第十三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召开民主生活会应事先作好准备工作,并报告上级组织。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团结进步的原则,维护党纪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后应将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第十四条《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检查制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向党委统一申请领取,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填写。要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如实填写手册的相关内容,客观记录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定期接受学院党委的检查。第十五条《学生党员手册》填写检查制度1、学生党员每人持一本党员手册,按时如实填写党员手册的内容。2、党支部支委会定期检查党员手册的填写情况并把检查情况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3、上级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学生党员手册》的填写情况并把检查情况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党支部。第十六条谈话制度1、谈话对象(1)本支部内党员;(2)本支部内入党积极分子;(3)本支部内非党员学生骨干。2、谈话方式可采取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集体谈话两种方式。3、谈话要求(1)要以心交心,以诚相见,敞开思想,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2)要按照党性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既要对取得成绩的同志予以肯定和表扬,又要对工作、学习中存在不足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在谈话过程中发现有共性的问题、需要探讨、研究的问题要作好记录,在本支部内展开讨论,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4)支部书记每年要对本支部党员及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志至少谈话一次。第十七条党员档案材料管理制度1、党支部应严格按照党员档案袋所列项目备齐新审批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及入党材料经验证无误后及时上交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统一管理。2、预备党员转正时,由各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持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到学院党委办理手续并领回档案材料。3、预备党员转正经党支部审查通过后,各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送学院党委审查,经党委批准预备党员转正后,学院党委统一送档案馆,由档案馆归入本人档案。第十八条党费缴纳制度1、学生党员从入党之日起交纳党费,每月缴纳党费0.20元,支部每月10日前应上交当月本支部全部党员的党费。2、党员应主动、自觉、按时缴纳党费,不得一次缴纳数月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支部大会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后作为自行脱党处理。3、党支部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党委上缴党费时,应同时附当月党费缴纳情况一览表,要求注明:交款人、当月应交金额、实交金额、未交款人姓名。第十九条临时党支部管理制度1、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经上级党委决定,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2、临时党支部必须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建立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3、临时党支部不能讨论决定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纪处分等问题,可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其原单位的党支部。4、临时党支部的撤消要取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临时党支部一经撤消就不再履行其职能。第二十条党员民主评议制度1、评议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2、评议的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脚踏实地地做好学习和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艰苦奋斗。3、评议的方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支部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不要拖得过长。(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和党内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先自我总结,然后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
本文标题: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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