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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砂岩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申请石龙区国土资源局:我公司张庄、刘庄、马道三座砂岩矿,于2007年,经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采矿权时,经过拍卖竞买成功,取得了采矿权,于2008年5月颁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5月。因三座砂岩矿或资源枯竭,或无开采价值,故我公司决定不再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已申请闭坑,现采矿权已注销。期间,石龙区国土资源局于4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我公司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每座砂岩矿需缴6万元,计18万元。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一是三座砂岩矿实际由当地人开采,其中马道砂岩矿覆盖层较厚、矿石质量较差,至今未进行开采;张庄砂岩矿仅开采很少一部分,其余不符合生产配料要求,暂无开发利用价值,已于2009年5月前停止开采;仅刘庄砂岩矿为主供矿源,目前已资源枯竭。砂岩矿没有引起地面开裂、沉降、山体滑坡、坍塌等变形破坏,露天采场及其周围边坡没有崩落现象。二是我公司投产以来,由于石灰石资源问题及水泥市场不好等,生产断断续续,且基本是半生产状态:设计两条生产线,只能开一条线。导致企业连年亏损,资金非常紧张,尤其是由于环保原因,以及水泥市场不好,企业亏损严重等,公司从2009年10月下旬开始停产放假,直至2010年11月中旬才恢复一条线生产,至今仍断续生产,企业职工工资发放困难。故特提出减免砂岩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申请,请领导批准为盼!平顶山瑞平石龙水泥有限公司2011年6月20日
本文标题:关于减免砂岩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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