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刑事侦查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1
第十章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步骤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步骤立案现场勘查案情分析开展侦查——查找发现犯罪嫌疑对象深入侦查——针对重点嫌疑对象,收集犯罪证据破案预审侦查终结无锡市特大跨国绑架案在讲授此章内容前,请同学们先观看一起刑事案件。通过此案的侦查,请同学们思考刑事案件侦查的步骤。每一步的工作内容和方法是什么?前期侦查中期侦查国外侦查后续工作接报受理立案上报初期调查在前期侦查阶段,主要做了接报受理、立案上报和初期侦查三方面工作。侦破特大跨国绑架案2001年10月11日夜,市局总值班室接到受害人丈夫程锡根的报案,其妻蔡秀娟在泰国遭人绑架,绑匪打电话来向其勒索三万美元。接报受理侦破特大跨国绑架案根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关职责分工:涉外案件由地市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案侦查。立案上报根据刑法关于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有关条款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六条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第一节立案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材料后,通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时,将其确立为刑事案件的工作过程。一、立案的概念立案,是指侦查部门对于受理的案件,经过初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时,依照法定程序,决定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一项侦查活动。二、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不属自己管辖的案件要进行移送三、立案的一般过程(一)对立案材料的受理1.对于各种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自首等材料以及巾公民扭送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均应予以受理。2.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然后按照管辖范围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3.对于被公民扭送来或者前来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口头提出报案、控告、举报的人,刑事侦查部门应当场问明情况,制作笔录。4.对于应当受理的案件,填写《接受案件登记表》。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此表为旧版,现已不使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1.立案材料的主要来源。单位和个人的举报;事主或者被害人、事主单位或者被害单位的报案或者控告;作案人的自首或检举揭发;在侦查、调查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控制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可疑情况;在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犯罪事实或可疑情况;国家监察、工商、市场管理、海关、税务、审计和边防部门提供的犯罪事实或可疑情况;国家权力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有关材料;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基层治安保卫组织以及其他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可疑情况。2.审查受理上述各种立案材料第一,对报案材料所涉及的事件现场实施勘查(包括对事主、被害人、事件发现人、报案人、知情人的调查询问和现场实地勘验);第二,对检举人、报案人、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第三,对投案自首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现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3.在立案审查中对事件性质的分析、判定事件性质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况:一是故意犯罪案件。二是过失犯罪案件。三是非犯罪事件。对于上述各种不同性质的事件,应交由不同机关和部门分别予以处理。第一、第二类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刑侦、治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部门负责立案侦查,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分别由法院、检察院直接受理。第三类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及民政、行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三)履行立案手续1,对于应予立案的,应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2.对于不予立案的事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3.对于来不及履行立案手续的重大犯罪案件,允许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开展侦查,但必须尽快补办立案手续。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此为旧版,现已不使用)第二节现场勘查略第三节分析、判断案情,制定侦查计划一、分析、判断案情(一)对案件性质的分析、判断。对案件性质的分析、判断,其作用在于使侦查人员明了作案人的作案目的、动机,并进一步判断其身份类型。主要内容和依据1.确定罪行种类的性质。分析、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作案人作案行为的不同结果及其不同的侵犯客体。2.要分析、判断作案人作案动机的性质。通过死者的性别、年龄、经济富足程度、家庭、社会关系及其在被杀的过程中财物是否遭劫、人身是否受侵害等情况和各种能够反映出作案人作案过程和动机的种种现场现象进行分析。3.分析、判断作案人的身份类型(是发案单位或者家庭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例如,在盗窃案件中,是外盗案件、内盗案件还是内外勾结的盗窃案件)。分析、判断的依据主要是各种现场现象所反映出的作案人的作案目标是否明确、集中,作案手段是否简捷、高效等。