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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标签:中国出土文物中华文化人民群众文博文化第四章认识篇第一节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中国民间文化收藏领域的一场旷日持久的历经十余年的真伪口舌之战,应该说在广大民间收藏家的不懈努力下,巳经趋向达成共识,国家主管部门领导也公开承认,全世界各国博物馆有中国文物至少1700万件,其中有几百万件是近20年流出去的。由于改革开放30多年大兴土木及古墓盗掘的事实存在,及传世文化艺术品走出大宅深院,现在国内出现了至少有几百万件的中华艺术珍宝,其中包括大量出土文物,这是不争的争实,而绝非少数别有用心者谎称为都是赝品。一场捍卫中华文化艺术瑰宝不再流向海外的"文化安全保卫之战"正在进行着,一大批有文化丶有胆识丶有觉悟丶有地位丶有实力丶有众多精美藏品的中国民间收藏家,正在以超人想象的决心和毅力向旧观念丶旧势力丶旧体系丶伪专家在各个领域开展决战,己经引起社会媒体及党中央的关注,这批为捍卫中华文化艺术瑰宝不被亵渎不被诬辱的文化卫士,历经千辛万苦,工作己初见成效,曙光渐露,但他们决心己定,不达目的,战斗不止。现在可以说,这场文化遗产保卫战,巳经进入第二阶段,对事实的判断已趋于共识,但现在主管部门碰到一个两难的逻辑悖论问题,即"公开承认了这一大批出土文物,担心变为支持盗墓的客观事实,如不承认这一大批出土文物,它就有继续流向海外的危险,担心变为历史的罪人。"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体系内的管理者人人"三缄其口""不作为"。主管部门不研究丶不作为丶无良策,让它永远这样下去吗?!这是失职,人民不会答应,老祖宗不会答应。拖得越久问题越大,矛盾越尖锐,弄不好将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笔者认为,复杂问题的解决,首先从理论丶理念上找到问题的症结,基础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就会引刃而解,下面试图从这方面入手解-解这道难题。一,首先要确立正确的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及判断是非的标准我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是国家利益第一,不是少数人利益第一;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换句话说,国家利益第一,就是人民利益第一,在这里"国家"和"人民"是同-概念。"坚持人民利益第一"是思考一切问题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我党的性质决定的,这是大前提,绝不容质疑。思考问题的出发点解决了,那判断事物是非的标准是什么呢?还是"人民标准论",邓小平早就说过,"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支持不支持"是判断事物是非的唯一标准,沒有其它标准。也就是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现在的文化主管部门是受人民的委托在管理人民的文化事业,当然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你能不表达7000万收藏大军的意愿吗。马克思丶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就说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现在你在代表人民管理社会,你能不反映人民的期望吗。《共产党宣言》中还告诉我们一个很普通的原理,即“人们的观念丶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丶人们的社会关系丶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我们怎么能死守教条,不面对新情况丶新问题,研究新政策,提出新办法,解决新矛盾呢。那种面对新情况不作调查研究,不广纳贤言,显得缩手无策丶无所作为的工作态度,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迫切愿望合拍吗。二,怎么客观地界定民间现存的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按现行中国的财产所有权界定分类来说,大致是三大类,即国家所有(全体人民所有),集体所有或叫股份制所有(部分人民所有),私人所有(个人所有)。现在面对的事实是,大量的出土文物(按现行法律地底下财物都是国家所有)相当部分通过多个环节流入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大小文化市场(商贩),又通过交换流入私人手中。有人撰文称这些是"赃物"(法律有无规定购买商品时要查明是否赃物),有人认为,这是国家所有非法变为私人所有,是不合理的,因此不能承认。