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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浙运〔2012〕2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各市运管处(局)、杭州市车管局、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义乌市运管所:现将《浙江省道路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运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广大运管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2-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省运管系统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法治水平。要大力建设行业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阐释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促进“十二五”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3-浙江省道路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为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及省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2011-2015)规划的通知》(浙交〔2011〕132号),结合我省道路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十二五”时期推进“三个运输”,实现“两个转变”,促进“十二五”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道路运输事业转型升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4-(二)总体目标。通过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制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运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促进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大力推进我省道路运输事业的快速、高效、安全和绿色发展夯实法治基础。(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浙江运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道路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我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提供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需要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实际出发,着力解决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突出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要,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5-式的法治实践相结合,根据我省道路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及专项治理活动,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道路运输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涵,增进工作实效,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道路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加强学习宣传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培育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在全系统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制氛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6-(二)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道路运输系统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与道路运输系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促进道路运输事业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推进我省道路运输事业快速、高效、安全和绿色发展。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管理水平,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及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三)加强道路运输系统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道路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系统报刊、杂志、网络等宣传媒介作用,努力增强廉政法制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以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四)继续深化“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单位、进基层”主题活动。立足于提高道路运输系统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交通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机关法制学习平台,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数据库,切实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规范法律知识考-7-试考核工作,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于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化管理,深化“交通法律法规进单位”活动,道路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考促学、以教促学、以案促学、以思促学,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资源,组织开展多样形式的道路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系统的开展道路运输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立足于提高道路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深化“交通法律法规进基层”活动,针对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的各自特点和不同需求,开展交通法制宣讲、图片展览、现场咨询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了解,增进全社会对道路运输依法治理工作的认同感。(五)深入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规范,切实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不断提高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公信力、执行力、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8-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围绕道路运输行业群众关心的源头治超、打击非法营运、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实践,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三、普法对象和要求道路运输系统实施“六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全省道路运输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道路运输行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重点是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系统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公务员、运政执法人员、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道路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要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道路运输系统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系统各级机关公-9-务人员每年通过网上学习平台、参加法制专题讲座或法制培训等形式学法不少于2次,每年自己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交通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交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此外,要不断完善、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和公务员新录用的重要依据。(三)运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学法、普法与用法相统一,坚持和完善运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有效利用网上学习、练习、考试和执法经验交流等模块功能,强化各级运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运政执法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四)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按照“谁用工、谁负责”-10-的原则,落实道路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健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四、工作步骤和安排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至2012年6月):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六五”普法教育规划及实施意见,报省局监察室(法规处)备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教育规划。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单位要根据各级党政的要求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全面落实。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省局监察室(法规处)备案,同时要适时开展普法工作督查和表彰活动,发掘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积极推广交流经验。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各单位要按照各级党政和规划确定的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配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做好考核、-11-总结和验收。省局将在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下适时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对“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道路运输系统各单位的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定领导机构或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明确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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