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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原始凭证规范管理的通知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现将原始凭证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单位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重大项目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实行民主理财。二、各单位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取得或填制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其基本要求是: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一致。2、原始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章。4、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5、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6、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经济业务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7、外来原始凭证要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复印的原始凭证只能作为附件,原则上不能直接作为报销票据。三、其他几种报销凭证的具体要求除上述基本要求外,下列几种报销凭证,还需如下具体要求:1、差旅费报销:报销标准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报销时必须附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审批表附后)2、招待费:根据相关文件执行,报帐时必须有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同时附工作人员用餐审批表。(审批表附后)3、打印费:执行政府采购的定点文印。4、车辆修理费:报账时必须附修理费清单及车辆修理审批表。(审批表附后)5、车辆燃油费:根据政府采购定点加油规定办理。6、会议费:报账时必须附会议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和会议天数、住宿及伙食标准等,特殊会议须附批准文件。7、基础设施改造及修缮费:5000元以上的改造、修缮等,报帐时必须附审批单、预算以及竣工验收决算等资料。8、大件物品购置: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文标题:关于明确原始凭证规范管理的通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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