这种处理问题思路,在现行社会中是否行得通,请看如下类比。据有关数据統计,现在中国有千万富翁几十万个,亿万富翁至少有几千个,他们的财富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全部是个人劳动所得,是否有占有他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特别是国企老总们几百万上千万年收入,是他们应得的财富吗。再如,由于我们国家的性质,可以说“私人一寸土地都沒有”,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然而,靠土地发财的大有人在,这合理不合理。再有,一些靠国企转改制"空麻袋背米"一夜暴富者不在少数,我们查纠了吗。至于那些以权谋私,用权力寻租致富者更不用说了。现今社会,财富的积累情况错综复杂,根本不能用道德尺度去评判,如要用"人民标准"去评判,绝大多数是通不过的。为什么诸多现象我们容忍了,唯独一些钟情于中华艺术熏陶的文化人,初始于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一步步走上了收藏之路,而且是通过自己劳动的合法报酬,一点一点经过数+年在市场上交换得来的藏品,怎么就变得不合理了呢。换句话说,这些“流浪儿”“私生子”如沒有众多好心人收养,它流向海外的会更多,当代人责任更大。鉴于以上情况,笔者建议要更新观念,为不冲突现行法律框架,我提出一个新概念(以前提过),"出土文物持有人"或者叫"出土文物持有权"。即出土文物进入流通领域后,与盗墓无直接关系的都是"善意持有",应与其它传世文物一视同仁。再说,绝大多数的传世文物,历史上也是出土文物,明代以前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全国2千多家国有博物馆,现在统计有166万件(套)珍贵文物,绝大多数是出土文物,而且绝大多数是从民间转入的,轮到今天的管理者怎么就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了呢。三,需要更新的观念及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历史遗产,需要更新一系列观念。要树立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持有文物不是坏事是好事的观念;出土文物在国内人民群众手中不存在流失的观念;支持人民群众持有文物是促进中国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题中应有之义,藏宝于民与藏宝于国有博物馆同样在弘扬中华文明,是中华文明发展与传承的必然趋势,也是民族自尊自强自信的有力标志,更是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华文化历史遗产保护和传承伟大工程中,"国家"与"人民"共同参与丶同等重要,政策措施"-视同仁"是推进这项世纪工程的坚实基础和前提条件。政策建议:1实事求是,心胸坦荡,是什么现实,就承认什么现实,再也不要发生熟视无睹或指鹿为马的"世纪笑柄"了。2,逐步放开流通领域,规范管理,藏宝于民,支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3,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人民群众将珍贵文物通过无偿捐赠丶有价收购丶荣誉捐献等方式充实国有博物馆。4,制定政策措施追究恶意否定中华文化历史遗产的鉴定者的责任,打击不法奸商唯我独尊的市场垄断行为。为讨好当事人故意乱判者也要有处罚措施。5,规范仿制行为,再也不能无政府状态下去了,不让以假乱真行为搅乱中国文化收藏领域。6,尽快推进民间文物认定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中华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和传承。7,整顿丶监管文物鉴定队伍,制定规范,淘汰劣迹者,吸收新生力量,澄淸伪学毒害,逐步恢复文化收藏领域的诚信体系,当代人的问题由当代人解决,不留下历史遗憾。第二节唯有“细化分类”才能走出文物管理两难困境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壮观景象之一,中国7000万以上民众参与各类文化收藏,占全国总人口二+分之一强,其中涉及各种文化历史遗存。现在主管部门碰到-个难题,就是囿于对《文物保护法》的理解,把历史遗存主观分为传世文物和出土文物,按传统思维理解,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暂且不论国家与政府丶国家与人民的关系),现在民间出现了大量出土文物,怎么办?全部沒收,显然不可能;承认了它,有悖现行法律;不承认它,伪专家称它们都是赝品,继续堂而皇之大量流失海外,对不起老祖宗。有人调侃:“神仙也难办”。笔者认为,只要我们站在历史进程的角度,辩证的丶客观的丶全面的丶科学的丶准确的看待这一历史现象,才能走出思维混沌,廓清管理思路,找到一条既着力保护中华文化历史遗存,调动广大收藏爱好者积极性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又规范社会秩序,减少源头管理漏洞,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文物保护管理双贏之路。