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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化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是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的根本保证,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立足我区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优势,为增强我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新阶段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时代背景。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00年国务院提出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农业部先行在一些地方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解决鲜活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五年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为贯彻此通知,农业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文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200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为新时期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2市场”,这既给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二、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性长期以来,受短缺经济的影响,农业发展以追求产量为目标,农产品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农药,不仅造成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而且导致蔬菜等鲜食农产品中有机磷农药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现象严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各级政府十分关注的最大的民生问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很低。没有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涉及的生产、收购、包装、储运、加工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的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我区各县市在农业标准化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受到各种因素的困扰,成效不明显。我区2003年以来认定的无公害基地34万亩,仅占全区播种面积的6%左右,无公害基地认定规模很小,凸现出各地政府对无公害基地认定重视不够;取得无公害基地认定的地方,基地认定与农民的生产完全脱节,认定后的各项措施不到位,生产过程监管等一系列后续工作没有跟上,没有发挥基地认定应有的效应。企业重视产品认证,却忽视基地的建设。除了屯河番茄加工,生产过程的监管要求很严之外,其它企业虽然加工的产品有绿色认证,但没有绿色基地标准化生产做支撑。在推进标准化工作中,各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标准化的认识程度决定着标准化工作的进程,存在着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还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存在着农民长期形成的生产方式和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模式与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矛盾等等。3我区已列入自治区外向型农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市场取向主要是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目前出口哈国主要依赖“灰色通关”,对方市场准入制度的约束影响还很低。将来我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协定达成统一,那么我们就要遵守对方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如果我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没有实质性推进,就增大了出口农产品生产潜在的风险。国内包括自治区的大中城市开始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我区农产品要销往其他区域,实现“走出去”战略,不仅要面对中亚等国际市场即将实行的严格的准入制度,而且要面对国内很多城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严峻形势。推进农业标准化已迫在眉睫。三、新时期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为核心,切实贯彻地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围绕绿色、突出特色、规模发展、打造品牌”的要求,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培育发展绿色食品、积极发展出口农产品,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工作方针。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三)主要目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大众消费安全,对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实施全过程有效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十二五”末达到:4——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重点组织制定特色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标准和优质安全农产品加工、包装、存储和运输技术标准等等。——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推进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为重点,逐步建立绿色鲜活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做到地区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率。要在大宗农产品、“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等各类生产基地大力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及加工管理。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强化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实行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用标准化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逐步实行农产品带标进超市销售,提高农产品有标签流通率。——加速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建设。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需要,必须建立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服务体系,必须培养一批服务基层服务农民的农业技术推广专业队伍。四、工作重点。(一)要加快地方标准的制(修)定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农业标准的梳理工作,摸清现有标准底数,及时收集中亚等国的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坚持“先急后缓”的原则,突出重点,围绕主导产业、优5势特色产品,尤其是塔城盆地出口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突出抓好生产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制定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使用准则等。农业标准体系的建设,要充分吸收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甚至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用5-10年内完善标准体系,使本地优势农副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80%以上。(二)狠抓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各县市要把示范区建设作为宣传教育农民最好的形式和平台。主要围绕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出口农产品,加快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通过开展示范,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农业标准的应用和推广。塔城市列入2009年农业部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重点抓好设施农业出口基地的标准化建设。2009年力争塔城、额敏、裕民和托里四县市列入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重点抓好四县市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支撑塔城盆地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乌苏沙湾和丰紧邻油城独山子、克拉玛依,要依托有利的区位条件,以满足油城对农产品需求为己任,逐步建设成为油城供应鲜活农产品的大后方,2009年确定为地区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市,并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项目支持。各县市要根据区域经济或产品结构的特点,抓紧制定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狠抓本区域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乡镇或村队为单位,从基地认定抓起,对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直到销售加工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技术质量标准加以规范和监管,抓一个,成功一个,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示范带动,教育和引导农民走向农业标准化。(三)狠抓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无公害农产品,可以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也是农产品走向区内外市场必备的通行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产地认定是产品认证的前提和条件,是落实全程标准化生6产的基本环节和最重要措施,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各地要围绕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政府推动为主,结合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推进无公害产地认定工作,从生产源头和生产过程控制污染,确保突出问题能抓准,主要危害能管住,关键环节能深入,监管措施能到位。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经济实体,在产地认定基础上,组织开展产品认证。要提高标志加贴使用,带标上市,扩大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志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塔城盆地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争取支持,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要以产业化经营方式开发有机食品。鼓励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及个人参与有机食品的开发和发展。(四)抓好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实施和推广农业标准化的最有效途径。进一步发挥现有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的组织带动和示范作用。要认真制订相关的企业标准,以农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民的生产经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要帮助龙头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企业建立品牌、创立名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满足外向型农业发展的需要。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以农口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其下按农口各专业部门分设农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由农口、质监、工商、环保、财政、经贸、发改、科技、乡镇企业等部门共同组成。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在农业标准化各环节上的监管和工作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县市要高度重视,7加强领导,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摆上工作日程,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议事制度,加强工作推动,综合协调,资金落实、督导检查和经验总结推广。(二)加大投入力度,奠定发展基础。各县市要采取政策倾斜、示范区建设、直接补贴、科技培训、考核激励等多种形式,对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有效的推动,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质监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方案和所需经费,安排专项资金并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列入预算,优先考虑,重点安排。地区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经费补助地区农业局,主要用于标准的制修订和转化、聘请专家、培训人员、基地认定、产品认证补贴、检验检测、市场准入,监督检查,总结奖励等。在积极争取财政及项目支持的同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投入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三)做好宣传培训服务,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服务,建立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和管理。通过广播、电视讲座、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标准化的相关知识,宣传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技术要求、工作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编辑印发工作简报、技术资料,组织培训,现场观摩等手段,提高和调动农民参与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四)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各县市要把培养标准化工作的技术队伍纳入工作内容加以重视。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农8业技术人员开展以标准化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既懂标准化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干部队伍,提高他们指导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充实完善地区标准化专家人才库,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提高标准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注重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与科技入户工程相结合,把农业标准化有关知识宣传到户,特别是从示范户中培养应用标准的示范带头人。(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对我区现有的检验监测力量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要抓紧筹建地区农业环境质量检测中心。抓住国家自治区三年内建立健全区、地、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本文标题:农业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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