2.对于作案人作案活动情况的分析、判断作案人作案情况,主要包括: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工具、作案手段和作案活动过程等。其主要内容、作用和依据如下:(1)对作案时间的分析、判断其作用在于:能为寻找、发现嫌疑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为认定或者否定嫌疑对象提供确凿的依据。分析的主要依据是事主、被害人、知情人、案件发现人关于案件发生或者被发现的时间和经过的陈述;现场上可以表明作案时间的各种物品的状态,被害人尸体呈现出的各种早期或者晚期尸体现象以及死者胃内容物的消化状况和死者生前最后一次进餐时间等。(2)对于作案地点的分析、判断。其作用首先在于有助于侦查人员确认发现案件的地点是否为该案的第一现场;其次有助于研究作案地点与构成犯罪其他诸因素的关系,如可以分析作案人对作案地点和侵犯目标的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掌握程度,以进一步推断他与事主或被害人有何联系,为刻画作案人,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提供资料。分析、判断作案地点与构成犯罪的其他诸因素的关系的依据在于:作案目标是否明确、集中,作案手段是否简捷、高效,以及事主、被害人、知情人关于作案人、作案地点的陈述等。(3)对于作案工具和手段的分析、判断其作用在于:有助于侦查人员发现和获取犯罪物证,为揭露、证实犯罪提供依据。同时,有助于侦查人员从犯罪工具和手段所反映出的作案人的职业特点、业余爱好、行为习惯和技术专长入手,寻找、发现嫌疑对象。主要判断依据是:现场上所遗留的破坏工具痕迹及其他有关痕迹、物证的特征,事主、被害人及证人对作案人作案工具和手段的陈述。(4)对作案人作案活动过程的分析、判断其作用在于:有助于侦查人员明了作案人进入现场的部位和方法、作案活动的全部内容及其先后顺序和作案人所实施的旨在逃避侦查和打击的伪装、掩饰活动,以及作案人逃离的部位、方法和方向,以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甄别犯罪嫌疑对象供述的真伪。其主要依据是:作案人来去现场的路线、进出口及现场中心部位的痕迹及其他物证的特征和种种现场现象。3.对于作案人人数、人身形象及其他个人特点的分析、判断分析、判断作案人数的依据是现场上所遗留的作案人的手印、足迹的种类、数目,赃物的数量以及作案工具的种类、数目,被害人尸体上的伤痕和现场上遗留的凶器的种类、数目等;分析、判断作案人的人身形象的依据是知情人的陈述和能够反映作案人人身形象的手印、足迹等痕迹及其他物证;分析、判断作案人的其他个人特点的依据是作案人的作案手段、遗留在现场上的能够反映作案人其他个人特点的犯罪痕迹及其他物证、书证和周围群众的反映等。4、对并案侦查条件的分析、判断(1)作用。有利于发现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伙作案人所实施的系列犯罪案件,为扩展侦查线索,提高侦破效率提供条件。(2)依据。此案与以往侦而未破的案件或者与其他公安机关发来的案情或案件线索通报中的各个方面情况相比对,发现并案条件。(阿克苏地区2004年1号大案)阿克苏地区库车县“1·23”系列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案情概要2003年12月22日、2004年1月23日、25日、31日阿克苏地区库车县连续发生四起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新和县沙雅县库车县314国道红旗乡12·22案件现场1·31案件现场1·25案件现场1·23案件现场北“1·23”系列劫车杀人案四案现场分布示意图“12·22”案件现场方位省道210线沙雅县境内渭干河大桥路段“12·22”案件现场概览图尸体位置尸体拖痕拖痕两侧两种足迹堤坝上轿车轮胎纹印“12·22”案件现场尸体死者蒋长兵“12·22”案件现场足迹足迹1足迹2现场提取到两种不同可疑人员足迹,经分析:一人身高在180cm左右,一人在165cm左右。法医当时鉴定为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后开棺验尸颈部有勒痕)侦查进展情况1、死者社会关系较简单,排除仇杀、情杀的可能,初步定性为抢劫杀人案;2、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反映:21日晚11时许,死者在库车饭店斜对面拉载了一高一矮两名汉族男性青年向西驶去;3、围绕一高一矮两名汉族青年在全县范围展开摸排走访和调查了解。返回铁通电缆观测井紧挨公路的电缆观测井井内情况死者连维强“1·23”案件尸体颈部勒痕返回“1·25”案件现场与“1·23”抛尸现场相隔约100米的“1·25”案件抛尸电缆观测井公路边电缆观测井死者何开军中国电信电缆观测井“1·25”案件尸体颈部勒痕对全县宾馆、招待所以及抛尸现场周围居住的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认真细致调查,同时派出人员查找车辆去向。针对这三起案件,1月28日,地区公安局张局长主持召开八县一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参加的抢劫出租车案件侦破工作专题会议,共同对2003年以来全地区发生的抢劫出租车案件进行梳理。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三起案件现场录像,分析认为12·22案件法医判断可能有误,会上果断决定将“12·22”案件移交库车县侦办,与“1·23”、“1·25”案件并案侦查,技侦部门积极获取线索。三案并案后侦查进展情况截至1月30日专案组累计行程9000余公里,走访群众3万余人,发放悬赏通告5000多份,收集并排除各种线索197条,在案件侦查过程中,1月31日在库车县又发生一起劫车杀人案。返回“1·31”案件现场抛尸点库车县牙哈乡卡浪谷一村便道尸体拖痕“1·31”案件现场尸体拖痕死者徐海峰拖痕旁两种足迹“1·31”案件抛尸现场犯罪嫌疑人遗留足迹足迹1足迹2现场提取到两种不同可疑人员足迹,经分析,两名嫌疑人一人身高在180cm左右,一人在162cm左右。“1·31”案件死者颈部勒痕四起案件并案依据一、侵害对象均系汉族个体出租车司机、被抢车辆均是中高档车辆;三、作案手段较为相似,受害人均系被类似绳索工具勒颈窒息死亡。二、四起案件发案周期有规律性,均在8-10天左右;12·22现场足迹(高个)1·31现场足迹(高个)四、经对12·22现场高个足迹与1·31现场高个足迹比对分析,认定为同一名嫌疑人所留。至此四起案件全部并案四案综合分析一、案件性质不能确定,两劳释放人员作案可能性较大,但也不排除暴力恐怖分子作案;二、犯罪团伙中有人具备驾驶技能,对库车出租车行业较熟悉;三、有比较畅通的销赃渠道,车辆不可能在本地销赃或隐藏,已转往外地;侦查措施专案组技术组车辆修理、改装厂摸排组重点区域、人员调查组出租车摸排组安全防范组旅馆娱乐场所摸排组2月2日,我布建的秘密力量当中的一名特情反映:库车县一名叫艾尼瓦尔的人可能与劫车杀人案有关。特情艾尼瓦尔线索来源线索一线索查证情况1、艾身高在167左右,符合矮个特征,从事过出租车营运,有驾驶技能。2、艾尼瓦尔在2003年12月前曾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用一出租车营运,因发生车祸,将该车以4000元卖掉,所得现金全部被挥霍,车主曾多次索要卖车钱而艾无力偿还,但在2月1日前与一朋友去过乌鲁木齐,回库车后艾就给车主付了4000元,经济来源可疑。库车艾尼瓦尔同时,技侦部
本文标题:刑事侦查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438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