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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汇编-1-托克托县医院2013-03-10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1、各临床科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围绕患者医疗工作,必须设每日一、二线值班医师,根据临床工作需要设三线值班医师。2、试用期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期医师不允许独立值班,不允许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不允许本院三年以下资格的住院医师独立值急诊一线班。二线值班由主治以上职称的医师承担。三线值班由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承担。3、各级值班医师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脱岗,不得外出就餐。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一、二线值班医师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4、一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本病房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的诊治,遇危重或疑难病人的处置,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在其指导下救治病人。5、二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全院各科病人的会诊及治疗(包括手术),科室或接到下级医师的请求,必须到达现场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6、三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包括手术),同时负责院外会诊。7、急诊值班医师交接班,必须将上班次接诊及留观病人当面交班,并对急危重病人床边交班。8、值班医师交接班,普通病人病情进行口头交接,危重病医院管理制度汇编-3-人必须床边交接,交接班医师必须当场诊查病人,并书面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救治经过及当时的生命体征(神志、血压、脉搏、呼吸),分别在各自记录内容相应的位置签字。危重病人的病情必须在《危重病人交班本》中记录,并由记录者签字。9、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听取上一班次二线值班医师的交班。一线值班医师必须听取上一班次一线值班医师的交班。对危重病人必须床边交接班,必须仔细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诊查病人,查看病人的最新检查结果,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10、二、三线医师值班期间接到下级医师请求会诊时,必须亲自诊查病人后进行诊治,不允许电话医嘱。11、各级值班医师必须做好每日交接班,遇尚在抢救中的病人,必须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进行交班,并做好本班次病情变化的交接班记录。12、值班医师每晨交班时,负责将前一天24小时病房重点患者病情口头交班,并做好书面记录1、医护人员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内排班表的时间安排。1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14、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15、交班报告应由交班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医院管理制度汇编-4-16、晨会集体交班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交班内容包括:(1)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交班。(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医院管理制度汇编-5-医疗质量控制制度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医院工作的首位,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标准化体系和医疗质量保证体系。2、强化医务人员医疗质量意识,对典型病例或差错事故,利用出入院病案,进行医疗质量分析、评价,总结;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加强医疗质量意识培训教育。3、新进院人员及工作调迁来院人员须进行岗位质量教育,向其介绍医院及有关科室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质量要求,并要求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4、医院质量控制科与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共同制定、修改和完善科室工作质量标准,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进行医疗质量统计,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和分析,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定期向全院公布。5、质量管理小组履行质量控制职责,对每份住院病历进行检查、评定。6、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全院医疗质量住院病历进行抽样检查,分析原因,做出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向全院公布,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7、分管院长、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临床科室进行质量管理“查房”:了解病人、尤其是危重疑难病人的诊治及抢救情况,进行医疗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医院管理制度汇编-6-门诊工作制度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各科室门诊工作由门诊部统一管理,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2、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室门诊的业务技术及行政管理,选派有经验的医师担任门诊工作,并且要保持人员相对固定。3、门诊医师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4、对于疑难病症第三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会诊。各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到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医院可根据情况设立专科门诊。5、门诊医师对就诊患者应认真检查,按照有关病历书写的要求,规范地书写门诊病历。门诊部应随时检查,每月将检查结果上报分管院长,并向科室反馈。6、门诊医师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尽量减轻患者负担。7、门诊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态度和蔼,礼貌问诊,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方便患者就诊。8、门诊各科室应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发现传染病疫情要及时报告。9、门诊各医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医院管理制度汇编-7-10、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协调,根据病情及床位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治患者住院治疗。11、门诊各科要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操作常规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12、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环境优美,加强候诊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宣传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医院管理制度汇编-8-急诊科工作制度1、急诊科应24小时应诊,工作人员应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2、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医师应立即接诊患者,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由专人护送到病房;对需立即手术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实施手术,并与手术医师交接班。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从事急诊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准确处理每一个急诊患者,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4、急诊科各类抢救器材、药品,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并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维护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5、遇有成批患者的重大抢救,要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应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凡在急诊科抢救或收住观察室者,由急诊科医师负责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对急诊患者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急诊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医院管理制度汇编-9-7、急诊科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苦练基本急救技术,掌握各种抢救设备、仪器的使用方法,以应对抢救病人的需要。医院管理制度汇编-10-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短期观察。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完成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3、值班医师要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及时修订诊疗计划。4、急诊观察室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医师并积极配合抢救。5、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医院感染。7、患者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1周。医院管理制度汇编-11-出具诊断证明和病休证明的规定1、开具医学诊断证明的医生需具备资格。2、下列情况下,负责医生有责任开具诊断证明书:(1)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可出具诊断证明书。(2)因病退休、伤害、残疾、保险索赔、申请生育第二胎指标等应接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并附有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可出具诊断证明书。3、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临床诊断,根据病情据实开具诊断、病休证明。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一般患者不超过1周,特殊患者病程较长者,病休证明最多不超过1个月,其病假的长短应与所患疾病一致。否则,不予盖章。4、开具病休证明书必须持本人相关证件,由具有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医院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病休证明盖章时须持门诊病历,在证明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补开的病休证明无效,也不予盖章。5、患者本人开具诊断证明书,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病历,经本院执业医师在自己的执业范围内开具,门诊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生效。6、计划生育证明,当事人须持乡镇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专业医师开具。7、门诊体格检查者,一律到体检中心办理体检手续,一般不得补办体格检查表。医院管理制度汇编-12-8、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专业组医师认真检查后,出具证明。9、转往外院诊疗者,须由专业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证明,科主任签字,经门诊部登记盖章。10、医师出具诊断、病休证明,必须是亲自诊查的患者,严禁开具“人情证明”,否则,一切后果由开具证明者承担。医院管理制度汇编-13-护理部分医院管理制度汇编-14-护理管理核心制度(共十四项)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1、医院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2、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4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进行护理质量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研究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并落实。(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5—6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全面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问题。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3、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小组,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4、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医院管理制度汇编-15-进。5、各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将报表报护理部,护理部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反馈检查评价结果。6、护理部随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阶段考核内容。二、病房管理制度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科主任负责,护士长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2、严格执行陪护制度,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5、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按规定着装。6、患者被服、用具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建立帐目,定期清点。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8、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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