首先,要克服传统思维中笼而统之下定义的习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人们在文化建设中的一大进步,就是把过去认为旧东西是垃圾是包袱,留着无用弃之可惜,变成了看到老东西脑海中闪出-个词,是否文物,是否值钱。这是一个进步,是文化觉醒的标志。但现在走到另一极端,什么都是珍贵文物,什么都看得非常重。实际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应该分分档次的,有精华的,有-般的,大量的东西观赏价值丶经济价值不大,只有历史研究价值。如果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统统冠以《文物保护法》所调整和规范的文物范围,那文物的概念太宽泛了,这样既不利于重点文物保护,也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如老祖宗留下一顶旧帽子丶一只旧木箱丶几只粗瓷碗算不算文物,充其量只能称为旧物丶旧日用品。同理,我们的祖先有生前日常用品随葬的习俗,它们到地底下兜一圈,现在都变成了珍贵文物?可见,笔者认为《文物保护法》所界定的文物和调整丶规范的范围应该是谨慎的丶严肃的丶科学的丶公认的概念,而绝非社会学意义上笼而统之讲的文物概念。以笔者愚见,在未经过国家授权的专业机构正式认定的所有古器物,都不是法定意义上的文物,好比-个驾车技术高超的人但没有驾照,你能称他为正式驾驶员吗。其次,应细化文物的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放开一般,全民参与保护和传承。现在我们看到的文物,虽然归属不同,但本质上都是祖先留下的,当代人都只是暂时保管员。要做好保护和传承工作,唯有细化分类,明确性质,各司其职,才能实现中华文化历史遗存代代相传的目标。中华文化历史遗存从它的现状丶归属和性质看大致可分为:1,从物理形态分: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2,从时间丶空间形态分:传世文物(有的是历史上的出土文物),出土(出水)文物;3,从存在方式分:现场发掘确切的出土文物,藏家收藏的按逻辑推理可能是出土文物;4,从法律角度分:善意持有出土文物,现行非法盗掘出土文物;5,从归属性质分:国有(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社会团体(馆藏)文物;6,从名称归类分:把社会学意义上笼而统之称为文物的可分为,馆藏文物,古董,古玩,古器物,旧货,历代字画,古迹,古生物化石等;7,从藏品品质丶数量分:国有(馆藏)文物分一丶二丶三级文物,民间收藏文物分精品丶普品。数量上分品种稀少丶罕见之物,数量众多,大路货;8,从流通状况分:拍卖市场丶商舖丶古玩城丶古玩交易地摊丶网络交易丶藏友间及与商贩交易等。笔者展开上述分类,目的是找准位置,各得其所。再次,管理部门应着眼于重点领域重要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一般领域一般文物完全可以让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自我保护和传承。在治国方略中,经常会踫到两难悖论问题,一般都会选择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不会因噎废食,如我们不会因为担心贪污腐败的漫延而停止推进经济繁荣发展一样。根据我国的文物保护现状和队伍建设状况,职能部门要想清楚该做什么丶能做什么,做什么事人民欢迎,讲什么话人民不欢迎。笔者认为,现阶段管理部门应在制定区别对待的细化文物管理政策丶法规上下功夫,在重点领域丶重要部位源头监控上下功夫,在规范市场丶诚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在把好国门上下功夫,东西和钱都不“白送”给人家,在调查民间收藏文物现状,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文物保护上下功夫,在更新国有馆藏展品,动员广大收藏家共同为弘扬中华文化精萃上下功夫,在顺应民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引导如火如荼的群众性文化收藏健康发展上下功夫,再也不干要么视而不见,不作为,不回应,不管理,放任少数利益集团和伪学伪专家为一已私利,把大量中华文化历史遗存打入另宫的卑劣行为,要么把广大收藏群体推向社会的对立面,提出“非法收藏”概念的蠢事,唯有这样,才能使中国文物保护工作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第三节有官员称民间收藏有可能是"非法收藏",你同意吗最近,中国文博界好似热闹,号称固若金湯的故宫安全措施给一个小毛贼得手,"失窃门"事
本文标题: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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