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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二是强制性最为严厉。2.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3.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6.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7.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8.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9.缓刑考验期限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10.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选择题1.下列情况中,我国刑法有溯及力的是(AD)。A.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B.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认为是犯罪C.当时的法律和刑法均认为是犯罪但当时的法律处刑比刑法轻D.当时的法律和刑法均认为是犯罪但当时的法律处刑比刑法重2.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事实特征中,只有(A)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A.危害行为B.危害结果C.犯罪的时间、地点D.犯罪的方法3.下列人员中,实施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有(D)。A.聋哑人和盲人B.精神正常时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C.生理醉酒的人D.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C)处罚。A.从轻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D.减轻或者免除5.某甲在行车中不小心将某乙撞伤,为了尽快逃脱,便将流血昏迷的某乙拖入路边树林。某乙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B)的犯罪。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6.犯罪既遂的类型有(ABCD)。A.行为犯B.危险犯C.结果犯D.举动犯7.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BD)。A.确有悔改B.确有重大立功表现C.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D.没有故意犯罪8.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犯罪,经过20年后仍须追诉的,应当(A)。A.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C.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犯罪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3.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4.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4分)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分)(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2分)(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分)2.简述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是:(1)时空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3分)(2)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2分)(3)彻底性。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2分)(4)有效性。指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使犯罪未达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3分)五、案例分析(16分)案情: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吴某(陈某的外甥),男,25岁,无业。朱某(吴某的朋友),男,20岁,无业。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5000元钱。2008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1000元作为往返路费。2008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入许某某的办公室。许某某以为吴某是有事相找,正准备站起身接待时,吴某便拿出藏在身后的螺纹钢段猛击许某某头部数下,导致许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随后,吴某、朱某从陈某处拿到钱后潜逃。·1.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2分)2.陈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陈某为达到杀害许某某的目的,以金钱为诱惑,指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吴某和朱某将许某某杀害,其行为完全符合教唆犯的特征,因此属于教唆犯。(3分)3.陈某和吴某在共同犯罪中均属于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陈某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他不仅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而且在整个犯罪中居于指挥地位,对于犯罪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因此,陈某属于主,犯。吴某直接实施杀人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因此也属于主犯。(6分)4.朱某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朱某在参与犯罪过程中未直接实行犯罪行为,只是帮助吴某望风,。因此属于从犯。(3分)5.对于陈某和吴某,应当按照本案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朱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2.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4.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5.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6.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7.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8.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9.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10.追诉期限通常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二、选择题1.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C)。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2.按照(B)划分,犯罪客体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A.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B.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复C.犯罪行为对具体社会关系的侵犯次数D.犯罪对象的多少3.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C)处罚。A.从轻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D.减轻或者免除4.犯罪既遂是指(D)。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5.某乙没有实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对某甲可以(A)。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减轻处罚C.免除处罚D.不予处罚6.某甲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C)oA.三年以上十年以下B.一年以上八年以下C.一年以上五年以下D.与主刑期相等7.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AD)。A.没有故意犯罪B.确有悔改C.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8.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假释时,其考验期限为(B)。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年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3.刑罚刑罚: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4.减刑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是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4分)我国刑法典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l4周岁。(2分)(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l6周岁。(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2分)2.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4分)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主体要件。必须是二人以上。(2分)(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2分)五、案例分析(16分)案情:于某,男,17岁。2006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07年10月,于某到某烤鸭店打工,与老板黄某(女,40岁)相好后发生了两性关系,并一直保持到2008年4月初。4月电旬,于某开始与刘某谈恋爱,并向黄某提出分手。黄某不同意,要求于某与自己保持关系,否则就要将此事告诉刘某。5月14E1晚8时许,于某在烤鸭店内再次向黄某提出分手。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黄某恼怒无比,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边骂边向于某猛地砍过来,砍伤了于某的胳膊。于某见势不好,顺手操起一把椅子抵挡并将黄某打倒在地。黄某倒地时菜刀脱手但仍然大骂于某,并说要杀死于某。于某便继续用椅子砸打黄某,直至其不再出声才住手。于某发现黄某已死,非常惊慌,遂仓皇逃离现场。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1.于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间接故意犯罪。(2分)2·于某在受到黄某暴力侵害时用椅子抵挡并将其打倒在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在黄某倒地侵害已停止的情况下继续用椅子打击黄某以致其死亡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因而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分)3·于某明知用椅子打击黄某可能会致其受伤甚至死亡却放任不管,以致造成黄某死亡的结果发生,但纵观全案于某并无希望致黄某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故对其防卫过当行为应当以间接故意犯罪论处。(4分)4·于某犯罪时未满l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2分)5·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前罪所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刑法学(1)试题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2.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3.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4.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5.单位犯罪的,对
本文标题:刑法学历届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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